【旅台評論】大馬華社的「一中症候群」
撰文/吳子文 June 8, 2008
赴台灣留學以前,我和不少大馬華人一樣,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中國民族主義者,覺得兩岸想當然爾應該要統一,搞台獨的民進黨不是吃錯藥,就是頭腦不清醒,同樣是中國人,豈有搞分裂的道理?來到台灣以後,實際接觸了台灣的風土民情,我的態度才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也才回過頭來意識到原來大馬華人社會普遍存有一種病入膏肓的「一中」情意結,值得仔細加以分析與檢討。
兩岸新聞 vs. 本地新聞
只要我們翻開大馬的華文報章,即不難發覺兩岸新聞,尤其是台灣新聞,往往佔據了華文報章相當大的篇幅。記得有一次過年返馬,好不容易終於擺脫了台灣無孔不入的政治口水戰,正好可以鬆一口氣的時候,一翻開大馬的華文報,映入眼簾的頭條新聞赫然是馬英九特別費被起訴的案件,只見他俊俏的臉孔佔去了版面的一大半,真是無所遁逃於台灣新聞之外。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大馬華社對兩岸新聞的關注可能遠比對大馬本地新聞的關注還要來得強烈,一方面當然是因為大馬政治新聞長期以來乏善可陳,有如一灘死水(安華事件和最近的「政治大海嘯」是大馬絕無僅有的精采好戲),反觀台灣峰迴路轉的政治/社會新聞則比港劇劇情還要精彩刺激不知多少倍,自然搶奪了不少大馬華人的目光,比如我每次回國,朋友總不厭其煩的問我到底三一九槍擊事件是真是假。
另一方面,則當然和大馬華人作為華人移民的身世有關,雖然我們在大馬早已落地生根多年,但畢竟在民族和文化上和中國有切不斷理 借貸還亂的臍帶關係,這種對「祖國」的關切本是人之常情而無可厚非。著名的民族主義研究學者Benedict Anderson也曾將這種海外民族主義稱之為「遠距民族主義」(long-distance nationalism),指的是流落異鄉的移民因為和母國在地理上隔了一段距離,反而激發了他們更為強烈的民族意識,並透過種種便捷的通訊科技參與母國的政治。
大馬華文媒體一片藍海曾任《東方日報》記者的王維興於2005年在台北舉辦的「亞洲華人文化論壇」發表了一篇題為〈淺析馬來西亞華人社會對台海兩岸的觀點〉(收錄在陳光興編,《批判連帶:2005亞洲華人文化論壇》,台北:台社)的研究報告。該報告指出年齡層較高的「所謂華社領導人,包括主要華團領導機構、鄉團組織、華基政黨等的領導層,都是傾向支持一中」,新生代對台海 永慶房屋兩岸問題的看法則比較分歧。
王也一針見血的指出對大馬華社大中國民族意識「貢獻良多」的華文報章主要掌握在「具有老左背景的南大生」手中,這批「一中」情結強烈的報社管理階層自然主導了報章的意識形態。此外,由於華文報章受到大馬印刷法令的制肘,在新聞的處理上也自然要順應政府的「一中」立場。因此,以台灣新聞為例,大馬華文報章所採取的立場往往比較偏向於國民黨,一方面東南亞華人原本就和由孫中山所創辦的國民黨素有淵源,另一方面國民黨主張兩岸統一,比較符合大部分大馬華人的「一中」期待。反觀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則經常被華文報章給妖魔化,陳水扁更是被「包裝」成為企圖分裂中國的民族罪人。
王的文章也提到了一個有趣的個案,即環宇衛星電視(ASTRO)對形塑大馬華人的「一中」情結也發揮了 膠原蛋白與華文報章不惶多讓的功能。根據王的說法,華社是衛星電視最大的訂戶,而「一中」色彩濃厚的中國「鳳凰衛視中文台」和台灣「TVBS-Asia」兩個頻道已經成為許多大馬華人了解兩岸問題最立即而主要的管道。然而,這兩個電視頻道如果用台灣的政治光譜來加以歸類的話,毫無疑問都是「深藍」或「統派」(也就是支持兩岸統一)的媒體。
「一中」情結的前身:僑民心態如果我們同意Anderson對「印刷資本主義」(print capitalism)促成民族主義思潮的興起的觀點,那麼我們也可依次類推,認為大馬華社所普遍存有的「一中」情結,正是受到了「統派」意識形態濃厚的大馬平面和電視媒體的兩面夾攻所形塑而成,以致華社的立場普遍和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官方立場不謀而合。王精闢的觀察讓我們從媒體傳播的角度清楚的勾勒出生產「一中」意識形態背後的物質基礎,然而他的分析卻忽略了華人作為移民的歷史因素。
大馬華人的「一中」情結可以追溯到我們歸化為馬來西亞公民以前的僑民心態。早年位於福建和廣東一帶的中國人之所以會選擇離鄉背井遠渡南洋來謀生,一方面是受到中國國內局勢的動盪不安以及民不聊生的「推力」所驅使,另一方面則是受到東南亞各地的礦業和農業極需大量勞力的「拉力」所吸引。因此,中國的長期積弱不振以及分崩離析,讓流落異鄉的東南亞華僑在心態上普遍懷抱著一種奇特的補償心理,總盼望有一天能夠目睹中國崛起成為一個領土完整的大國,從而成為華僑強而有力的靠山。
此外,根據著名學者王賡武的研究指出,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中葉是華僑意識最為高漲的時期,當時的海外華僑往往和中國的命運休戚與共,無論是影響中國近代史至鉅的辛亥、北伐戰爭以及抗日戰爭等,華僑皆無役不與,也對中國的經濟現代化做出了重大的貢獻,所以不管是清廷、北京政府或是南京國民政府在位期間,都極力召喚海外華僑的中國民族意識,以借助華僑的力量來促進中國的發展。因此,時代的動盪以及中國政權的政治傳播也促使許多華僑存有強烈的大中國民族意識。
大馬華人「一中」情結的內在矛盾這種大中國色彩濃厚的僑民心態在馬來西亞獨立後有了戲劇性的轉折。為了回應馬來政府對華人「忠誠度」的質疑,大馬華社不得不力求和中國撇清關係,至少在政治上保持距離,以避免激進的馬來種族主義者藉此大做文章。於是,產生了「華人」和「華僑」的分野,前者為馬來西亞公民,和母國的關係僅止於文化和民族上的牽連,後者則保有中國國籍,為中國公民,兩者的區別在於國籍和政治效忠的對象之不同。
大馬華人的中國民族意識獨立後逐漸淡化,然而由於華人長期飽受大馬政府的打壓,無論在教育上、政治上或文化上都受到了政府許多不公的對待,讓中國民族意識的幽靈始終揮之不去,時不時需要被華社召魂一番,以對抗馬來霸權的壓迫,其中最顯明的案例莫過於華教運動和馬華文學。以馬華文學為例,黃錦樹即曾在九○年代高呼「斷奶」的口號,視馬華文學對中國文學近乎戀母情結式的依戀為一種病態的發育遲緩,讓馬華文學無法有效的建立起自己的主體性,所以「斷奶論」其實就是一種對中國性的驅魔儀式。
然而弔詭的是,一方面,作為海外華人,我們希望中國政府把我們視為「華人」,而非「華僑」,讓我們可以安心的做一個堂堂正正的馬來西亞人,而非馬來種族主義份子口中所謂的「外來者」(pendatang)。另一方面,我們卻反過來希望台灣放棄自己的政治主權,和中國統一,這不是前後不一致的雙重標準麼?既然我們是「外 房屋二胎國人」,就理應安分的以「局外人」的身份來看待兩岸問題,乃至西藏問題,而非一廂情願的從「海外華人希望中國強盛」的雞婆心態去妄加干涉別人的內政,以免淪為極權打壓異議份子的幫兇!
解構「一個中國」的論述建構如果用老掉牙的「去中心」觀點來看待「一中」情結的話,那我們可以說「一個中國」並非一種本質性的存在,而是論述建構(discursive construction)的結果。因此,「一個中國」這種帶有強烈中國中心主義(sinocentricism)傾向的意識形態需要被解構以及打破,讓潛藏在「一個中國」背後的多元能量能夠被釋放出來,並尊重各地域人民的集體意志,共創一個更為多元和平等的大中華文化圈。
以兩岸問題來說,如果我們從台灣人民的角度出發,會發覺台灣在過去的五十年當中,其實一直飽受來自中共政權的武力恫嚇以及在國際空間上的打壓,所以台灣人民普遍對中國政府不懷好感。此外,台灣在2000年歷經了第一次政黨輪替以後,躍升為華人世界第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反觀中國則仍是一個漠視人權的極權國家。因此,如果你是台灣人,相信你也會選擇「維持現狀」,以避免台灣的民主成果「倒退」為中國的極權體制,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台獨雖然在實際上不可行(中共的武力威脅),但卻在台灣仍佔有一定的市場的緣故。
西藏問題也一樣,生活在中國境內的藏人其實一直受到中國政府的欺壓,包括在經濟上被邊緣化、西藏的歷史文化不受重視、藏人被迫歸化為少數民族等,加上藏人對宗教文化的重視也和共產黨反宗教的意識形態格格不入,凡此種種都讓藏人感到自己有如次等公民,才會引發最近幾次的抗暴事件。其實藏人在中國的處境和大馬華人在馬國的處境何其相像,所以我們更應該將心比心,擺脫「一中」情結,站在弱勢族群的一邊為弱勢發聲,而非反過來為強者背書。
Thursday, May 31, 2018
Monday, March 26, 2018
保護區與都市計畫隨想(稿)
重要濕地劃設過程的爭議與衝突
都市計畫面向
2008年地方政府辦理1-1及1-6號生活圈道路之開闢工程,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茄萣生態文化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向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政府及南區工程處等單位抗議,經會勘於10月23日作成4點結論,由於該生活圈道路系統新闢工程已發包施工,為避免影響整體工程進度,高雄市政府建議仍依現有都市計畫施作,至於「茄萣濕地」,則移請農業處勘查後妥為規劃。因此2008年12月由城鄉發展分署邀集營建署南區工程處、國有財產署、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室、景觀總顧問、茄萣鄉公所)、NGO團體(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茄萣生態文化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溝通,城鄉發展分署初步建議採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的方式,將1-1北側住商區(「茄萣濕地」A區)變更為「公園用地」(供濕地公園使用)。濕盟以往的策略是交換條件,意既以開發1-1及1-6號道路換取公12變更為濕地公園;地球公民則認為妥協代表失敗。
2012年3月1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130783301號函公告實施「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設置濕地公園)」,變更住商區為濕地公園(公12)。然而原本都市計畫所規劃的1-4及2-1號道路依然存在,因此於2月亦同時召開「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變更開發方式)(配合一-4號道路開闢工程)」公開說明會。
高市府為開闢「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所規劃的1-4號道路,乃於2013年6月啟動「茄萣區1-4號道路(莒光路南段)開闢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這是依據2009年12月2日所修訂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5條,道路之開發,位於國家重要濕地,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於重要濕地內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2013年7月3日公告濕地保育法,2015年2月2日正式施行,正式施行日起地方級重要濕地依法為暫定重要濕地,需重新評定。施行前的重要濕地及施行後的暫定重要濕地,是否需環評?乃另一個課題,但高市府不希望產生程序漏洞以及其他變數,因此搶先進行環評)
2017年3月1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63085510號函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變更工業區為公十四(與公十三同為茄萣濕地公園),原茄萣濕地範圍僅剩茄萣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舊田區尚未變更為公園用地。
重要濕地面向
2013年7月3日公告濕地保育法,2015年2月2日正式施行,正式施行日起地方級重要濕地依法為暫定重要濕地,需重新評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而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評定,乃委由地方政府或公部門代為規劃;高雄市轄內有9處暫定重要濕地,因此由分署委託高市府規劃執行,而高市府再委託崑山科大於2016年啟動再評定程序。
2016年8月30日於茄萣區公所召開茄萣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公展說明會,高市府提出的規劃方案為:東側排除歷史建物(槍樓)所在地及私有地;西南側排除竹滬鹽田排水範圍(至東側堤線以東5公尺)及私有地;並考量都市計畫道路範圍,排除1-1號道路、1-6號道路及1-4號道路;範圍調整後面積156.39公頃;建議等級為地方級。其中鄰接崎漏的區域排除範圍是依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2-1號預定道路線劃,因此其劃設原則為排除既定道路。
因為爭議太大,雖然保育團體利用網路媒體、串連國際團體、遊說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委員,應該有很大優勢,但反對濕地讚成1-4號道路的是地方民意代表及里長聯誼會,對政府單位有很大影響力,因此無法定案。保育團體要求完整劃設(不切割),並提昇為國家級甚至國際級;居民代表則要求開闢1-4號道路,並拒絕濕地。
重要濕地與都市計畫
重要濕地屬於保護區系統(protection zone system)的一個類型,指定重要濕地後,依法需擬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分區管理重要濕地,其中核心保育區的管制強度相當高,因此在擬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時,會參酌現有土地分區,例如現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會規劃為核心保育區,農業用地實際上有養殖行為時,則會規劃為其他分區,而既有道路設施亦會允許其修繕維護。亦既在不影響既有使用的情況上,保護自然資源。當重要濕地與都市計畫有矛盾時,應如何處理。目前看似依市府的方向來走,但未來仍充滿不確定。
情境一:完美評定
依原茄萣重要濕地範圍,排除1-1號道路。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將1-1號道路南側工業區變更為公園用地,已規劃但尚未開闢的道路皆變更為公園用地;變更茄萣區都市計畫,將鹽田區變更為公園用地,或保留為鹽田區;評定為國家級或國際級,不讓市府隨意建設。這是保育團體希望的方案。
情境二:妥協評定
依既定都市計畫,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將1-1號道路南側工業區變更為公園用地,但維持已規劃之道路。這是市府折衷的方案,既保留最大的公園用地,又能兌現對鄉親開闢道路的承諾;評定為地方級能讓市府保有自主管理權力。
情境三:失敗評定
保留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已變更之公園用地及茄萣區都市計畫鹽田區,其餘依都市計畫開闢工業區及道路。這比較近乎鄉親的要求(鄉親的要求是不劃設重要濕地,開闢1-4號道路,保有公共設施用地)。
後續
1-4號道路環評無法不面對黑面琵鷺等生物所造成的衝擊,因此2014年8月21日公告有條通過後,保育團體隨即於12月9日提起行政訴訟,並於2016年1月19日裁決高雄市政府敗訴,撤消環評決議。高市府於2016年3月2日廢止原審查結論,退回專案小組續行審查,隨之於8月31日再次通過環評,而保育團體再次提起行政訴訟。依照都市計畫規劃的道路很難開闢。
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卡在專案小組審查,委員們不願意背書。最後仍需有人扮黑臉,得罪某一方。
有趣的是,初始評選國家重要濕地時,主要是少數保育團體提交評選表單,透過遊說公部門爭取劃設重要濕地,但在濕地保育法公告後,有些重要濕地卻面臨在地居民的抗爭,部分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不得不縮減面積,而暫定重要濕地於再評定時亦不乏退場案例,公部門的角色立場相當微妙。保護區的劃設只要聽少數菁英及專家委員的意見就好,亦或需要取得公眾的認可。
都市計畫面向
2008年地方政府辦理1-1及1-6號生活圈道路之開闢工程,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茄萣生態文化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向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政府及南區工程處等單位抗議,經會勘於10月23日作成4點結論,由於該生活圈道路系統新闢工程已發包施工,為避免影響整體工程進度,高雄市政府建議仍依現有都市計畫施作,至於「茄萣濕地」,則移請農業處勘查後妥為規劃。因此2008年12月由城鄉發展分署邀集營建署南區工程處、國有財產署、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室、景觀總顧問、茄萣鄉公所)、NGO團體(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茄萣生態文化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溝通,城鄉發展分署初步建議採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的方式,將1-1北側住商區(「茄萣濕地」A區)變更為「公園用地」(供濕地公園使用)。濕盟以往的策略是交換條件,意既以開發1-1及1-6號道路換取公12變更為濕地公園;地球公民則認為妥協代表失敗。
2012年3月1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130783301號函公告實施「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設置濕地公園)」,變更住商區為濕地公園(公12)。然而原本都市計畫所規劃的1-4及2-1號道路依然存在,因此於2月亦同時召開「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變更開發方式)(配合一-4號道路開闢工程)」公開說明會。
高市府為開闢「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所規劃的1-4號道路,乃於2013年6月啟動「茄萣區1-4號道路(莒光路南段)開闢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這是依據2009年12月2日所修訂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5條,道路之開發,位於國家重要濕地,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於重要濕地內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2013年7月3日公告濕地保育法,2015年2月2日正式施行,正式施行日起地方級重要濕地依法為暫定重要濕地,需重新評定。施行前的重要濕地及施行後的暫定重要濕地,是否需環評?乃另一個課題,但高市府不希望產生程序漏洞以及其他變數,因此搶先進行環評)
2017年3月1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63085510號函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變更工業區為公十四(與公十三同為茄萣濕地公園),原茄萣濕地範圍僅剩茄萣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舊田區尚未變更為公園用地。
重要濕地面向
2013年7月3日公告濕地保育法,2015年2月2日正式施行,正式施行日起地方級重要濕地依法為暫定重要濕地,需重新評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而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評定,乃委由地方政府或公部門代為規劃;高雄市轄內有9處暫定重要濕地,因此由分署委託高市府規劃執行,而高市府再委託崑山科大於2016年啟動再評定程序。
2016年8月30日於茄萣區公所召開茄萣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公展說明會,高市府提出的規劃方案為:東側排除歷史建物(槍樓)所在地及私有地;西南側排除竹滬鹽田排水範圍(至東側堤線以東5公尺)及私有地;並考量都市計畫道路範圍,排除1-1號道路、1-6號道路及1-4號道路;範圍調整後面積156.39公頃;建議等級為地方級。其中鄰接崎漏的區域排除範圍是依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2-1號預定道路線劃,因此其劃設原則為排除既定道路。
因為爭議太大,雖然保育團體利用網路媒體、串連國際團體、遊說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委員,應該有很大優勢,但反對濕地讚成1-4號道路的是地方民意代表及里長聯誼會,對政府單位有很大影響力,因此無法定案。保育團體要求完整劃設(不切割),並提昇為國家級甚至國際級;居民代表則要求開闢1-4號道路,並拒絕濕地。
重要濕地與都市計畫
重要濕地屬於保護區系統(protection zone system)的一個類型,指定重要濕地後,依法需擬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分區管理重要濕地,其中核心保育區的管制強度相當高,因此在擬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時,會參酌現有土地分區,例如現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會規劃為核心保育區,農業用地實際上有養殖行為時,則會規劃為其他分區,而既有道路設施亦會允許其修繕維護。亦既在不影響既有使用的情況上,保護自然資源。當重要濕地與都市計畫有矛盾時,應如何處理。目前看似依市府的方向來走,但未來仍充滿不確定。
情境一:完美評定
依原茄萣重要濕地範圍,排除1-1號道路。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將1-1號道路南側工業區變更為公園用地,已規劃但尚未開闢的道路皆變更為公園用地;變更茄萣區都市計畫,將鹽田區變更為公園用地,或保留為鹽田區;評定為國家級或國際級,不讓市府隨意建設。這是保育團體希望的方案。
情境二:妥協評定
依既定都市計畫,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將1-1號道路南側工業區變更為公園用地,但維持已規劃之道路。這是市府折衷的方案,既保留最大的公園用地,又能兌現對鄉親開闢道路的承諾;評定為地方級能讓市府保有自主管理權力。
情境三:失敗評定
保留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已變更之公園用地及茄萣區都市計畫鹽田區,其餘依都市計畫開闢工業區及道路。這比較近乎鄉親的要求(鄉親的要求是不劃設重要濕地,開闢1-4號道路,保有公共設施用地)。
後續
1-4號道路環評無法不面對黑面琵鷺等生物所造成的衝擊,因此2014年8月21日公告有條通過後,保育團體隨即於12月9日提起行政訴訟,並於2016年1月19日裁決高雄市政府敗訴,撤消環評決議。高市府於2016年3月2日廢止原審查結論,退回專案小組續行審查,隨之於8月31日再次通過環評,而保育團體再次提起行政訴訟。依照都市計畫規劃的道路很難開闢。
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卡在專案小組審查,委員們不願意背書。最後仍需有人扮黑臉,得罪某一方。
有趣的是,初始評選國家重要濕地時,主要是少數保育團體提交評選表單,透過遊說公部門爭取劃設重要濕地,但在濕地保育法公告後,有些重要濕地卻面臨在地居民的抗爭,部分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不得不縮減面積,而暫定重要濕地於再評定時亦不乏退場案例,公部門的角色立場相當微妙。保護區的劃設只要聽少數菁英及專家委員的意見就好,亦或需要取得公眾的認可。
- 都市計畫為規劃此區域之未來發展,而重要濕地(或任何保護區系統)則是為此區域保留可持續發展的自然(環境)基盤,都市計畫應儘可能配合重要濕地作調整。
- 都市計畫或任何保護區系統,在推動的過程,應依照民主程序,儘可能納入公民參與。然而必需瞭解到,在地公民並不一定完全支持保育團體的理想,這也是國際濕地公約積極推動CEPA的關鍵所在,沒有在地居民的支持,濕地保育行動會遭遇很大的困難。
Monday, November 20, 2017
表現生活日常
小時候看到路邊攤賣豬血糕,嘴饞就買一根來吃。長到這把年紀,既使是店面也不敢亂吃。社會中有股默契,食物就該如此料理,然而問題就在於該如何料理?並非不信任賣食物、小吃的人不誠實,而是不相信他的生活標準與我的生活標準是一致的,也就是對他的日常生活表示懷疑。
台灣對國民的衛生教育是合格的嗎?我們日常對料理的觀念是健康的嗎?若國民的衛生、健康教育是不會立刻潟肚子就算合格,那麼我們又如何能相信街頭巷尾那些小吃店料理的東西是可以吃的。
有人以台灣是美食之國,台南是美食之都等美稱而沾沾自喜,那些充其量是自欺欺人。台灣最容易賣的東西是什麼?茶飲及麻辣鍋,一個甜到死,另一個辣到死,都是用調味料來轟炸您的味蕾。真正的美食應該是新鮮的食材加上精巧的料理手法,而五花八門的佐料也都是來自天然的材料,而非依靠化學藥品。在台南吃食,看到店裡用到有牌子的醬油(例如東成)算及格了,其他的不就是味素放多一點而已,談什麼美食。
旅遊最喜看其生活日常的程現,從衣食住行最容易看出來;你生活中所欠缺的元素,就表現不出來,既使硬擺上去,也是格格不入。台灣連續劇裡的居家生活,看起來就是生硬虛假,或許真有人的家裡是長這幅德性,但一般家庭就只是「能夠住」而已。講到能夠住,每個人的標準差異還真大,但整體而言就是沒有質感,就算掛上一幅複製畫,也是膚淺。
台灣對國民的衛生教育是合格的嗎?我們日常對料理的觀念是健康的嗎?若國民的衛生、健康教育是不會立刻潟肚子就算合格,那麼我們又如何能相信街頭巷尾那些小吃店料理的東西是可以吃的。
有人以台灣是美食之國,台南是美食之都等美稱而沾沾自喜,那些充其量是自欺欺人。台灣最容易賣的東西是什麼?茶飲及麻辣鍋,一個甜到死,另一個辣到死,都是用調味料來轟炸您的味蕾。真正的美食應該是新鮮的食材加上精巧的料理手法,而五花八門的佐料也都是來自天然的材料,而非依靠化學藥品。在台南吃食,看到店裡用到有牌子的醬油(例如東成)算及格了,其他的不就是味素放多一點而已,談什麼美食。
旅遊最喜看其生活日常的程現,從衣食住行最容易看出來;你生活中所欠缺的元素,就表現不出來,既使硬擺上去,也是格格不入。台灣連續劇裡的居家生活,看起來就是生硬虛假,或許真有人的家裡是長這幅德性,但一般家庭就只是「能夠住」而已。講到能夠住,每個人的標準差異還真大,但整體而言就是沒有質感,就算掛上一幅複製畫,也是膚淺。
Thursday, November 16, 2017
表達力(稿)
有時候心中產生某種念頭,但腦中卻很難使用較完善的用字遣詞來呈現。這是源於缺乏足夠的訓練與學習,沒有足夠的詞彙、文句組成段落,以至於難以適當地、充分地表達心中所想。
基礎語文教育應能讓個人得以充分表達、確實頃聽,並讓人與人之間得以溝通。中高等教育才依個別需求訓練其語文能力。但是台灣的語文教育依然是漢族沙文主義的填鴨教育,一味灌輸古文,對於頃聽、表達與溝通毫無助益。
國民基礎教育的根本在於平等,而不是利用語文形塑階級高下、文明野蠻之分。好的語文教育,人人都能訴其所思,可以平鋪直敘,可以用流行樂唱出來,可以用新詩表達,若您個人有所好,也可以用古文、詩詞來創作。唐詩比新詩高級嗎?新詩比流行樂高級嗎?可以打動人心的才是好的表現內容,無論是何種表現媒材。
國民黨帶來台灣的教育方式,跳不出科舉,就是利用封建時代的文言文來維持特權。需要講幾句來顯現貴賤,某人喜用對偶就是這種心態。近60年國文教育的結果,只會背誦床前明日光,日常對話卻雞同鴨講,聽不懂對方在講什麼,也無法好好地表現自己的想法,無法跟人溝通,既使會背幾首唐詩宋詞,何異於啞巴?
胡適為什麼推動白話文運動,我手寫我口,人人就能儘情表達、良好地溝通,這才是以民為本的社會。
基礎語文教育應能讓個人得以充分表達、確實頃聽,並讓人與人之間得以溝通。中高等教育才依個別需求訓練其語文能力。但是台灣的語文教育依然是漢族沙文主義的填鴨教育,一味灌輸古文,對於頃聽、表達與溝通毫無助益。
國民基礎教育的根本在於平等,而不是利用語文形塑階級高下、文明野蠻之分。好的語文教育,人人都能訴其所思,可以平鋪直敘,可以用流行樂唱出來,可以用新詩表達,若您個人有所好,也可以用古文、詩詞來創作。唐詩比新詩高級嗎?新詩比流行樂高級嗎?可以打動人心的才是好的表現內容,無論是何種表現媒材。
國民黨帶來台灣的教育方式,跳不出科舉,就是利用封建時代的文言文來維持特權。需要講幾句來顯現貴賤,某人喜用對偶就是這種心態。近60年國文教育的結果,只會背誦床前明日光,日常對話卻雞同鴨講,聽不懂對方在講什麼,也無法好好地表現自己的想法,無法跟人溝通,既使會背幾首唐詩宋詞,何異於啞巴?
胡適為什麼推動白話文運動,我手寫我口,人人就能儘情表達、良好地溝通,這才是以民為本的社會。
Friday, November 03, 2017
記趣:開戰
國小時候玩過一種群體遊戲,大夥都稱之為「開戰(台語)」。玩法是分為兩群,人數不拘,有時候雙方各十數人。
a: 東國王位
b: 東國疆域
c: 東國戰士出口
d: 東國戰士休息區
e: 東國出入口
玩法是東西兩國戰士從出口沿通道衝向出入口,衝出去的途中,對手國可以把人推出通道,被推出去的就回到各自的疆域。一旦衝出去後,就從對手的出入口進入,一直到對手的王位就算嬴。
後來都沒聽說有人談到這種遊戲。
a: 東國王位
b: 東國疆域
c: 東國戰士出口
d: 東國戰士休息區
e: 東國出入口
玩法是東西兩國戰士從出口沿通道衝向出入口,衝出去的途中,對手國可以把人推出通道,被推出去的就回到各自的疆域。一旦衝出去後,就從對手的出入口進入,一直到對手的王位就算嬴。
後來都沒聽說有人談到這種遊戲。
Sunday, December 13, 2015
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筆記(稿)
一中原則
依據美中聯合公報,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亦認知到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而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段記載就是所謂一中原則的原型,主要分為三個命題:
關鍵處是美國用了承認(recognize)及認知(acknowledge)兩個不同的單字。2007年台灣的陳水扁總統致函當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要求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潘基文引用第2758號決議文,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美國隨即要求聯合國停止使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一詞。證明recognize及acknowledge是兩種不同立場。
從美中三個公報之後,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大致都會沿用這三個命題,每個國家對三個命題的立場不一,大抵歐美日等先進國家都是沿用美國的立場,而與中國較為親密的國家則不會有acknowledge的用語。
就有效場域來看:
簡單地講,目前國際社會皆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但並不包括命題三。
分別就台灣與中國來看:
九二共識
蘇起創造了九二共識,意指:「國共兩黨皆肯定全世界只有一中國,至於誰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則由兩岸各自表述」。也就是所謂的「一中各表」,然而歷史事實是當時並未達成共識;辜且不論其歷史事實,先討論其適用性。
國際社會皆已承認目前只有一個中國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北京政府立足國際場域的基礎,北京政府只差命題三,就取得了超越舊金山和約的成就,因此就北京政府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個事實,不可能在國際場域上有所模糊。
假設北京政府也同意了蘇起的九二共識,那麼台灣可以適用的場域是:1)北京代表與台北代表聚集的那一間會議室;2)X國非官方身分代表與台北代表聚集的那一間會議室;3)台北代表與外交關係國代表會面場域。
若北京政府同意適用2),則國際社會就可以利用非官方身分,迴避與中國建交時的一中原則,而與台灣政府非官方代表會面。亦既當蔡英文跟克林頓同時到東京渡假,就可以跟安倍三人以非官方身分開會,並正式召開記者會。然而既使雙方有意願,對方不僅是非官方代表,而且也不能視台北政權為代表中國。
既使適用3),這些與台北建交的國家,亦為聯合國一員,他們豈能在聯合國及相關場域上視北京代表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然後私下與台北代表會面時,卻視台北代表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因此現實上亦只能視台北代表為代表台灣而己。
台灣的國民黨堅持「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也只能在台灣島內及少數邦交國如此堅稱,事實是台灣的政府人員根本無法用這個名義進入國際場域。因此就算九二共識是歷史事實,其適用性也僅僅限於國共兩黨代表人員討論時的那個房間。
台灣的國民黨因為堅持一個中國且要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只剩「實際掌控台灣」這籌碼。國共兩黨唯一矛盾是誰代表中國,而中國就此已取得勝利,因此國民黨唯一可資利用的地方就是將「實際掌控的台灣」公布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2015年11月7日習近平與馬英九在新加坡會面,雙方仍然是就命題一、命題三取得共識,符合國民黨的唯一可利用價值。
無論北京政府同不同意蘇起的九二共識,這種非官方的會晤方式,卻是台灣的非國民黨就命題三在國際社會取得突破的契機。
2019年1月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 ,明確陳述:兩岸雙方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達成「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台灣總統蔡英文立即表達政府立場:台灣絕不會接受「一國兩制」,我們始終未接受「九二共識」,根本原因就是北京當局所定義的「九二共識」,其實就是「一個中國」、「一國兩制」。
蔡英文同時希望台灣朝野不要再講九二共識,因為那形同支持一國兩制。然而馬英九、朱立倫、吳敦義依然堅持自以為的九二共識,迴避習近立的一國兩制。
習近平 - 告台灣同胞書
蔡英文 - 總統針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談話說明我政府立場
依據美中聯合公報,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亦認知到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而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這段記載就是所謂一中原則的原型,主要分為三個命題:
- 命題一: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
- 命題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 命題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關鍵處是美國用了承認(recognize)及認知(acknowledge)兩個不同的單字。2007年台灣的陳水扁總統致函當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要求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潘基文引用第2758號決議文,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美國隨即要求聯合國停止使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一詞。證明recognize及acknowledge是兩種不同立場。
從美中三個公報之後,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大致都會沿用這三個命題,每個國家對三個命題的立場不一,大抵歐美日等先進國家都是沿用美國的立場,而與中國較為親密的國家則不會有acknowledge的用語。
就有效場域來看:
- 命題一、命題二適用於整個國際社會,亦既除了少數與台灣建交的國家之外,全世界都承認目前只有一個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 命題三只適用於少數與中國親密國家(以及台灣的國民黨),大部分盟國並不予承認(台灣非國民黨則予以反對)。
簡單地講,目前國際社會皆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但並不包括命題三。
分別就台灣與中國來看:
- 中國從國際社會取得了命題一、命題二的肯定,積極爭取命題三。
- 台灣的國民黨贊同命題一、命題三,但就命題二與全世界的認知相反。
- 台灣的非國民黨則贊同命題一、命題二,但反對命題三。
九二共識
蘇起創造了九二共識,意指:「國共兩黨皆肯定全世界只有一中國,至於誰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則由兩岸各自表述」。也就是所謂的「一中各表」,然而歷史事實是當時並未達成共識;辜且不論其歷史事實,先討論其適用性。
國際社會皆已承認目前只有一個中國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北京政府立足國際場域的基礎,北京政府只差命題三,就取得了超越舊金山和約的成就,因此就北京政府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個事實,不可能在國際場域上有所模糊。
假設北京政府也同意了蘇起的九二共識,那麼台灣可以適用的場域是:1)北京代表與台北代表聚集的那一間會議室;2)X國非官方身分代表與台北代表聚集的那一間會議室;3)台北代表與外交關係國代表會面場域。
若北京政府同意適用2),則國際社會就可以利用非官方身分,迴避與中國建交時的一中原則,而與台灣政府非官方代表會面。亦既當蔡英文跟克林頓同時到東京渡假,就可以跟安倍三人以非官方身分開會,並正式召開記者會。然而既使雙方有意願,對方不僅是非官方代表,而且也不能視台北政權為代表中國。
既使適用3),這些與台北建交的國家,亦為聯合國一員,他們豈能在聯合國及相關場域上視北京代表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然後私下與台北代表會面時,卻視台北代表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因此現實上亦只能視台北代表為代表台灣而己。
台灣的國民黨堅持「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也只能在台灣島內及少數邦交國如此堅稱,事實是台灣的政府人員根本無法用這個名義進入國際場域。因此就算九二共識是歷史事實,其適用性也僅僅限於國共兩黨代表人員討論時的那個房間。
台灣的國民黨因為堅持一個中國且要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只剩「實際掌控台灣」這籌碼。國共兩黨唯一矛盾是誰代表中國,而中國就此已取得勝利,因此國民黨唯一可資利用的地方就是將「實際掌控的台灣」公布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2015年11月7日習近平與馬英九在新加坡會面,雙方仍然是就命題一、命題三取得共識,符合國民黨的唯一可利用價值。
2019年1月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 ,明確陳述:兩岸雙方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達成「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台灣總統蔡英文立即表達政府立場:台灣絕不會接受「一國兩制」,我們始終未接受「九二共識」,根本原因就是北京當局所定義的「九二共識」,其實就是「一個中國」、「一國兩制」。
蔡英文同時希望台灣朝野不要再講九二共識,因為那形同支持一國兩制。然而馬英九、朱立倫、吳敦義依然堅持自以為的九二共識,迴避習近立的一國兩制。
習近平 - 告台灣同胞書
蔡英文 - 總統針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談話說明我政府立場
Sunday, May 10, 2015
20年目睹之自助餐怪現象
吃自助餐、便當小吃店超過20年,台灣人生活習性沒多大進步。台灣人生活水準低落,應歸疚國民黨奴化教育所致。今天媒體總喜歡就什麼美食王國,美食個屁!台灣人好吃、貪吃,但毫無吃的品質,吃的都是食品而非食物(甚至只是材料而非食品),只能說是餓鬼王國罷了。先列舉在台灣自助餐、小吃攤所目睹令人作噁之現象。
1. 洗碗湯
最令人痛恨的行徑,就是裝湯時,把碗抬到湯桶中央。這種作法,裝湯時確實不會濺到四周,但豈不是流進湯桶嗎?若是新碗裝湯還無妨,但喝完再裝時,就變成洗碗了,一堆人洗碗的湯,太不衛生了!曾在蔬時館看到有貼標示,在枱面劃個圓圈,要客人裝湯時把碗放在圓圈裡裝,避免濺進湯桶,但幾乎沒人理會告示,可能台灣文盲太多所致。
2. 湯料加菜
厚工的小吃店,湯桶會放入相當多的湯料,於是我們會看到有人裝湯時,根本不是裝湯,而是裝料,滿滿一碗湯料,您說是喝湯?騙誰!還看過有人一碗裝湯、一碗裝料呢,根本是變相加菜,後來的人就只能喝湯沒料吃。有人還會把大骨取回桌啃,於是有店家會貼上告示,請客人不要把大骨取走;前面說過,台灣文盲充斥,貼什麼告示都沒用。
3.衛不衛生紙
一坐下,就拿起大把衛生紙擦桌子,好像多注重衛生;吃完又拿起大把衛生紙擦手、擦臉,丟得滿桌都是;其實他吃東西時手會放在桌面,菜渣也是丟在桌面,小吃攤的桌面用衛生紙擦拭幾下就衛生啦?他不是注重衛生,只是浪費而已。
4.餓鬼道
台灣小吃是在多好吃?經常有人一幅吃不到會死的樣子,搶位子、亂停車、囫囵吞棗,好像餓了幾百年的難民。每次看到稍有名氣的小吃攤,人滿為患,就感覺來到餓鬼道。台灣人貪吃,但腦袋沒有吸收營養,實在浪費。
5.吃回本
有些攤子會有薑、蒜,醬料自是免不了,有人就會裝滿滿一碗或一碟。貪婪的本性表露無遺,把薑、蒜當小菜吃。醬料我沒意見,許多小吃攤的醬料都是便宜貨,吃愈多死愈快。
回過頭看,還算是不錯,只列出5點。
1. 洗碗湯
最令人痛恨的行徑,就是裝湯時,把碗抬到湯桶中央。這種作法,裝湯時確實不會濺到四周,但豈不是流進湯桶嗎?若是新碗裝湯還無妨,但喝完再裝時,就變成洗碗了,一堆人洗碗的湯,太不衛生了!曾在蔬時館看到有貼標示,在枱面劃個圓圈,要客人裝湯時把碗放在圓圈裡裝,避免濺進湯桶,但幾乎沒人理會告示,可能台灣文盲太多所致。
2. 湯料加菜
厚工的小吃店,湯桶會放入相當多的湯料,於是我們會看到有人裝湯時,根本不是裝湯,而是裝料,滿滿一碗湯料,您說是喝湯?騙誰!還看過有人一碗裝湯、一碗裝料呢,根本是變相加菜,後來的人就只能喝湯沒料吃。有人還會把大骨取回桌啃,於是有店家會貼上告示,請客人不要把大骨取走;前面說過,台灣文盲充斥,貼什麼告示都沒用。
3.衛不衛生紙
一坐下,就拿起大把衛生紙擦桌子,好像多注重衛生;吃完又拿起大把衛生紙擦手、擦臉,丟得滿桌都是;其實他吃東西時手會放在桌面,菜渣也是丟在桌面,小吃攤的桌面用衛生紙擦拭幾下就衛生啦?他不是注重衛生,只是浪費而已。
4.餓鬼道
台灣小吃是在多好吃?經常有人一幅吃不到會死的樣子,搶位子、亂停車、囫囵吞棗,好像餓了幾百年的難民。每次看到稍有名氣的小吃攤,人滿為患,就感覺來到餓鬼道。台灣人貪吃,但腦袋沒有吸收營養,實在浪費。
5.吃回本
有些攤子會有薑、蒜,醬料自是免不了,有人就會裝滿滿一碗或一碟。貪婪的本性表露無遺,把薑、蒜當小菜吃。醬料我沒意見,許多小吃攤的醬料都是便宜貨,吃愈多死愈快。
回過頭看,還算是不錯,只列出5點。
Saturday, April 19, 2014
民族榮辱稿(待定)
一
4月15日下午1時許,香港黃姓男子行經旺角西洋菜南街近麥當勞時,見中國夫婦抱着孩子當街小便,於是用手機拍攝,引起葉氏夫婦不滿,雙方起爭執。過程名以「MK青年大戰強國人」短片上傳網路。一泡尿激起了中港新仇舊恨,台灣也感同身受,中國遊客的行徑每每被引為笑譚。
然而一個社會的生活習慣本就是不均勻的,港台也有人的教養十分不堪。上海上層階級與河南下層階級相比較,可能比港台當地人與中國遊客之比較,差距更大。令人好奇的是,港台視中國遊客,較之上海人視河南人,會是同樣的情況嗎?
例如,水龍頭的故事經常被用來比喻文明發展的差異,故事本身應該是創造出來的,故事所要表達的文明差異可能是存在的,但故事創造的緣起為何?特別是考量前述生活習慣(或者文明發展)的不均勻。
當民族分離意識萌生之後,仇恨、歧視、榮辱更強化了民族認同、區別他與我;他與我的區別,也讓榮辱等感受更加尖銳而敏感。民族的眼睛容不了一粒砂。
一位博客說了,「香港是我們的,我就是要去」,道出中國對香港忠誠度的日益不信任,以及香港作為他者的萌生。當1997香港被移交給中國之後,就註定只能在北京政府允許之下爭取權利,而中港最大的差異不是金錢或衛生習慣,民主制度才能保障香港(而香港人爭取民主權利,或許也是在保護台灣)。隨者中國東南沿海的發展,以及中國人逐漸移入,香港社會的階層流動與資源轉移會不斷變化,就如同台灣一樣。香港此時還能用文明發展來表達不滿,可能不到十年,港巴子也要奪權了。
二
中國觀光客遊台灣(與香港),對台灣人的親切印象深刻,知名作家韓寒寫道:「我要感謝香港和臺灣,他們庇護了中華的文化,把這個民族美好的習性留了下來」。隨之被綠色台灣打臉,認為台灣的親切與禮貌是來自於日本,跟什麼中華文化無關。然而相對的,某些外省族群同樣也堅持台灣作為中華文化的載體,認為台灣除中華文化之外空無一物,因此阿扁時代的台灣本土化,被認為是越過底限。
守法、守秩序、禮貌、助人為善、舉止合宜等,皆是現代教育的內容,現代文明大抵如是,雖然因為區域生活習慣而有其特色。台灣人在美國出生、生活,若他舉止合宜,更多的原因是來自於美國學校,而非中華文化;所謂中華文化帶給他的頂多是會包一手好水餃吧。
我們的社會,並無所謂純粹的XX文化,但是什麼緣由,會把他人的行徑,視為與我們的行徑有相同的淵源,甚至連我們此時此刻的行徑僅僅保留些微所謂XX文化的殘餘。現實是,背四書、古文觀止,並不會將社會運轉的制度與機制教給下一代,還不如多看幾部日劇或HBO影集。
延伸閱讀
高格孚(2011)中華鄰國:臺灣閾境性
韓寒 - 太平洋的風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31023661.html
上海人眼中的中國地圖 http://blogs.china4global.com/2013/10/269/
郭冠英 - 台巴子要奪權
4月15日下午1時許,香港黃姓男子行經旺角西洋菜南街近麥當勞時,見中國夫婦抱着孩子當街小便,於是用手機拍攝,引起葉氏夫婦不滿,雙方起爭執。過程名以「MK青年大戰強國人」短片上傳網路。一泡尿激起了中港新仇舊恨,台灣也感同身受,中國遊客的行徑每每被引為笑譚。
然而一個社會的生活習慣本就是不均勻的,港台也有人的教養十分不堪。上海上層階級與河南下層階級相比較,可能比港台當地人與中國遊客之比較,差距更大。令人好奇的是,港台視中國遊客,較之上海人視河南人,會是同樣的情況嗎?
例如,水龍頭的故事經常被用來比喻文明發展的差異,故事本身應該是創造出來的,故事所要表達的文明差異可能是存在的,但故事創造的緣起為何?特別是考量前述生活習慣(或者文明發展)的不均勻。
當民族分離意識萌生之後,仇恨、歧視、榮辱更強化了民族認同、區別他與我;他與我的區別,也讓榮辱等感受更加尖銳而敏感。民族的眼睛容不了一粒砂。
一位博客說了,「香港是我們的,我就是要去」,道出中國對香港忠誠度的日益不信任,以及香港作為他者的萌生。當1997香港被移交給中國之後,就註定只能在北京政府允許之下爭取權利,而中港最大的差異不是金錢或衛生習慣,民主制度才能保障香港(而香港人爭取民主權利,或許也是在保護台灣)。隨者中國東南沿海的發展,以及中國人逐漸移入,香港社會的階層流動與資源轉移會不斷變化,就如同台灣一樣。香港此時還能用文明發展來表達不滿,可能不到十年,港巴子也要奪權了。
二
中國觀光客遊台灣(與香港),對台灣人的親切印象深刻,知名作家韓寒寫道:「我要感謝香港和臺灣,他們庇護了中華的文化,把這個民族美好的習性留了下來」。隨之被綠色台灣打臉,認為台灣的親切與禮貌是來自於日本,跟什麼中華文化無關。然而相對的,某些外省族群同樣也堅持台灣作為中華文化的載體,認為台灣除中華文化之外空無一物,因此阿扁時代的台灣本土化,被認為是越過底限。
守法、守秩序、禮貌、助人為善、舉止合宜等,皆是現代教育的內容,現代文明大抵如是,雖然因為區域生活習慣而有其特色。台灣人在美國出生、生活,若他舉止合宜,更多的原因是來自於美國學校,而非中華文化;所謂中華文化帶給他的頂多是會包一手好水餃吧。
我們的社會,並無所謂純粹的XX文化,但是什麼緣由,會把他人的行徑,視為與我們的行徑有相同的淵源,甚至連我們此時此刻的行徑僅僅保留些微所謂XX文化的殘餘。現實是,背四書、古文觀止,並不會將社會運轉的制度與機制教給下一代,還不如多看幾部日劇或HBO影集。
延伸閱讀
高格孚(2011)中華鄰國:臺灣閾境性
韓寒 - 太平洋的風 http://share.youthwant.com.tw/D31023661.html
上海人眼中的中國地圖 http://blogs.china4global.com/2013/10/269/
郭冠英 - 台巴子要奪權
Tuesday, April 13, 2010
共構殖民筆記

歐陽泰(Tonio Andrade)在其博士論文指出,荷蘭時代的台灣乃是一種「共同/共構殖民主義(co-colonization)」,也就是「荷蘭人統治下的中國人殖民地(a Chinese colony under Dutch rule)」,這種殖民方式,乃是「由荷蘭人提供軍事和行政架構,造就荷蘭和平的局勢;而中國殖民者則在荷蘭保護傘下狩獵、撈捕與耕種。」
韓家寶(Pol Heyns)認為荷蘭與中國人的合作情況,應該是「殖民行政當局和企業家間(無論是荷蘭人還是中國人企業家)的相依互賴」,韓家寶指出,雖然VOC當局禁止公司官員私下投入商業貿易,但仍有公司官員(及神職人員)投入土地開發事業,以及投標經營稅權等活動。
歐陽泰所提出的「co-colonization」最早是由韓家寶碩論專書所引介,並翻譯為「共同殖民主義」。後來歐陽泰的博士論文改寫成專書,中文版由陳國棟寫了推薦序,序中認為「co-colonization」應譯為「共構殖民主義」較為適宜,因為「支配者仍然是歐洲人,漢人只是在圖利自身的情況下接受歐洲人的制度、聽從其安排而已」,譯成「共同」偏向平等分享,譯成「共構」可以隱含歐洲人主導、漢人配合的意味。
無論是「共同」或「共構」,其原文就是「co-colonization」。歐陽泰之所以提出「co-colonization」,因為他認為,典型近代歐洲殖民型式,應該是歐洲人藉著軍事與政治支撐著經濟擴張,在全球各地進行墾殖、貿易與移民;但荷蘭福爾摩莎的情況卻是,由中國人進行墾殖、貿易與移民。雖然韓家寶提出也有VOC官員、牧師開發土地與競標贌稅權,但那畢竟不是VOC的主要工作。
歐陽泰雖然使用史景遷式的敍述史學書寫方法,但他的專書背後仍套用了兩個理論。一是皮爾森(M. N. Pearson)的「國家體制」理論,皮爾森認為歐洲人之所以能在全球進行經濟擴張,主要是得到國家體制的支持,相對地,亞洲人的經濟活動很早就在東南亞相當活躍,但因為國家重農抑商,因此為歐洲所趁。二是衛思韓(John Wills Jr.)的互動萌生現象(the interactive emergence of European dominance)理論,提出歐洲人在已有的貿易基本結構中,依賴當地族群團體建立殖民地,在一種「被包容的衝突中」產生出共生關係。很清楚地,歐陽泰提出的台灣共同殖民主義,乃建立在上述兩個理論的基礎上。
鄭維中在歐陽泰專書的譯序中提到,「殖民」此字在十九世紀以來被視為負面用語,而壓倒了語源中所帶有的「移民」之意。另一方面,民族主義的影響也加深或迴避「殖民」字眼的使用,例如歐陽泰的中文老師唐久龍(師大語言中心)一再強調「中國沒有殖民主義。如果有的話,南洋大部分地區早就是中國的了!」這裡講的就是近代歐洲型式的殖民主義。因此,「墾殖」、「開發」就成了較適宜的用語。
荷治時漢人在台灣,是受到荷蘭VOC控制下的委屈求全;明鄭、清帝國國家體制的支持下,漢人的墾拓則成了一部「台灣開發史」。1895年馬關條約日本帝國領有台灣,在當時,「殖民」是現代富強國家必走的道路,並非負面用語,因此帝國政府為了台灣的「殖民」、「拓殖」方式展開辯論,這些現在視為負面的字眼見諸當時刊行的公私文書,就成了日本帝國主義邪惡地殖民台灣的證據。戰後,特別是1949年中國難民大舉流亡來台,則是大時代的播遷。
延伸閱讀
歐陽泰(2007),福爾摩沙如何變成台灣府?
韓家寶(2005),荷蘭時代台灣的經濟、土地與稅務。台北:播種者。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Saturday, March 27, 2010
有關道德競爭的趣事
photo by Telegraph與朋友到日本自助旅行,在台灣絕不泡溫泉的我,到了日本就覺得不妨放鬆些,一方面泡溫泉有益健康,一方面日本的溫泉不會像台灣那麼髒,而且在日本泡溫泉之前,必需先盥洗乾淨。有次正要洗浴時,旁邊坐了個日本人,我想,絕不能太快去泡,否則會讓人家覺得台灣人衛生習慣不好;於是我洗得十分用心,連腳趾頭都洗了好多遍,但那位比我先到的日本人就是洗個不停,難不成,他也在跟外國人比較衛生習慣嗎?後來,我覺得皮快搓破,實在沒耐性,就去泡溫泉了。
這當然是我自己搞笑亂猜的,誰會去比賽誰洗澡洗得久啊!但也發覺我之前從未如此仔細地清洗自己的身體;伴隨我這麼久、如此珍貴的人身,我還真是虧待他了呢!
台灣農業機械工程的開山祖師爺高坂知武教授,1930年來台任教,戰後留任到1980年才返日,他出了一本書叫《台灣人的生命力》,可能是對於日本殖民台灣感到愧咎吧,書中對於台灣人的讚美似乎有點恭維、太美化了。書中有一篇〈道德競爭的人們〉如此描寫:
暑假到了,大多數教師們回故鄉度假…大學官舍的鑰匙交給女傭,請她們每週來一次,開開窗戶通風打掃。女傭們自行商訂打掃的日子,屆時結隊而來,又一齊回去。現在的溫州街二十巷,如果對面三家人及左右兩鄰居都歸國,每星期除女傭們打掃的一兩小時以外,便成為空屋的無人地帶。家中無金庫,就是衣櫃也不上鎖,一如平常閒置兩個月。令人驚奇的是,從未聽過有人遭遇小偷,也未聽說丟掉一條毛毯。是否派人日夜看管警備森嚴呢?其實恰好相反,大學既不設校警,市警察也從不巡邏。總而言之,完全放任的無人地帶,出現如前述未曾發生事故的情況,真是奇妙無比,不知世上還有如此的人間樂土嗎!當時的台北人,都是聖人君子嗎?由一般人性而言當然不可能!事實上,也聽了不少當時世界上發生的醜聞。追究其原因,得到的答案是「道德競爭」。易言之,以台灣為故鄉的居民與由日本來台的人,兩者間發生了互相不服輸的道德競爭,假如有一害群之馬,傷害到團體的面子,就會遭到嚴厲的指責。很巧合地,吳濁流在《無花果》裡有相似的描述:
向來日本人就是接受良好團體訓練的民族,因此碰到這種場面,他們就立刻組織自治會,設法相互扶助,並且極力照顧遣送回國的伙伴。那些曾經與我共事的日本記者們率先垂範,購買貨車,成為一個團體而像苦力般地工作著。在街上看到他們頭纏白布賣力工作的樣子,實在顯得悲壯極了。住在這個市營住宅區的貧民最先被遣送回國,但是當他們要離開的時候,實行所謂「要離開的鳥兒不弄髒窩」,於是把紙門重新裱好,然後離開。看到這種情景的我,受到很大的感動。回顧本省人社會的現狀,和日本人競爭期間,道義心之高並不輸日本人,但一旦這種競爭對象消失時,就會不能自動去行動,使道義慢慢崩潰,這是十分遺憾的事。原本這篇文章只是整理起來作參考,特別是上面那兩段文字,但想不到今天發現一件趣聞。由於中國觀光客愛在溫泉裡搓腳,飯店接到其他旅客的抱怨與投訴,因此印了簡體版「泡湯須知」以提醒中國觀光客注意泡湯方法及禮儀。令我笑破肚皮。
後記: 對台灣文學卓有頁獻的齊邦媛女士,晚年出了一本回憶錄《巨流河》,書中講到由於要填補日本人離去所留下的空缺,她於228事件之後的1947年底來台任職。她對台灣的印象是:小小的日式建築、小小的庭園、小小的玄關,玄關上「跪」著一位名喚「錦娘」的女子,用日語講了一大堆歡迎的客套話。令齊女士印象深刻至今未忘的是,錦娘的恭謹中有著她所未見的「狡黠」。
我推測錦娘應該是在日本教職員家裡作傭僕的台灣人,日本主人離去後,來的是中國主人。或許由於日本侵略中國的關係,這位高坂知武教授筆下道德高潔的台灣女傭,在齊邦媛女士眼中成了恭謹而狡黠的日本女子。在同樣的那個時間點上,對台灣人卻有著截然不同的印象,這麼大的反差,令人發噱。
延伸閱讀
林世煜 - 失樂園
自由 - 泡湯愛搓腳 飯店發陸客須知
Monday, March 22, 2010
三面「カリソメ乙女」
2006年椎名林檎參與蜷川実花的電影「さくらん」擔任音樂監督,電影主題曲「カリソメ乙女 (DEATH JAZZ ver.)」便是椎名林檎與爵士樂團SOIL&"PIMP"SESSIONS共同製作的,當時這首歌僅能由網路以iTune購買下載。
2007年1月椎名林檎與斎藤ネコ共同發行單曲小唱「この世の限り」,其中第三首是「カリソメ乙女 (HITOKUCHIZAKA ver.)」,由斎藤ネコ編曲、カリソメオーケストラ演奏。
2007年2月椎名林檎與斎藤ネコ共同發行專輯「平成風俗」,其中第十首則是「カリソメ乙女 (TAMEIKESANNOH ver.)」,同年4月發行高音質的「平成風俗 大吟釀」裡則收錄之前僅能由網路下載的「カリソメ乙女 (DEATH JAZZ ver.)」
「平成風俗」的版本極富聽覺之嚮宴。
カリソメ乙女 (DEATH JAZZ ver.)
天下八つ過ぎ
浮世男よ
善い人だけど幕の切れ時
毎日を裂く
仮初め枕
好いて好かれた男が哀しい
女はまことの誓いなんて要らないよ
大概が芝居さ
惚れた腫れた目くるめいた
嗚呼秋の空
六日の菖蒲
仮初め心
食って食わされ男は哀しい
女は嘘をついたって好いじゃないか
相応の茶番で
めかしこんでいなくちゃきっと
もう狂っているって いけない男 色男
わっち悪くないわいな
切っても切れぬ
嗚呼幕の内
七つ下がり 本当は添いたいよ と謂って
帰らないで頂戴淋しいじゃないの
待って 鳥渡待って
本性でありんす
ねぇ次は何処
冗談よ さようなら
カリソメ乙女 (TAMEIKESANNOH ver.)
I'm just like the women
Who stand next to you and stare
Sweet intoxication
But I'm leaving this affair
You lit up my daydreams
Like so many other guys
Don't you look so lonely
There's no sorrow in goodbye
What women want are some simple pleasures
To be special
We don't need you forever
But I fell for your trap
Girls will fall like that
I was floating on a breeze
What you must be feeling
It was too late yesterday
Despite your deceiving
It was me who had my way
But women always attempt to tell lies
And to disguise, conceal what we want
So when I try to deceive won't you believe,
Or say that you forgive me
Cause the fault lies with you and the things you do
Don't tell me that I'm wrong
So I'll try to make this break but I can't escape
I'm too far into you
Though I know (though I know)
Our time has come (nothing lasts)
When you say (when you say)
"I still love you" (I love you), I think...
Don't leave me alone here
I'm lonely without you near
No lies, tricks or deception,
These words speak my affection
Hey boy, those were just lies
Now I'll say my goodbye
參考文獻
映画 - 「さくらん」
2007年1月椎名林檎與斎藤ネコ共同發行單曲小唱「この世の限り」,其中第三首是「カリソメ乙女 (HITOKUCHIZAKA ver.)」,由斎藤ネコ編曲、カリソメオーケストラ演奏。
2007年2月椎名林檎與斎藤ネコ共同發行專輯「平成風俗」,其中第十首則是「カリソメ乙女 (TAMEIKESANNOH ver.)」,同年4月發行高音質的「平成風俗 大吟釀」裡則收錄之前僅能由網路下載的「カリソメ乙女 (DEATH JAZZ ver.)」
「平成風俗」的版本極富聽覺之嚮宴。
カリソメ乙女 (DEATH JAZZ ver.)
天下八つ過ぎ
浮世男よ
善い人だけど幕の切れ時
毎日を裂く
仮初め枕
好いて好かれた男が哀しい
女はまことの誓いなんて要らないよ
大概が芝居さ
惚れた腫れた目くるめいた
嗚呼秋の空
六日の菖蒲
仮初め心
食って食わされ男は哀しい
女は嘘をついたって好いじゃないか
相応の茶番で
めかしこんでいなくちゃきっと
もう狂っているって いけない男 色男
わっち悪くないわいな
切っても切れぬ
嗚呼幕の内
七つ下がり 本当は添いたいよ と謂って
帰らないで頂戴淋しいじゃないの
待って 鳥渡待って
本性でありんす
ねぇ次は何処
冗談よ さようなら
カリソメ乙女 (TAMEIKESANNOH ver.)
I'm just like the women
Who stand next to you and stare
Sweet intoxication
But I'm leaving this affair
You lit up my daydreams
Like so many other guys
Don't you look so lonely
There's no sorrow in goodbye
What women want are some simple pleasures
To be special
We don't need you forever
But I fell for your trap
Girls will fall like that
I was floating on a breeze
What you must be feeling
It was too late yesterday
Despite your deceiving
It was me who had my way
But women always attempt to tell lies
And to disguise, conceal what we want
So when I try to deceive won't you believe,
Or say that you forgive me
Cause the fault lies with you and the things you do
Don't tell me that I'm wrong
So I'll try to make this break but I can't escape
I'm too far into you
Though I know (though I know)
Our time has come (nothing lasts)
When you say (when you say)
"I still love you" (I love you), I think...
Don't leave me alone here
I'm lonely without you near
No lies, tricks or deception,
These words speak my affection
Hey boy, those were just lies
Now I'll say my goodbye
參考文獻
映画 - 「さくらん」
Tuesday, March 02, 2010
獨派論述粗略整理
2009年1月4日由台灣教授協會舉辨「台灣國家定位論壇」,被稱為是獨派論述的大集合。本次會議之內容經前衛出版社整理成書,於該年12月出版,書名《台灣國家定位論壇》,本文依據該書進行粗略整理,以利理解。
此次會議共邀集11位代表性人物與會,議程分三場進行:第一場,台灣地位歸屬爭議;第二場,台灣現狀與主權獨立的國家;第三場,台灣如何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或正常國家。從議程來看,第一場主要是回溯性地從歷史、法律分析台灣地位之歸屬;第二場則是從政治、法律探討台灣現狀,以及什麼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第三場則從方法上討論台灣如何邁向主權國家或國家正常化。但是從書中呈現的內容來看,會議的進行並未有效地依照此議程來走,整場幾乎是一再地各自表達其立場與論述。但是,俗話說「見面三分情」,經過對話之後,似乎有彼此理解的氣氛,因此這類的研討會還是有持續召開的必要性。
主持人陳儀深為方便理解,暫時將之分為「已經獨立說」與「尚未獨立說」兩大類(參見《台灣國家定位論壇》序。我則將之分為三大類,分別是:國家演化說、獨立建國說、其他類。前兩項呼應陳儀深的分類,之所以不採用陳儀深的分類,是因為某些當事人不讚成將自己劃為其中一類。
一
國家演化說(已定論、已獨立),主要有陳隆志、許世楷、李鴻禧、姚嘉文、林成蔚。許世楷的「新生國家說」與陳隆志的「國家進化論」是相同的,但陳隆志著力 於法律論述,因此措辭比許世楷穩重些。許、陳兩位皆主張台灣地位在1952年並未被歸屬(地位未定),但是在80年代KMT統治下,台灣人民進行民主化運 動表達了有效的自決,特別是1996年直接民選總統,使台灣演進成為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新生)國家(地位已定);目前台灣的情況是處於不正常狀態,必需透 過政治選舉、公投等行動來改變,例如正名、制憲、參加聯合國(改變中華民國體制)。雖然其「有效自決說」,感覺有點政治口吻,但方便政治行動上的操作。
這一派不僅成員較廣,且較具影響力。DPP應該是採用此派的說法,例如姚嘉文是台灣前途決議文的撰寫人之一,而林成蔚則代表DPP參與此論壇。雖然此派主張從體制內進行改革,但議會路線只是工具,最終目的仍然是完成體制改革,達成台灣建國,否則這派就不會是台獨之一了。姚嘉文透露:「1999阿扁被提名總統候選人時,他要求DPP處理ROC是什麼東西?他問我若當選總統,要如何處理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的問題?」很可能阿扁八年總統對台灣及ROC的態度,是DPP黨內定調的;許世楷談到未來台派推出總統候選人時說:「他必需要表示,他出來不是要作ROC體制內的總統,而是要改革這個體制」,由此可知,DPP雖然採用此說,但可能大部份黨員(菁英)都是搭順風車,而不是那麼瞭解其中心思想。
二
獨立建國說(已定論、未獨立),主要有許慶雄、黃居正、劉重義、陳茂雄。此說其前者的主要衝突點在於,此說認為台灣人參與中華民國體制下的政治行動(特別是選擧),造成台灣地位的改變,使得中華民國有效地統治了台灣。此說主張體制外行動,宣布台灣獨立建國、揚棄中國民國體制。但其中還是有一些差異,就中台關係而言,許慶雄與黃居正認為由於台灣人的參與,造成台灣現狀歸屬於中華民國,由於中華民國只是不被承認的流亡政府,而成為中國叛亂的一省,相對地劉重義與陳茂雄雖沒明言,但應該傾向於台灣不屬於中國。
三
其他類,有王雲程、沈建德。王雲程提出「佔領與流亡」模型,用來拴釋台灣戰後的地位狀態,認為此地位狀態至今並未改變,因此屬於台灣地位未定論。王雲程與林志昇著重在法律拴釋,但兩人還是有些差別,王雲程努力建構、分析其所建立的模型,而林志昇則致力於法律行動。前面無論是陳隆志等國家演化說或許慶雄等獨立建國說,對於台灣(1952-)及中華民國(1971-)到底是什麼地位,都很難有一系統的法律拴釋,這個空白處剛好是王雲程的著力點。
沈建德應該屬於獨立建國派,但感覺似乎單打獨鬥,他認為戰後台灣並未被交予中國,主張台灣人應自決獨立,方法可藉由公投。沈建德提出他自己的案例,說他用「台灣國臨時政府」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到現在還沒有被退件;有趣的是,主張體制外行動的人士們並沒有附合。
四
「國家演化說」與「獨立建國說」兩大派的差異主要是行動方法不同,前者主張體制內行動,後者主張體制外行動;另一個差異是前者主張台灣已獨立,後者主張台灣未獨立;就中台關係言,前者主張台灣未屬中,後者的許慶雄、黃居正、傅雲欽(未出席)則主張台灣屬中。後者雖主張體制外行動,但提不出有效的方法,最後仍不免需讚同選舉路線。
若用台灣地位來講,「國家演化說」與「獨立建國說」屬於已定論,而王雲程、林志昇(未出席)屬於未定論。前者認為1952年舊金山和約及台北和約並未將台灣歸屬中國,此主張與「未定論」一致,兩者間的差別在於認為1952年之後台灣地位是否有所改變?後者主張未改變,而前者主張已改變(「國家演化說」主張變成屬台灣「人民」,「獨立建國說」裡的中屬論則主張變成屬中國)
若依我前面所提出的agenda(紅字)來看,「國家演化說」從第一階段(法律、歷史)、第二階段(政治)一直到第三階段(行動方法)都有所論述;王雲程著重在第一階段,逐漸著墨到第二階段;「獨立建國說」則零散在第一與第二階段,同樣對第三階段提不出有效方法。
延伸閱讀
彭明敏、黃昭堂(1995)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台北:玉山社。
Ajin - 台灣大樓
TLP - 台灣國際地位研討會
林炳炎 - 「中華民國流亡台灣60年暨戰後台灣國際處境」學術研討會
阿扁 - 重新檢討〈台灣前途決議文〉
陳儀深 - 台灣地位論述總整理
陳儀深 - 《台灣國家定位論壇》序--釐清是為了達成目標
雲程 - 「佔領與流亡」模型下台灣地位與運動整合
雲程 - 許慶雄閉幕專題演講
Monday, March 01, 2010
台灣製三用罐切

到家樂買了兩盒玻璃罐裝的黑麥汁,卻發現家裡沒有開罐器。於是又特地找看看有哪些開罐器,結果發現這隻台灣製「三用罐切」,一只九元,產地為台北縣三峽鎮,材質為鐵,保固十年,簡單好用。此開罐器隨處可見,特別是路邊小吃攤、夜市。
「罐切」這個名詞,是來自於日文「缶切り」嗎?
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筆記美牛與沖繩基地
政府間所達成的協議,必需轉換成內國的政策,此協議才能被執行。首先,當政權轉換時,前政權與他國政府所簽訂的協議,繼任的政府必需直接承擔下來?此乃政治責任?其次,與國際條約不同的是,條約簽訂完將被各國代表帶回當事國經國會同意,而在國內以法律的型式被履行,但政府間協議卻是以行政規則的型式被履行?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政府間協議,將以執政者的政策型式而在國內被執行,然而當國內湧現反對聲浪時,將會考驗執政者的誠信、能力與決斷力,並反映政府代表談判時對國內態勢的掌握能力。
一
美日兩國在2006年達成協議,日本執政的自主黨同意把位於沖繩市宜野灣的美軍普天間航空基地,搬到名護市邊野古沿岸地區。2009年8月31日日本大選由在野的民主黨大勝,取得政權;9月准首相鳩山由紀夫表示接掌政權後將調查日美核密約的真相,同時將重新檢討美日協議,但接下來卻立場搖擺不定,乃於12月底表示將在2010年5月作出結論。2009年12月初,聯合政權裡的社民黨、國民新黨同時反對現行遷移案;12月18日宜野灣市議會全票通過要求美軍提前返還普天間航空基地的決議書。2010年1月24日名護市進行市長選舉,由反對美軍基地遷入的候選人稻嶺進當選,擊敗支持美軍基地遷入的現任市長。
在面對名護市的選舉結果後,美國國務院重申,基地問題是由日本中央政府決定,而首相鳩山由紀夫已經宣布5月底前會作出決定。美國政府的表現老練且合宜,意思是說:兩國政府已簽訂這份協議,貴國政府所要作的就是在國內履行其承諾,能否作到,考驗到執政者的誠信與能力,美國不會去干涉貴國內政。美國與日本同樣都是民主國家,必需尊重公眾、反對黨的聲音。但是,若是在談判之前,則國內民意將可能是政府間談判的籌碼;反之在談判之後,則如何與民意、反對黨溝通,那就是執政黨自己的問題了。
面對鳩山消極的態度,作為民主國家,美國是否會因為日本國內的民意而退讓?
二
2009年10月23日台灣馬政府與美國簽署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所協議的內容裡,較爭議的部份是開放進口帶骨牛肉、絞肉及內臟,引起公眾疑慮。除了學者專家出言警告之外,11月1日由消基會、主婦聯盟、董氏基金會等發起「台美重啟美國帶骨牛肉進口談判公投連署活動」,於12月8日募集連署書通過門檻,並於2010年1月7日在無人反對下通過中選會初審。在野的DPP黨主席蔡英文於11月5日表示,依DPP所作的民調,近八成民眾認為應重啟談判,這也是DPP的立場。立法院則於11月3日就有意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以限制美國牛肉的進口,與美牛輸台議定書有所抵觸,於12月29日完成修法,並於2010年1月5日上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限制美國牛的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六個高風險部位不得進口。
與沖繩基地案不同的是,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是由馬政府派出代表談判、協議簽署的,將作為馬政府在國內的施政政策被履行、執行。馬政府沒有能力與公眾、在野黨溝通,甚至沒有能力與執政黨佔四分之三絕對優勢的國會溝通,而被國會通過修正案,造成施政政策與法律抵觸的情形,顯示馬政府的誠信與能力發生很大的問題。
這反映出馬政府在與他國政府進行談判時,是否會考量國內態勢?也就是保留與公眾及在野黨溝通協商的可能性?這同樣反映在與中國的ECFA談判;其次,馬政府接下來的動作,擺爛?鼓動民意反美?暗渡陳倉?
延伸閱讀
大紀元 - 沖繩選舉彰顯民意 日全盤檢討美基地遷移協議
雲程 - 沖繩與美軍移防
雲程 - 密約在你家
貓吉拉 - 對ECFA的筆記
一
美日兩國在2006年達成協議,日本執政的自主黨同意把位於沖繩市宜野灣的美軍普天間航空基地,搬到名護市邊野古沿岸地區。2009年8月31日日本大選由在野的民主黨大勝,取得政權;9月准首相鳩山由紀夫表示接掌政權後將調查日美核密約的真相,同時將重新檢討美日協議,但接下來卻立場搖擺不定,乃於12月底表示將在2010年5月作出結論。2009年12月初,聯合政權裡的社民黨、國民新黨同時反對現行遷移案;12月18日宜野灣市議會全票通過要求美軍提前返還普天間航空基地的決議書。2010年1月24日名護市進行市長選舉,由反對美軍基地遷入的候選人稻嶺進當選,擊敗支持美軍基地遷入的現任市長。
在面對名護市的選舉結果後,美國國務院重申,基地問題是由日本中央政府決定,而首相鳩山由紀夫已經宣布5月底前會作出決定。美國政府的表現老練且合宜,意思是說:兩國政府已簽訂這份協議,貴國政府所要作的就是在國內履行其承諾,能否作到,考驗到執政者的誠信與能力,美國不會去干涉貴國內政。美國與日本同樣都是民主國家,必需尊重公眾、反對黨的聲音。但是,若是在談判之前,則國內民意將可能是政府間談判的籌碼;反之在談判之後,則如何與民意、反對黨溝通,那就是執政黨自己的問題了。
面對鳩山消極的態度,作為民主國家,美國是否會因為日本國內的民意而退讓?
二
2009年10月23日台灣馬政府與美國簽署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所協議的內容裡,較爭議的部份是開放進口帶骨牛肉、絞肉及內臟,引起公眾疑慮。除了學者專家出言警告之外,11月1日由消基會、主婦聯盟、董氏基金會等發起「台美重啟美國帶骨牛肉進口談判公投連署活動」,於12月8日募集連署書通過門檻,並於2010年1月7日在無人反對下通過中選會初審。在野的DPP黨主席蔡英文於11月5日表示,依DPP所作的民調,近八成民眾認為應重啟談判,這也是DPP的立場。立法院則於11月3日就有意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以限制美國牛肉的進口,與美牛輸台議定書有所抵觸,於12月29日完成修法,並於2010年1月5日上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限制美國牛的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六個高風險部位不得進口。
與沖繩基地案不同的是,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是由馬政府派出代表談判、協議簽署的,將作為馬政府在國內的施政政策被履行、執行。馬政府沒有能力與公眾、在野黨溝通,甚至沒有能力與執政黨佔四分之三絕對優勢的國會溝通,而被國會通過修正案,造成施政政策與法律抵觸的情形,顯示馬政府的誠信與能力發生很大的問題。
這反映出馬政府在與他國政府進行談判時,是否會考量國內態勢?也就是保留與公眾及在野黨溝通協商的可能性?這同樣反映在與中國的ECFA談判;其次,馬政府接下來的動作,擺爛?鼓動民意反美?暗渡陳倉?
延伸閱讀
大紀元 - 沖繩選舉彰顯民意 日全盤檢討美基地遷移協議
雲程 - 沖繩與美軍移防
雲程 - 密約在你家
貓吉拉 - 對ECFA的筆記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筆記台灣人口學的兩種想定
對台澎居民的族群區分,一般是分作四大族群:閩、客、外省人、原住民。有卑南族血統的學者孫大川認為,四大族群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原住民裡不止一族,相對而言,閩、客、外省三者對原住民來說,都是漢人。孫大川的見解並非創見,其實一般人都同意現在所謂的閩、客,是幾百年前從中國渡海來到台灣墾殖的漢人的後代,而現在所謂的外省人,是1949國共內戰失敗,從中國逃難來台的,閩客與外省兩者僅僅是來台時間上的差異,因此三者都是漢人,這是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第一種想定,也就是:閩客也是漢人。
一國政府在其領土進行人口普查或編戶齊民時,通常是依照其種族分類概念及國家統治需求去進行的。richter在一篇名為「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裡,敍述清帝國政府與日本帝國政府對台灣居民的兩種定義方式,文中說道:「清國對於臺灣的人群分類係根據祖先來源地,區分福建與廣東,但不區分鶴佬與客家。換言 之,來自福建的客家人算福建人,來自廣東的鶴佬人算廣東人。日本人統治臺灣後,打算繼續沿用清國的分類架構。然而,日本人誤以為福建人講鶴佬話、廣東人講客家話,因此利用語言來定義福建人與廣東人。從此,兩套交錯的分類架構,就這樣被混用而幾乎變成重疊了。」簡單地說,清帝國的定義是依據祖先來源地(省藉),而日本帝國的定義則是依據語言(文化)。也就是說,當時日本政府認為講鶴佬話及客家話是兩個不同的種族,但日本既然以語言區分了齊一化的「民」,又何必多了一層省藉的標籤?一種可能是,當時習慣以區域來為種族訂名,而不是用語言。
近年來,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看法,在民間興起了第二種想定,認為現在所謂的閩、客,並非北方漢人,而是平埔族百越人。沈建德認為,從明鄭到清帝國移交台澎給日本帝國之間,台灣居民大抵是原住民(包括平埔族),漢人則寥寥無幾。沈建德與蕭泰雄都主張,台灣現在所謂閩客族群,之所以自認其祖先來自中國,並持族譜以為證,乃清帝國時期族群融合的結果。簡言之,前述第一種想定的原因,乃在於清帝國的同化政策,也就是實施漢化教育、改姓氏、造族譜,將「番」齊一化為國家體制下的「民」,可稱之為「漢民化」是也(可相較於日本帝國的「皇民化」)。
若依第二種想定,回頭再來看日本1905年對台灣的人口普查,則其採用語言為分類方式是有其道理,也就是用文化特徵來區分被漢化了的平埔族。人類學者伊能嘉矩曾主張平埔族應該按照:1)完全漢化;2)土俗漢化但仍有言語;3)部分土俗,仍有言語;4)保存原狀,未漢化四種類型來區分(伊能嘉矩,1899),日本帝國政府可能會針對完全漢化或部份漢化的平埔族,依照其慣用語言為閩或客,而分別編入福建或廣東。這個假設要成立,則必需先證明日本治台時,就清楚地瞭解到台灣居民就是平埔族,而且能夠分辯平埔族與漢人的差別;而且若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則日本帝國政府不直接採用語言為分類,而格外延伸為省藉,其用意何在。(1956年台灣戰後首次人口普查,亦延用日本的作法)
二
依照最新基因圖譜的鑑定研究,第一種想定裡認為現在的所謂閩南與客家都是漢人的說法,可能必需被淘汰了。台灣學者林媽利依據基因組成,認為台灣人母系血緣裡,有47%屬於福爾摩沙南島原住民及東南亞島嶼的族群,48%屬於亞洲大陸,其中的亞洲大陸血緣大部分是華南越人。當然,所謂華南越人的後代這種說法並非無可挑剔,因為依照現今跨國基因圖譜研究,人類移動是從非洲開始向外擴展,晚亞洲人於三萬年前到達今天的中南半島,然後開始由南向北移動,到達華北。今天台灣人裡的所謂越族血緣,究竟是三萬年前到達台灣的先民所留下的血緣?亦或是三百年前由華南渡南來台的越族所留下的血緣?(就好像,人類究竟是動物園裡猴子的後代?亦或是與猴子共享同一個演化樹上的祖先?)
延伸閱讀
richter - 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 (一)
E大調 - 姓漢名閩客的平埔越人
李輝、金力 - 重建東亞人類的族譜
沈建德 - 蔡英文不知道的事
林媽利 - 從組織抗原推論閩南人及客家人,所謂「台灣人」的來源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蕭泰雄 - 為臺灣現住人口統計冊說文解字之漢譯戶口調查記述報文
一國政府在其領土進行人口普查或編戶齊民時,通常是依照其種族分類概念及國家統治需求去進行的。richter在一篇名為「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裡,敍述清帝國政府與日本帝國政府對台灣居民的兩種定義方式,文中說道:「清國對於臺灣的人群分類係根據祖先來源地,區分福建與廣東,但不區分鶴佬與客家。換言 之,來自福建的客家人算福建人,來自廣東的鶴佬人算廣東人。日本人統治臺灣後,打算繼續沿用清國的分類架構。然而,日本人誤以為福建人講鶴佬話、廣東人講客家話,因此利用語言來定義福建人與廣東人。從此,兩套交錯的分類架構,就這樣被混用而幾乎變成重疊了。」簡單地說,清帝國的定義是依據祖先來源地(省藉),而日本帝國的定義則是依據語言(文化)。也就是說,當時日本政府認為講鶴佬話及客家話是兩個不同的種族,但日本既然以語言區分了齊一化的「民」,又何必多了一層省藉的標籤?一種可能是,當時習慣以區域來為種族訂名,而不是用語言。
近年來,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看法,在民間興起了第二種想定,認為現在所謂的閩、客,並非北方漢人,而是平埔族百越人。沈建德認為,從明鄭到清帝國移交台澎給日本帝國之間,台灣居民大抵是原住民(包括平埔族),漢人則寥寥無幾。沈建德與蕭泰雄都主張,台灣現在所謂閩客族群,之所以自認其祖先來自中國,並持族譜以為證,乃清帝國時期族群融合的結果。簡言之,前述第一種想定的原因,乃在於清帝國的同化政策,也就是實施漢化教育、改姓氏、造族譜,將「番」齊一化為國家體制下的「民」,可稱之為「漢民化」是也(可相較於日本帝國的「皇民化」)。
若依第二種想定,回頭再來看日本1905年對台灣的人口普查,則其採用語言為分類方式是有其道理,也就是用文化特徵來區分被漢化了的平埔族。人類學者伊能嘉矩曾主張平埔族應該按照:1)完全漢化;2)土俗漢化但仍有言語;3)部分土俗,仍有言語;4)保存原狀,未漢化四種類型來區分(伊能嘉矩,1899),日本帝國政府可能會針對完全漢化或部份漢化的平埔族,依照其慣用語言為閩或客,而分別編入福建或廣東。這個假設要成立,則必需先證明日本治台時,就清楚地瞭解到台灣居民就是平埔族,而且能夠分辯平埔族與漢人的差別;而且若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則日本帝國政府不直接採用語言為分類,而格外延伸為省藉,其用意何在。(1956年台灣戰後首次人口普查,亦延用日本的作法)
二
依照最新基因圖譜的鑑定研究,第一種想定裡認為現在的所謂閩南與客家都是漢人的說法,可能必需被淘汰了。台灣學者林媽利依據基因組成,認為台灣人母系血緣裡,有47%屬於福爾摩沙南島原住民及東南亞島嶼的族群,48%屬於亞洲大陸,其中的亞洲大陸血緣大部分是華南越人。當然,所謂華南越人的後代這種說法並非無可挑剔,因為依照現今跨國基因圖譜研究,人類移動是從非洲開始向外擴展,晚亞洲人於三萬年前到達今天的中南半島,然後開始由南向北移動,到達華北。今天台灣人裡的所謂越族血緣,究竟是三萬年前到達台灣的先民所留下的血緣?亦或是三百年前由華南渡南來台的越族所留下的血緣?(就好像,人類究竟是動物園裡猴子的後代?亦或是與猴子共享同一個演化樹上的祖先?)
延伸閱讀
richter - 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 (一)
E大調 - 姓漢名閩客的平埔越人
李輝、金力 - 重建東亞人類的族譜
沈建德 - 蔡英文不知道的事
林媽利 - 從組織抗原推論閩南人及客家人,所謂「台灣人」的來源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蕭泰雄 - 為臺灣現住人口統計冊說文解字之漢譯戶口調查記述報文
Monday, December 14, 2009
對新聞的誤解的趣事
從雲程那裡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以色列議會一讀通過一項有關公投的決議。這則新聞的中譯相當難懂,乍看之下,似乎是要在以色列佔領地(戈蘭高地及約旦河西岸)進行公投,以決定是否放棄這些佔領地。雲程認為,此舉將造成國際法與國內法的衝突,詳細請參見: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我腦中想到什列斯威(Schleswig)的案例,覺得以色列議會應該是想通過一項法律,要求將來任何有關試圖解決「佔領地領土地位變遷問題」的和平條約,都要加上公投條款。
1863年第二次什列斯威戰爭時,普魯士取得什列斯威(維也納條約);1866年普奧戰爭簽訂布拉格和約,賦與北什列斯威公投的權利,以決定是要留在普魯士或回歸丹麥,但普魯士一直沒有施行。直到一次大戰結束,1920年北什列斯威公投回歸丹麥(75%),中什列斯威則維持在德國(80%)。跟普魯士是依據維也納條約取得什列斯威相比較,以色列對那些土地仍處於佔領時期,因而聯合國一再強調不允許通過戰爭以取得領土。以色列議會通過在和平條約 (peace deal)中加入公投條款,很可能是讓新佔領的土地取得合法性,因為和平條約所附帶的公投,自然是由國際委員會來執行;當然,以色列可能看準這些新佔領土地已經有屯墾區,公投不一定輸。
因此,會產生爭議的,首先是選民的資格如何判別。這些領土是以色列於1967年六日戰爭中奪取的,70年代以色列陸續進行屯墾,到了2009年11月,僅約旦河西岸就移入約28萬以色列人,而東耶陸撒冷則約19萬人。對巴勒斯坦人或約旦人而言,這47萬人是跟隨佔領軍而來的,沒有權力決定約旦河西岸的領土地位改變;但對屯墾區的以色列人而言,在這片土地已住了約30年,有些甚至已經有第二代了,不能否認他們也有決定這片土地改變地位的權力。
第二個爭議是,面對極端的宗教與種族衝突,既使排除前項困難,在公投之後,會產生的結果之一可能是人民遣回甚至是殺害。以旦澤的案例而言,二次大戰後旦澤依波茨坦會議交給波蘭,其中約12萬德國人便被遣送回德國。
二
假如要針對台灣、澎湖進行領土地位改變的公投(例如獨立、回歸日本、或交給中國),那麼執行單位可能是由美、日、中組成委員會,而聯合國等則組成觀察團,但爭議就在於:1)選民的資格;2)是否有遣送條款。
就如同以色列在佔領地進行屯墾一樣,1945年蔣介石元帥的軍隊佔領台澎,並組成軍政府,一直到現在,台澎並沒有從佔領地改變任何地位(台澎目前是佔領地?亦或是什麼?)。1949從中國舉遷而來的這些軍民,可以說是流亡難民,也可以說是屯墾部隊;但是,另一方面而言,經過六十年,有些屯墾居民已經產生第三代了,他們難道不能決定台澎的土地歸屬?
若結果是獨立或回歸日本,那就不必擔心遣送條款。需要擔心的反而是,交給中國後,很可能會發生清算行動。民主國家跟專制國家的差別之一,就在於人道原則。
三
以上的設想,是立基在錯誤的新聞判讀上。以色列這則公投新聞的正確意思是,任何和平條約一旦牽涉到佔領地之歸屬改變,則此和平條約需在以色列經過全民公投,以決定簽或不簽。
延伸閱讀
wiki - Free City of Danzig
wiki - Israeli settlement
wiki - Schleswig-Holstein
Aluf Benn - Netanyahu tying his own hands with Golan bill
雲程 - 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我腦中想到什列斯威(Schleswig)的案例,覺得以色列議會應該是想通過一項法律,要求將來任何有關試圖解決「佔領地領土地位變遷問題」的和平條約,都要加上公投條款。
1863年第二次什列斯威戰爭時,普魯士取得什列斯威(維也納條約);1866年普奧戰爭簽訂布拉格和約,賦與北什列斯威公投的權利,以決定是要留在普魯士或回歸丹麥,但普魯士一直沒有施行。直到一次大戰結束,1920年北什列斯威公投回歸丹麥(75%),中什列斯威則維持在德國(80%)。跟普魯士是依據維也納條約取得什列斯威相比較,以色列對那些土地仍處於佔領時期,因而聯合國一再強調不允許通過戰爭以取得領土。以色列議會通過在和平條約 (peace deal)中加入公投條款,很可能是讓新佔領的土地取得合法性,因為和平條約所附帶的公投,自然是由國際委員會來執行;當然,以色列可能看準這些新佔領土地已經有屯墾區,公投不一定輸。
因此,會產生爭議的,首先是選民的資格如何判別。這些領土是以色列於1967年六日戰爭中奪取的,70年代以色列陸續進行屯墾,到了2009年11月,僅約旦河西岸就移入約28萬以色列人,而東耶陸撒冷則約19萬人。對巴勒斯坦人或約旦人而言,這47萬人是跟隨佔領軍而來的,沒有權力決定約旦河西岸的領土地位改變;但對屯墾區的以色列人而言,在這片土地已住了約30年,有些甚至已經有第二代了,不能否認他們也有決定這片土地改變地位的權力。
第二個爭議是,面對極端的宗教與種族衝突,既使排除前項困難,在公投之後,會產生的結果之一可能是人民遣回甚至是殺害。以旦澤的案例而言,二次大戰後旦澤依波茨坦會議交給波蘭,其中約12萬德國人便被遣送回德國。
二
假如要針對台灣、澎湖進行領土地位改變的公投(例如獨立、回歸日本、或交給中國),那麼執行單位可能是由美、日、中組成委員會,而聯合國等則組成觀察團,但爭議就在於:1)選民的資格;2)是否有遣送條款。
就如同以色列在佔領地進行屯墾一樣,1945年蔣介石元帥的軍隊佔領台澎,並組成軍政府,一直到現在,台澎並沒有從佔領地改變任何地位(台澎目前是佔領地?亦或是什麼?)。1949從中國舉遷而來的這些軍民,可以說是流亡難民,也可以說是屯墾部隊;但是,另一方面而言,經過六十年,有些屯墾居民已經產生第三代了,他們難道不能決定台澎的土地歸屬?
若結果是獨立或回歸日本,那就不必擔心遣送條款。需要擔心的反而是,交給中國後,很可能會發生清算行動。民主國家跟專制國家的差別之一,就在於人道原則。
三
以上的設想,是立基在錯誤的新聞判讀上。以色列這則公投新聞的正確意思是,任何和平條約一旦牽涉到佔領地之歸屬改變,則此和平條約需在以色列經過全民公投,以決定簽或不簽。
延伸閱讀
wiki - Free City of Danzig
wiki - Israeli settlement
wiki - Schleswig-Holstein
Aluf Benn - Netanyahu tying his own hands with Golan bill
雲程 - 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Friday, November 27, 2009
思考雙重標準
Said的自傳曾講到他小時候在開羅英國學校唸書時的故事,裡面有一段說到,他在打板球學到兩個字:「我了解到這兩個字講的是表面工夫的重要;fair play意思是大聲告訴一個大人說你的對手做了不公平的行為,sportsmanship意思是憤怒和仇恨決不可以形於色。」(《鄉關何處》,P.65)。這兩個字可能表達了英式的人格特質,我不清楚,但若是在兩個族群的衝突中,這兩個字可能會出現不同的拴釋,我想到了所謂的雙重標準。我們常講的雙重標準就是,某個人對一件事,在面對不同族群時,會出現不同的裁量。
第一場比賽
假設球隊A與球隊B在比賽,這個球場有比賽規則、有裁判、有熱情的球迷。A隊在比賽中以不光彩的手法進了一球,贏得比賽,這時B隊會大聲向裁判抗議「不公平」,因為A隊作了不明譽的事;A隊則向B隊說「要有運動家精神」,別不甘願。裁判呢,他可能沒有看見A隊違反比賽規則,或者他是故意幫助A隊。在這個案例裡,A隊違反比賽規則而獲勝,而且被允許。
第二場比賽
與第一場比賽剛好相反,是B隊在這場比賽以不彩的手法獲勝,而結果同樣,A隊抗議不公平,B隊笑著要A甘願一點。
在這兩場比賽裡,誰犯了雙重標準?
裁判的功用是維持比賽規則的運作,若裁判在兩場比賽裡都有看到球隊作弊,而且都准許因違法規則而獲勝,那麼裁判似乎在兩場比賽的標準是一致的,他准許球隊作有限度的違反規則。若裁判都沒有看到球隊作弊,當然裁判的判決也沒有雙重標準。若裁判都有看到,但在第一場判A隊獲勝,卻在第二場判B隊作弊,則裁判就是典型的「判決 (judge)」雙重標準,因為他的標準因人而異。
球隊在比賽中是角色,是遵守規則去比賽。A隊在第一場允許自己作弊,意指A隊對比賽規則的概念是「可違反」,但在第二場不允許B隊作弊,意指此時A隊對比賽規則的概念轉成是「不可違反」,故A隊在兩場比賽呈現了「遵守 (compliant)」的雙重標準。B隊的情況與A隊剛好相反,因此B隊在兩場比賽也呈現了雙重標準。
當我們把熱情的球迷與觀眾拉進來,球迷的表現,成了球賽的一部份。當第一場比賽,A隊因作弊而獲勝時,球迷並不同情B隊,也不對A隊喝倒采,則B隊將會思考:「是否有必要死守著比賽規則?」那麼我們可以說,B隊在第一場比賽學到了規則是可以在關鍵時刻打破的,因此B隊在第二場比賽作弊,只是去實踐新的比賽規則,是否可以說,B隊在兩場比賽有著不同的「遵守」標準,是球迷引導的?那麼,當球迷在第二場比賽,對B隊喝倒采時,是否是球迷犯了「判決」雙重標準,而非B隊?
當然,球員是否「遵守」比賽規則,完全是由自己的判斷,不能因裁判或球迷的「判決」而改變。只是,我們常忽略了球迷也是共犯之一,而且是很有影響力的共犯。更甚者,是那種在第一場比賽故意不說話,等著看B隊因不甘心乃在第二場比賽作弊,而可以趁機對B隊予以撻伐的球迷觀眾。
球員對比賽規則,存在著「遵守」的問題;球迷與觀眾對比賽規則,與裁判一樣存在著「判決」的問題;而球員與球迷,則存在著「關係」的問題。從規範的角度看,球員能否遵守比賽規則,除了球員的操守與意志之外,裁判與球場觀眾的行為有著關鍵的影響。裁判當然是球場上主要的秩序維持者,對比賽規則具有直接的裁決力。觀眾的功能是鼓勵球員在球場上秉持著榮譽與尊嚴
第一場比賽
假設球隊A與球隊B在比賽,這個球場有比賽規則、有裁判、有熱情的球迷。A隊在比賽中以不光彩的手法進了一球,贏得比賽,這時B隊會大聲向裁判抗議「不公平」,因為A隊作了不明譽的事;A隊則向B隊說「要有運動家精神」,別不甘願。裁判呢,他可能沒有看見A隊違反比賽規則,或者他是故意幫助A隊。在這個案例裡,A隊違反比賽規則而獲勝,而且被允許。
第二場比賽
與第一場比賽剛好相反,是B隊在這場比賽以不彩的手法獲勝,而結果同樣,A隊抗議不公平,B隊笑著要A甘願一點。
在這兩場比賽裡,誰犯了雙重標準?
裁判的功用是維持比賽規則的運作,若裁判在兩場比賽裡都有看到球隊作弊,而且都准許因違法規則而獲勝,那麼裁判似乎在兩場比賽的標準是一致的,他准許球隊作有限度的違反規則。若裁判都沒有看到球隊作弊,當然裁判的判決也沒有雙重標準。若裁判都有看到,但在第一場判A隊獲勝,卻在第二場判B隊作弊,則裁判就是典型的「判決 (judge)」雙重標準,因為他的標準因人而異。
球隊在比賽中是角色,是遵守規則去比賽。A隊在第一場允許自己作弊,意指A隊對比賽規則的概念是「可違反」,但在第二場不允許B隊作弊,意指此時A隊對比賽規則的概念轉成是「不可違反」,故A隊在兩場比賽呈現了「遵守 (compliant)」的雙重標準。B隊的情況與A隊剛好相反,因此B隊在兩場比賽也呈現了雙重標準。
當我們把熱情的球迷與觀眾拉進來,球迷的表現,成了球賽的一部份。當第一場比賽,A隊因作弊而獲勝時,球迷並不同情B隊,也不對A隊喝倒采,則B隊將會思考:「是否有必要死守著比賽規則?」那麼我們可以說,B隊在第一場比賽學到了規則是可以在關鍵時刻打破的,因此B隊在第二場比賽作弊,只是去實踐新的比賽規則,是否可以說,B隊在兩場比賽有著不同的「遵守」標準,是球迷引導的?那麼,當球迷在第二場比賽,對B隊喝倒采時,是否是球迷犯了「判決」雙重標準,而非B隊?
當然,球員是否「遵守」比賽規則,完全是由自己的判斷,不能因裁判或球迷的「判決」而改變。只是,我們常忽略了球迷也是共犯之一,而且是很有影響力的共犯。更甚者,是那種在第一場比賽故意不說話,等著看B隊因不甘心乃在第二場比賽作弊,而可以趁機對B隊予以撻伐的球迷觀眾。
球員對比賽規則,存在著「遵守」的問題;球迷與觀眾對比賽規則,與裁判一樣存在著「判決」的問題;而球員與球迷,則存在著「關係」的問題。從規範的角度看,球員能否遵守比賽規則,除了球員的操守與意志之外,裁判與球場觀眾的行為有著關鍵的影響。裁判當然是球場上主要的秩序維持者,對比賽規則具有直接的裁決力。觀眾的功能是鼓勵球員在球場上秉持著榮譽與尊嚴
Friday, November 06, 2009
對ECFA的筆記
我們由前後任AIT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及司徒文的談話中瞭解到:1)美國對台政策仍以台灣關係法為依歸;2)美國樂見兩岸的和諧發展,以吸引更多外資投資台灣;3)美國支持務實外交,並樂意協助台灣加入國際附屬機構。而扁政府與馬政府對此三點的作為,是否可反應在美國對此兩政府的態度上?
現任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於2009.10.22首次記者會重申,台灣關係法是台美雙邊關係的重要基石,「歐巴瑪政府的對台政策,還是完全以台灣關係法為依歸,我不認為未來會有任何驚天動地的大變化」,並強調「像台灣關係法這樣的法律,主要是反映美國對台灣政策的重要綱領,並不會因為時代久遠而失去它的意義,因為這文件反映的是美國的利益和美國的價值觀,這都是做為美國對台灣關係的基礎,不會隨時間過去而改變」
前任AIT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Stephen M. Young)於2009.6.4對台北市美國商會發表演講,他表示,台美雙方已經在不具有正式外交關係的情況下,建立起非常良好的溝通機制,「特別是高敏感的軍事領域」,雙方已經有非常好的溝通與合作模式,「很多事已經默默完成」,他不認為歐巴馬政府會大幅轉變;美國想要與台灣發展出一種廣泛、持續長久及有活力的經濟關係,而「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TIFA)」就是為了發展這種關係下的努力產物,TIFA將會一直是美台經濟關係的核心。馬政府提出的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性質跟TIFA十分類似,兩岸間降低緊張、經濟關係加速發展,將增強支撐台灣的經濟競爭力,並讓台灣更具吸引力,而成為美國和其他外資的投資標的。
就TIFA而言,美台雙方自1995年第一次TIFA會議後就持續接觸,但由於台灣禁止美國牛肉而於2007年暫停。楊甦棣於6月卸任前即已預告美牛協議已近成功,司徒文於2009.10.16下午則表示,TIFA可望隨著美國牛肉進口台灣問題解決,在年底前恢復談判。這是否表示美台牛肉協議是為了TIFA作準備?
雖然美國支持兩岸間的ECFA,但不知TIFA與ECFA之間除了經濟問題之外,如何解決其政治問題?
歐洲商會發表2009-2010年度建議書,理事長畢彌堅表示,台灣應儘速與中國簽訂ECFA,才能排除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經濟協議的政治阻礙;同時台灣與歐盟簽訂貿易振興措施協議(Trade Enhancement Measure, TEM)也刻不容緩。李光耀去年曾提到「新加坡與台灣的關係不能快過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這些都顯示出,馬政府經貿戰略布局,想要與新加坡、澳洲、歐盟、日本、南韓各國商議簽署FTA所需面對來自中國的政治阻擾,而美中之間的角力,就需要再觀察。
就KMT而言,馬政府似乎仍依照美台之間的步調去走,或許也曾試探著美國的底限(例如88風災外交援助事件),但應該未離美國的期待太遠。就DPP而言,6月即已可預知的美國牛肉協議,卻到10月才有所反應,曝露出DPP似乎已偏離美台步調、遠離決策中心,與KMT的差距在五個月以上,DPP的資訊系統可能出了問題。若將馬政府的全球經貿布局當作利多來看,則DPP要拿回政權,可能還很遠。
DPP所能作的,可能是:1)儘快重整資訊情報系統,跟上美台關係的步調,以客觀的角度判斷美中台三方的關係;2)不只是要監督執政黨KMT的政策,而且要適當呼應有利於台灣的政策,針對有利於台灣的政策中有任何不利的部份,提出批判與建議,而不是為反對而反對;3)作為KMT過度向中傾斜的抵消力道。
延伸閱讀
右元帥 - 關於牛肉感想 PART II
ajin - 兩霸爭亞
參考資料
大紀元 - 楊甦棣:TIFA一直會是美台經濟關係核心
大紀元 - 楊甦棣:ECFA和TIFA相似
經濟日報 - 台美TIFA 與ECFA同步
自由 - 台美TIFA重新啟動 11月會前會
鉅享 - 司徒文:美國牛問題解決 TIFA年底前恢復談判
自由 - 司徒文:11月歐胡會 台灣免煩惱
自由 - 美學者:美樂見兩岸情勢趨緩
現任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於2009.10.22首次記者會重申,台灣關係法是台美雙邊關係的重要基石,「歐巴瑪政府的對台政策,還是完全以台灣關係法為依歸,我不認為未來會有任何驚天動地的大變化」,並強調「像台灣關係法這樣的法律,主要是反映美國對台灣政策的重要綱領,並不會因為時代久遠而失去它的意義,因為這文件反映的是美國的利益和美國的價值觀,這都是做為美國對台灣關係的基礎,不會隨時間過去而改變」
前任AIT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Stephen M. Young)於2009.6.4對台北市美國商會發表演講,他表示,台美雙方已經在不具有正式外交關係的情況下,建立起非常良好的溝通機制,「特別是高敏感的軍事領域」,雙方已經有非常好的溝通與合作模式,「很多事已經默默完成」,他不認為歐巴馬政府會大幅轉變;美國想要與台灣發展出一種廣泛、持續長久及有活力的經濟關係,而「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TIFA)」就是為了發展這種關係下的努力產物,TIFA將會一直是美台經濟關係的核心。馬政府提出的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性質跟TIFA十分類似,兩岸間降低緊張、經濟關係加速發展,將增強支撐台灣的經濟競爭力,並讓台灣更具吸引力,而成為美國和其他外資的投資標的。
就TIFA而言,美台雙方自1995年第一次TIFA會議後就持續接觸,但由於台灣禁止美國牛肉而於2007年暫停。楊甦棣於6月卸任前即已預告美牛協議已近成功,司徒文於2009.10.16下午則表示,TIFA可望隨著美國牛肉進口台灣問題解決,在年底前恢復談判。這是否表示美台牛肉協議是為了TIFA作準備?
雖然美國支持兩岸間的ECFA,但不知TIFA與ECFA之間除了經濟問題之外,如何解決其政治問題?
歐洲商會發表2009-2010年度建議書,理事長畢彌堅表示,台灣應儘速與中國簽訂ECFA,才能排除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經濟協議的政治阻礙;同時台灣與歐盟簽訂貿易振興措施協議(Trade Enhancement Measure, TEM)也刻不容緩。李光耀去年曾提到「新加坡與台灣的關係不能快過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這些都顯示出,馬政府經貿戰略布局,想要與新加坡、澳洲、歐盟、日本、南韓各國商議簽署FTA所需面對來自中國的政治阻擾,而美中之間的角力,就需要再觀察。
就KMT而言,馬政府似乎仍依照美台之間的步調去走,或許也曾試探著美國的底限(例如88風災外交援助事件),但應該未離美國的期待太遠。就DPP而言,6月即已可預知的美國牛肉協議,卻到10月才有所反應,曝露出DPP似乎已偏離美台步調、遠離決策中心,與KMT的差距在五個月以上,DPP的資訊系統可能出了問題。若將馬政府的全球經貿布局當作利多來看,則DPP要拿回政權,可能還很遠。
DPP所能作的,可能是:1)儘快重整資訊情報系統,跟上美台關係的步調,以客觀的角度判斷美中台三方的關係;2)不只是要監督執政黨KMT的政策,而且要適當呼應有利於台灣的政策,針對有利於台灣的政策中有任何不利的部份,提出批判與建議,而不是為反對而反對;3)作為KMT過度向中傾斜的抵消力道。
延伸閱讀
右元帥 - 關於牛肉感想 PART II
ajin - 兩霸爭亞
參考資料
大紀元 - 楊甦棣:TIFA一直會是美台經濟關係核心
大紀元 - 楊甦棣:ECFA和TIFA相似
經濟日報 - 台美TIFA 與ECFA同步
自由 - 台美TIFA重新啟動 11月會前會
鉅享 - 司徒文:美國牛問題解決 TIFA年底前恢復談判
自由 - 司徒文:11月歐胡會 台灣免煩惱
自由 - 美學者:美樂見兩岸情勢趨緩
Tuesday, October 06, 2009
達賴喇嘛尊者長壽祈請文

宗薩.蔣揚欽哲,確吉羅卓 造 / 俞以誠、噶布喇嘛 譯
所有諸佛大悲智慧,功德力總持如雪山,觀世音化現之怙主,三界眾生唯一上師,
無可比量極其稀有,智慧週遍猶如曇花,教眾中珍貴的大寶,持白蓮聖者願長壽。
末法時化現之覺者,以護持印攝受眾生,四無量心金剛誓句,十地大菩薩願長壽。
菩提道次第現證智,諸佛三密相融無別,悲智功德難以思議,北方第二佛願長壽。
說法著述辯論無礙,八大教派盡能通達,以妙觀察智為說法,二障盡除者願長壽。
宗喀巴教法如寶石,講修事業騰遠飛皇,敵障外道全然攝伏,無畏雪山獅願長壽。
情器世間大印本質,本源智慧甚深光明,如日淨智破除無明,任運瑜伽師願長壽。
大海般地密續寶庫,清淨傳承如四大河,相機逗教具緣弟子,承傳密主師願長壽。
輪迴涅槃緣起所顯,一切顯現原是無生,甚深中觀離諸戲論,龍樹教授師願長壽。
外內密三無別時輪,長者宿儒白蓮法王,以上師相化現世間,真實本初佛願長壽。
輪涅諸法光明點中,圓滿自在不增不減,解脫大果不假造作,原是普賢佛願長壽。
總之佛教全體法王,無分別心含攝利鈍,一切教眾唯一皈依,丹增嘉措師願長壽。
三界眾生金輪王寶,誰蓮花足下吉祥輪,頂禮供養虔敬永續,政教大法王願長壽。
降伏魔君帝釋天王,具諸大力金剛寶杵,極能粉碎邪見大山,飲血忿怒尊願長壽。
須彌四週日月莊嚴,三密相契地久天長,住在普陀洛伽山宮,不敗金剛幢願長壽。
長壽三尊祈賜加持,上師本尊諸佛菩薩,誓言諦力如是祈求,願望無阻究竟實現。
頂果欽哲仁波切 造
空性慈悲雙運互融道,令極顯明雪域教生怙,
手持蓮者持教海洋尊,祈願尊者願欲任運成。
嘉瓦仁波切 造
(藏音)
扛日熱位郭威像康素,潘倘碟瓦馬呂炯委內,
玄熱澤汪丹增嘉措宜,夏貝嘎記帕突丹舉覺。
(譯文)
雪山綿延環繞清淨地,無盡吉祥利益依怙處,
觀音化身持教浩海尊,千劫可壞聖壽永堅固。
參考文獻
唯色 - 達賴喇嘛長壽祈請文
Monday, October 05, 2009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3
「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是明帝國羅貫中在其《三國演義》的開場白。從實證的歷史角度來看,人類組織有分有合,乃是常態,史家特別著眼在究明分合變化的動力與因素,所謂「通古今之變」是也;若是政治家、騷人墨客有所求,就會從規範的角度,以個人所期望的目標進行拴釋,而預測(斷定)未來將會統一或者分裂。由於華夏中土區域,自漢以來,便建立起統一的天下觀,視統一為正常、分裂為異常,因此「統合」的訴求便很容易說服人心;也就是說,統一的民族認同,只是兩千年教育下的結晶。
二次世界大戰於1945年結束,被聯軍分區佔領的德國,各自在蘇、美、英、法的扶持下,分別建立東德及西德,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韓國,因此學界產生了一個特殊名詞「分裂國家 (Divided Nations)」。「分裂國家」這個名詞最早是由Gilbert Caty於1969年提出,在他的著作《分裂國家的法律地位》裡將分裂國家定義為:「分裂國家,係法律上繼續存在的一個國家,分裂成為國際法上具有同等地位之兩個可行使國家主權的部分國家,但它的分裂狀態是暫時性的。」(引自申相振),但這個定義並不為台灣大部份學者所引用,很可能是因為在Caty的定義裡,只有德、韓、越三國符合。台灣某些學者較常引用的是Gregory Henderson於1974年的定義,他認為「分裂國家(,係)具有民族認同感、共同歷史傳統及政治統合經驗的一個國家,分裂成兩個不同的政治單位。」(引自申相振),台灣某些學者的定義大抵脫胎自Henderson,然後加上幾項原素以符合其論述的需要。故分裂國家的定義大致為:1)一個國家分裂為多個國家;2)個別的國家均具有再統一的期望,或者在心理上具有一致的民族認同,無論是文化上或血緣上的認同。
就後者而言,我們首先會想到單一民族的國家,例如日本、德國、韓國,但既使是「同一民族」的國家們(states),也不一定以統合為必然,例如德國與奧國在納粹德國短暫地統合後,又再次分離。其次,心理的認同是可以憑藉人為予以改變的,例如國家教育、宣傳,心理認同受到政治力影響,無論此政治力是來自內部或外部。因此所謂統一的期望或民族的認同,只是規範性的描述,只能作為輔助性定義。
就第一項定義而言,其特殊之處在於,「分裂國家」被當作一項特殊的專有名詞與學術科目,而不僅僅是文學性的修辭。一個國家分裂成多個國家,會被認為是怪異的、不尋常的,可能是因為人們認為「目前的國家型態已經走到歷史的盡頭,不會再產生任何改變」,這樣的看法,顯然很難說服史家;另一種可能的理由是,一個國家的分裂,並不具備合理性(legitimacy),它可能純然由於外部政治力干涉,或者是因為違反了某些規則。回顧Caty的定義,其特徵是一個繼續存在的國家,以及短暫的分裂。那麼所謂「短暫性」,是法律的、歷史的、文學的、亦或是政治宣導的修辭。由於筆者不諳法文且拿不到Caty的著作,因此無法瞭解,分裂國家為何有必要從個案研究(德、韓、越),進而成為一個有別於分裂、繼承等科目的法學或史學研究類別。
德國通常被認為是分裂國家的原型,德國戰後由佔領區轉變成自治政府,乃至成立國家,其程序是由美、英、法將其佔領區合併成一個整體,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於1949年5月8日通過基本法,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只是這個程序只能在美、英、法的佔領區進行,蘇聯佔領區則另外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分裂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德國由被佔領到恢復成為正常國家,分別是在兩個不同程序下完成,而程序之所以無法一致,全然是受到外部政治力干涉;而且,事實上,在兩個新的德國成立時,舊的戰前德國乃繼續存在,那就是四國共管的大柏林。由於筆者學識有限,無法研讀德國或歐洲法學論著,乃無法判斷這種情形是否違反某些國際法上的規則,使得德國的分裂被解讀為「暫時的」。
朝鮮的情形,由於它戰前是日本領土,因此由美、蘇以北緯38度線分區佔領,隨後於1951年9月8日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允諾朝鮮於戰後成立為「一個」國家,接著發生和德國大同小異的情形,大同是南北佔領區分別依照戰爭法程序成立當地政府,從而形成兩個國家;小異是兩個韓國的成立是在日本放棄朝鮮地區的權利、權原與要求之前。也就是說,分別成立兩個朝鮮國家,不僅違反了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規定,而且也可以被看作是日本領土內的叛亂或分離(pre1951)。無論如何,兩個韓國成立了,但礙於筆者學識限制,尚無法判斷有哪些法律規範讓兩個韓國被解讀為是「暫時的」。
中國的案例,一開始完全是內戰,而在日華戰爭期間,還不只產生兩個政府呢!國共內戰,可預期最後的結果將是由共產黨代替國民黨重組中國政府,但是臨門一腳卻是由美國扶持蔣介石在台灣、澎湖組織「自由中國」,試圖重新奪回中國政權。有趣的地方在於,國共兩個政府都不承認對方的地位,僅視之為內戰裡的叛亂團體;內戰有單純內戰及複雜內戰,國共內戰之所以在1949年之後仍然持續,可視之為美國支持下的複雜內戰。既使後來美國改變方針,希望蔣介石棄守金門,形成「兩個中國」,蔣介石仍不答應。
我要問的是,這種情形下的台海分治,只是「複雜內戰」,亦或是前述的特殊性「分裂國家」?我由德國與韓國的案例猜測,若分裂的「暫時性」有其合理性(或合法性),首先,台、澎必需是中國的合法領土;其次,因為外力的干涉在不同程序下成立兩個國家;第三是兩個國家的狀態違反了某種規則或國際法規範,這個規範視兩個國家的現象為異常。我可以先略過第一個問題以符合大多數人的認知,在同意台澎為中國合法領土下去問第二、三項問題。
首先,美國扶持蔣介石在台、澎組織政府,其干涉的程度有多深,難以瞭解。簡言之,若台澎不是中國合法領土,則美國是給予機會;若台澎是中國合法領土,則美國只是協助防守,然而結果是,無論美國干涉蔣介石的程度如何,蔣介石均未「成立國家」,蔣介石宣稱他是1912年以來那個從未中斷的中國政府,而毛澤東則宣稱他這個在1949年所成立的人民政府乃直接繼承了1912年所成立的共和政府,成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兩個政府都宣稱他們才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他們在國際上所爭執的,不是國家承認問題,而是政府承認問題。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個中國,並沒有兩個中國,雙方仍處於內戰狀態,只是沒有交戰。
其次,假設在台、澎所組織的現在這個政府,在內部經法律程序成立一個新的國家,是否違反了某種國際法規範???
在資料取得不易的狀況下,以台灣的著作而言,對於特殊專有名詞的「分裂國家」幾乎沒有定義上的分析討論,大部分是探討如何解決分裂狀態以追求統一,換句話說,若將「分裂國家」這四個字拿掉,以「對統一進程的倡議」為題,似乎更符合這些文章。在這些文章中,也有為了將中國問題納入討論範圍,而量身打造的定義,但很可能會發生自我矛盾的狀況。例如有人認為分裂國家是「國家的分裂不管是國際安排或內戰所致,皆未經雙方人民的同意而產生。」,這項定義符合德國案例,也可以將外蒙古獨立排除出去,這表示,只要不是「人民公投」的分裂,就都算是分裂國家囉,亦或是只要是雙方人民的「意願下」產生分裂,就都不算是分裂國家。其實大部份內戰不都是人民意願下產生的嗎?只是它需要領導核心或外部資源的促發或推波助瀾而已,就這點來看,反而中國不是分裂國家了,因為某一小部份人不願意生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選擇「抵抗」的。
參考文獻
Crawford, James. (2006).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OUP.
申相振(1987),分裂國家-交叉承認模式,台北:商務。
雲程(2007),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台北:憬藝。
雲程 - 不新鮮吧!半國
貓吉拉 -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1
貓吉拉 -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2
二次世界大戰於1945年結束,被聯軍分區佔領的德國,各自在蘇、美、英、法的扶持下,分別建立東德及西德,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韓國,因此學界產生了一個特殊名詞「分裂國家 (Divided Nations)」。「分裂國家」這個名詞最早是由Gilbert Caty於1969年提出,在他的著作《分裂國家的法律地位》裡將分裂國家定義為:「分裂國家,係法律上繼續存在的一個國家,分裂成為國際法上具有同等地位之兩個可行使國家主權的部分國家,但它的分裂狀態是暫時性的。」(引自申相振),但這個定義並不為台灣大部份學者所引用,很可能是因為在Caty的定義裡,只有德、韓、越三國符合。台灣某些學者較常引用的是Gregory Henderson於1974年的定義,他認為「分裂國家(,係)具有民族認同感、共同歷史傳統及政治統合經驗的一個國家,分裂成兩個不同的政治單位。」(引自申相振),台灣某些學者的定義大抵脫胎自Henderson,然後加上幾項原素以符合其論述的需要。故分裂國家的定義大致為:1)一個國家分裂為多個國家;2)個別的國家均具有再統一的期望,或者在心理上具有一致的民族認同,無論是文化上或血緣上的認同。
就後者而言,我們首先會想到單一民族的國家,例如日本、德國、韓國,但既使是「同一民族」的國家們(states),也不一定以統合為必然,例如德國與奧國在納粹德國短暫地統合後,又再次分離。其次,心理的認同是可以憑藉人為予以改變的,例如國家教育、宣傳,心理認同受到政治力影響,無論此政治力是來自內部或外部。因此所謂統一的期望或民族的認同,只是規範性的描述,只能作為輔助性定義。
就第一項定義而言,其特殊之處在於,「分裂國家」被當作一項特殊的專有名詞與學術科目,而不僅僅是文學性的修辭。一個國家分裂成多個國家,會被認為是怪異的、不尋常的,可能是因為人們認為「目前的國家型態已經走到歷史的盡頭,不會再產生任何改變」,這樣的看法,顯然很難說服史家;另一種可能的理由是,一個國家的分裂,並不具備合理性(legitimacy),它可能純然由於外部政治力干涉,或者是因為違反了某些規則。回顧Caty的定義,其特徵是一個繼續存在的國家,以及短暫的分裂。那麼所謂「短暫性」,是法律的、歷史的、文學的、亦或是政治宣導的修辭。由於筆者不諳法文且拿不到Caty的著作,因此無法瞭解,分裂國家為何有必要從個案研究(德、韓、越),進而成為一個有別於分裂、繼承等科目的法學或史學研究類別。
德國通常被認為是分裂國家的原型,德國戰後由佔領區轉變成自治政府,乃至成立國家,其程序是由美、英、法將其佔領區合併成一個整體,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於1949年5月8日通過基本法,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只是這個程序只能在美、英、法的佔領區進行,蘇聯佔領區則另外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分裂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德國由被佔領到恢復成為正常國家,分別是在兩個不同程序下完成,而程序之所以無法一致,全然是受到外部政治力干涉;而且,事實上,在兩個新的德國成立時,舊的戰前德國乃繼續存在,那就是四國共管的大柏林。由於筆者學識有限,無法研讀德國或歐洲法學論著,乃無法判斷這種情形是否違反某些國際法上的規則,使得德國的分裂被解讀為「暫時的」。
朝鮮的情形,由於它戰前是日本領土,因此由美、蘇以北緯38度線分區佔領,隨後於1951年9月8日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允諾朝鮮於戰後成立為「一個」國家,接著發生和德國大同小異的情形,大同是南北佔領區分別依照戰爭法程序成立當地政府,從而形成兩個國家;小異是兩個韓國的成立是在日本放棄朝鮮地區的權利、權原與要求之前。也就是說,分別成立兩個朝鮮國家,不僅違反了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規定,而且也可以被看作是日本領土內的叛亂或分離(pre1951)。無論如何,兩個韓國成立了,但礙於筆者學識限制,尚無法判斷有哪些法律規範讓兩個韓國被解讀為是「暫時的」。
中國的案例,一開始完全是內戰,而在日華戰爭期間,還不只產生兩個政府呢!國共內戰,可預期最後的結果將是由共產黨代替國民黨重組中國政府,但是臨門一腳卻是由美國扶持蔣介石在台灣、澎湖組織「自由中國」,試圖重新奪回中國政權。有趣的地方在於,國共兩個政府都不承認對方的地位,僅視之為內戰裡的叛亂團體;內戰有單純內戰及複雜內戰,國共內戰之所以在1949年之後仍然持續,可視之為美國支持下的複雜內戰。既使後來美國改變方針,希望蔣介石棄守金門,形成「兩個中國」,蔣介石仍不答應。
我要問的是,這種情形下的台海分治,只是「複雜內戰」,亦或是前述的特殊性「分裂國家」?我由德國與韓國的案例猜測,若分裂的「暫時性」有其合理性(或合法性),首先,台、澎必需是中國的合法領土;其次,因為外力的干涉在不同程序下成立兩個國家;第三是兩個國家的狀態違反了某種規則或國際法規範,這個規範視兩個國家的現象為異常。我可以先略過第一個問題以符合大多數人的認知,在同意台澎為中國合法領土下去問第二、三項問題。
首先,美國扶持蔣介石在台、澎組織政府,其干涉的程度有多深,難以瞭解。簡言之,若台澎不是中國合法領土,則美國是給予機會;若台澎是中國合法領土,則美國只是協助防守,然而結果是,無論美國干涉蔣介石的程度如何,蔣介石均未「成立國家」,蔣介石宣稱他是1912年以來那個從未中斷的中國政府,而毛澤東則宣稱他這個在1949年所成立的人民政府乃直接繼承了1912年所成立的共和政府,成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兩個政府都宣稱他們才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他們在國際上所爭執的,不是國家承認問題,而是政府承認問題。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個中國,並沒有兩個中國,雙方仍處於內戰狀態,只是沒有交戰。
其次,假設在台、澎所組織的現在這個政府,在內部經法律程序成立一個新的國家,是否違反了某種國際法規範???
在資料取得不易的狀況下,以台灣的著作而言,對於特殊專有名詞的「分裂國家」幾乎沒有定義上的分析討論,大部分是探討如何解決分裂狀態以追求統一,換句話說,若將「分裂國家」這四個字拿掉,以「對統一進程的倡議」為題,似乎更符合這些文章。在這些文章中,也有為了將中國問題納入討論範圍,而量身打造的定義,但很可能會發生自我矛盾的狀況。例如有人認為分裂國家是「國家的分裂不管是國際安排或內戰所致,皆未經雙方人民的同意而產生。」,這項定義符合德國案例,也可以將外蒙古獨立排除出去,這表示,只要不是「人民公投」的分裂,就都算是分裂國家囉,亦或是只要是雙方人民的「意願下」產生分裂,就都不算是分裂國家。其實大部份內戰不都是人民意願下產生的嗎?只是它需要領導核心或外部資源的促發或推波助瀾而已,就這點來看,反而中國不是分裂國家了,因為某一小部份人不願意生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選擇「抵抗」的。
參考文獻
Crawford, James. (2006).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OUP.
申相振(1987),分裂國家-交叉承認模式,台北:商務。
雲程(2007),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台北:憬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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