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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13, 2010

共構殖民筆記


歐陽泰(Tonio Andrade)在其博士論文指出,荷蘭時代的台灣乃是一種「共同/共構殖民主義(co-colonization)」,也就是「荷蘭人統治下的中國人殖民地(a Chinese colony under Dutch rule)」,這種殖民方式,乃是「由荷蘭人提供軍事和行政架構,造就荷蘭和平的局勢;而中國殖民者則在荷蘭保護傘下狩獵、撈捕與耕種。」

韓家寶(Pol Heyns)認為荷蘭與中國人的合作情況,應該是「殖民行政當局和企業家間(無論是荷蘭人還是中國人企業家)的相依互賴」,韓家寶指出,雖然VOC當局禁止公司官員私下投入商業貿易,但仍有公司官員(及神職人員)投入土地開發事業,以及投標經營稅權等活動。

歐陽泰所提出的「co-colonization」最早是由韓家寶碩論專書所引介,並翻譯為「共同殖民主義」。後來歐陽泰的博士論文改寫成專書,中文版由陳國棟寫了推薦序,序中認為「co-colonization」應譯為「共構殖民主義」較為適宜,因為「支配者仍然是歐洲人,漢人只是在圖利自身的情況下接受歐洲人的制度、聽從其安排而已」,譯成「共同」偏向平等分享,譯成「共構」可以隱含歐洲人主導、漢人配合的意味。

無論是「共同」或「共構」,其原文就是「co-colonization」。歐陽泰之所以提出「co-colonization」,因為他認為,典型近代歐洲殖民型式,應該是歐洲人藉著軍事與政治支撐著經濟擴張,在全球各地進行墾殖、貿易與移民;但荷蘭福爾摩莎的情況卻是,由中國人進行墾殖、貿易與移民。雖然韓家寶提出也有VOC官員、牧師開發土地與競標贌稅權,但那畢竟不是VOC的主要工作。

歐陽泰雖然使用史景遷式的敍述史學書寫方法,但他的專書背後仍套用了兩個理論。一是皮爾森(M. N. Pearson)的「國家體制」理論,皮爾森認為歐洲人之所以能在全球進行經濟擴張,主要是得到國家體制的支持,相對地,亞洲人的經濟活動很早就在東南亞相當活躍,但因為國家重農抑商,因此為歐洲所趁。二是衛思韓(John Wills Jr.)的互動萌生現象(the interactive emergence of European dominance)理論,提出歐洲人在已有的貿易基本結構中,依賴當地族群團體建立殖民地,在一種「被包容的衝突中」產生出共生關係。很清楚地,歐陽泰提出的台灣共同殖民主義,乃建立在上述兩個理論的基礎上。

鄭維中在歐陽泰專書的譯序中提到,「殖民」此字在十九世紀以來被視為負面用語,而壓倒了語源中所帶有的「移民」之意。另一方面,民族主義的影響也加深或迴避「殖民」字眼的使用,例如歐陽泰的中文老師唐久龍(師大語言中心)一再強調「中國沒有殖民主義。如果有的話,南洋大部分地區早就是中國的了!」這裡講的就是近代歐洲型式的殖民主義。因此,「墾殖」、「開發」就成了較適宜的用語。

荷治時漢人在台灣,是受到荷蘭VOC控制下的委屈求全;明鄭、清帝國國家體制的支持下,漢人的墾拓則成了一部「台灣開發史」。1895年馬關條約日本帝國領有台灣,在當時,「殖民」是現代富強國家必走的道路,並非負面用語,因此帝國政府為了台灣的「殖民」、「拓殖」方式展開辯論,這些現在視為負面的字眼見諸當時刊行的公私文書,就成了日本帝國主義邪惡地殖民台灣的證據。戰後,特別是1949年中國難民大舉流亡來台,則是大時代的播遷。

延伸閱讀
歐陽泰(2007),福爾摩沙如何變成台灣府?
韓家寶(2005),荷蘭時代台灣的經濟、土地與稅務。台北:播種者。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筆記台灣人口學的兩種想定

對台澎居民的族群區分,一般是分作四大族群:閩、客、外省人、原住民。有卑南族血統的學者孫大川認為,四大族群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原住民裡不止一族,相對而言,閩、客、外省三者對原住民來說,都是漢人。孫大川的見解並非創見,其實一般人都同意現在所謂的閩、客,是幾百年前從中國渡海來到台灣墾殖的漢人的後代,而現在所謂的外省人,是1949國共內戰失敗,從中國逃難來台的,閩客與外省兩者僅僅是來台時間上的差異,因此三者都是漢人,這是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第一種想定,也就是:閩客也是漢人。

一國政府在其領土進行人口普查或編戶齊民時,通常是依照其種族分類概念及國家統治需求去進行的。richter在一篇名為「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裡,敍述清帝國政府與日本帝國政府對台灣居民的兩種定義方式,文中說道:「清國對於臺灣的人群分類係根據祖先來源地,區分福建與廣東,但不區分鶴佬與客家。換言 之,來自福建的客家人算福建人,來自廣東的鶴佬人算廣東人。日本人統治臺灣後,打算繼續沿用清國的分類架構。然而,日本人誤以為福建人講鶴佬話、廣東人講客家話,因此利用語言來定義福建人與廣東人。從此,兩套交錯的分類架構,就這樣被混用而幾乎變成重疊了。」簡單地說,清帝國的定義是依據祖先來源地(省藉),而日本帝國的定義則是依據語言(文化)。也就是說,當時日本政府認為講鶴佬話及客家話是兩個不同的種族,但日本既然以語言區分了齊一化的「民」,又何必多了一層省藉的標籤?一種可能是,當時習慣以區域來為種族訂名,而不是用語言。

近年來,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看法,在民間興起了第二種想定,認為現在所謂的閩、客,並非北方漢人,而是平埔族百越人。沈建德認為,從明鄭到清帝國移交台澎給日本帝國之間,台灣居民大抵是原住民(包括平埔族),漢人則寥寥無幾。沈建德與蕭泰雄都主張,台灣現在所謂閩客族群,之所以自認其祖先來自中國,並持族譜以為證,乃清帝國時期族群融合的結果。簡言之,前述第一種想定的原因,乃在於清帝國的同化政策,也就是實施漢化教育、改姓氏、造族譜,將「番」齊一化為國家體制下的「民」,可稱之為「漢民化」是也(可相較於日本帝國的「皇民化」)。

若依第二種想定,回頭再來看日本1905年對台灣的人口普查,則其採用語言為分類方式是有其道理,也就是用文化特徵來區分被漢化了的平埔族。人類學者伊能嘉矩曾主張平埔族應該按照:1)完全漢化;2)土俗漢化但仍有言語;3)部分土俗,仍有言語;4)保存原狀,未漢化四種類型來區分(伊能嘉矩,1899),日本帝國政府可能會針對完全漢化或部份漢化的平埔族,依照其慣用語言為閩或客,而分別編入福建或廣東。這個假設要成立,則必需先證明日本治台時,就清楚地瞭解到台灣居民就是平埔族,而且能夠分辯平埔族與漢人的差別;而且若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則日本帝國政府不直接採用語言為分類,而格外延伸為省藉,其用意何在。(1956年台灣戰後首次人口普查,亦延用日本的作法)


依照最新基因圖譜的鑑定研究,第一種想定裡認為現在的所謂閩南與客家都是漢人的說法,可能必需被淘汰了。台灣學者林媽利依據基因組成,認為台灣人母系血緣裡,有47%屬於福爾摩沙南島原住民及東南亞島嶼的族群,48%屬於亞洲大陸,其中的亞洲大陸血緣大部分是華南越人。當然,所謂華南越人的後代這種說法並非無可挑剔,因為依照現今跨國基因圖譜研究,人類移動是從非洲開始向外擴展,晚亞洲人於三萬年前到達今天的中南半島,然後開始由南向北移動,到達華北。今天台灣人裡的所謂越族血緣,究竟是三萬年前到達台灣的先民所留下的血緣?亦或是三百年前由華南渡南來台的越族所留下的血緣?(就好像,人類究竟是動物園裡猴子的後代?亦或是與猴子共享同一個演化樹上的祖先?)

延伸閱讀

richter - 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 (一)
E大調 - 姓漢名閩客的平埔越人
李輝、金力 - 重建東亞人類的族譜
沈建德 - 蔡英文不知道的事
林媽利 - 從組織抗原推論閩南人及客家人,所謂「台灣人」的來源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蕭泰雄 - 為臺灣現住人口統計冊說文解字之漢譯戶口調查記述報文

Monday, December 14, 2009

對新聞的誤解的趣事

從雲程那裡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以色列議會一讀通過一項有關公投的決議。這則新聞的中譯相當難懂,乍看之下,似乎是要在以色列佔領地(戈蘭高地及約旦河西岸)進行公投,以決定是否放棄這些佔領地。雲程認為,此舉將造成國際法與國內法的衝突,詳細請參見: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我腦中想到什列斯威(Schleswig)的案例,覺得以色列議會應該是想通過一項法律,要求將來任何有關試圖解決「佔領地領土地位變遷問題」的和平條約,都要加上公投條款。

1863年第二次什列斯威戰爭時,普魯士取得什列斯威(維也納條約);1866年普奧戰爭簽訂布拉格和約,賦與北什列斯威公投的權利,以決定是要留在普魯士或回歸丹麥,但普魯士一直沒有施行。直到一次大戰結束,1920年北什列斯威公投回歸丹麥(75%),中什列斯威則維持在德國(80%)。跟普魯士是依據維也納條約取得什列斯威相比較,以色列對那些土地仍處於佔領時期,因而聯合國一再強調不允許通過戰爭以取得領土。以色列議會通過在和平條約 (peace deal)中加入公投條款,很可能是讓新佔領的土地取得合法性,因為和平條約所附帶的公投,自然是由國際委員會來執行;當然,以色列可能看準這些新佔領土地已經有屯墾區,公投不一定輸。

因此,會產生爭議的,首先是選民的資格如何判別。這些領土是以色列於1967年六日戰爭中奪取的,70年代以色列陸續進行屯墾,到了2009年11月,僅約旦河西岸就移入約28萬以色列人,而東耶陸撒冷則約19萬人。對巴勒斯坦人或約旦人而言,這47萬人是跟隨佔領軍而來的,沒有權力決定約旦河西岸的領土地位改變;但對屯墾區的以色列人而言,在這片土地已住了約30年,有些甚至已經有第二代了,不能否認他們也有決定這片土地改變地位的權力。

第二個爭議是,面對極端的宗教與種族衝突,既使排除前項困難,在公投之後,會產生的結果之一可能是人民遣回甚至是殺害。以旦澤的案例而言,二次大戰後旦澤依波茨坦會議交給波蘭,其中約12萬德國人便被遣送回德國。


假如要針對台灣、澎湖進行領土地位改變的公投(例如獨立、回歸日本、或交給中國),那麼執行單位可能是由美、日、中組成委員會,而聯合國等則組成觀察團,但爭議就在於:1)選民的資格;2)是否有遣送條款。

就如同以色列在佔領地進行屯墾一樣,1945年蔣介石元帥的軍隊佔領台澎,並組成軍政府,一直到現在,台澎並沒有從佔領地改變任何地位(台澎目前是佔領地?亦或是什麼?)。1949從中國舉遷而來的這些軍民,可以說是流亡難民,也可以說是屯墾部隊;但是,另一方面而言,經過六十年,有些屯墾居民已經產生第三代了,他們難道不能決定台澎的土地歸屬?

若結果是獨立或回歸日本,那就不必擔心遣送條款。需要擔心的反而是,交給中國後,很可能會發生清算行動。民主國家跟專制國家的差別之一,就在於人道原則。


以上的設想,是立基在錯誤的新聞判讀上。以色列這則公投新聞的正確意思是,任何和平條約一旦牽涉到佔領地之歸屬改變,則此和平條約需在以色列經過全民公投,以決定簽或不簽。

延伸閱讀

wiki - Free City of Danzig
wiki - Israeli settlement
wiki - Schleswig-Holstein
Aluf Benn - Netanyahu tying his own hands with Golan bill
雲程 - 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Monday, October 05, 2009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3

「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是明帝國羅貫中在其《三國演義》的開場白。從實證的歷史角度來看,人類組織有分有合,乃是常態,史家特別著眼在究明分合變化的動力與因素,所謂「通古今之變」是也;若是政治家、騷人墨客有所求,就會從規範的角度,以個人所期望的目標進行拴釋,而預測(斷定)未來將會統一或者分裂。由於華夏中土區域,自漢以來,便建立起統一的天下觀,視統一為正常、分裂為異常,因此「統合」的訴求便很容易說服人心;也就是說,統一的民族認同,只是兩千年教育下的結晶。

二次世界大戰於1945年結束,被聯軍分區佔領的德國,各自在蘇、美、英、法的扶持下,分別建立東德及西德,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韓國,因此學界產生了一個特殊名詞「分裂國家 (Divided Nations)」。「分裂國家」這個名詞最早是由Gilbert Caty於1969年提出,在他的著作《分裂國家的法律地位》裡將分裂國家定義為:「分裂國家,係法律上繼續存在的一個國家,分裂成為國際法上具有同等地位之兩個可行使國家主權的部分國家,但它的分裂狀態是暫時性的。」(引自申相振),但這個定義並不為台灣大部份學者所引用,很可能是因為在Caty的定義裡,只有德、韓、越三國符合。台灣某些學者較常引用的是Gregory Henderson於1974年的定義,他認為「分裂國家(,係)具有民族認同感、共同歷史傳統及政治統合經驗的一個國家,分裂成兩個不同的政治單位。」(引自申相振),台灣某些學者的定義大抵脫胎自Henderson,然後加上幾項原素以符合其論述的需要。故分裂國家的定義大致為:1)一個國家分裂為多個國家;2)個別的國家均具有再統一的期望,或者在心理上具有一致的民族認同,無論是文化上或血緣上的認同。

就後者而言,我們首先會想到單一民族的國家,例如日本、德國、韓國,但既使是「同一民族」的國家們(states),也不一定以統合為必然,例如德國與奧國在納粹德國短暫地統合後,又再次分離。其次,心理的認同是可以憑藉人為予以改變的,例如國家教育、宣傳,心理認同受到政治力影響,無論此政治力是來自內部或外部。因此所謂統一的期望或民族的認同,只是規範性的描述,只能作為輔助性定義。

就第一項定義而言,其特殊之處在於,「分裂國家」被當作一項特殊的專有名詞與學術科目,而不僅僅是文學性的修辭。一個國家分裂成多個國家,會被認為是怪異的、不尋常的,可能是因為人們認為「目前的國家型態已經走到歷史的盡頭,不會再產生任何改變」,這樣的看法,顯然很難說服史家;另一種可能的理由是,一個國家的分裂,並不具備合理性(legitimacy),它可能純然由於外部政治力干涉,或者是因為違反了某些規則。回顧Caty的定義,其特徵是一個繼續存在的國家,以及短暫的分裂。那麼所謂「短暫性」,是法律的、歷史的、文學的、亦或是政治宣導的修辭。由於筆者不諳法文且拿不到Caty的著作,因此無法瞭解,分裂國家為何有必要從個案研究(德、韓、越),進而成為一個有別於分裂、繼承等科目的法學或史學研究類別。

德國通常被認為是分裂國家的原型,德國戰後由佔領區轉變成自治政府,乃至成立國家,其程序是由美、英、法將其佔領區合併成一個整體,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於1949年5月8日通過基本法,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只是這個程序只能在美、英、法的佔領區進行,蘇聯佔領區則另外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分裂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德國由被佔領到恢復成為正常國家,分別是在兩個不同程序下完成,而程序之所以無法一致,全然是受到外部政治力干涉;而且,事實上,在兩個新的德國成立時,舊的戰前德國乃繼續存在,那就是四國共管的大柏林。由於筆者學識有限,無法研讀德國或歐洲法學論著,乃無法判斷這種情形是否違反某些國際法上的規則,使得德國的分裂被解讀為「暫時的」。

朝鮮的情形,由於它戰前是日本領土,因此由美、蘇以北緯38度線分區佔領,隨後於1951年9月8日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允諾朝鮮於戰後成立為「一個」國家,接著發生和德國大同小異的情形,大同是南北佔領區分別依照戰爭法程序成立當地政府,從而形成兩個國家;小異是兩個韓國的成立是在日本放棄朝鮮地區的權利、權原與要求之前。也就是說,分別成立兩個朝鮮國家,不僅違反了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規定,而且也可以被看作是日本領土內的叛亂或分離(pre1951)。無論如何,兩個韓國成立了,但礙於筆者學識限制,尚無法判斷有哪些法律規範讓兩個韓國被解讀為是「暫時的」。

中國的案例,一開始完全是內戰,而在日華戰爭期間,還不只產生兩個政府呢!國共內戰,可預期最後的結果將是由共產黨代替國民黨重組中國政府,但是臨門一腳卻是由美國扶持蔣介石在台灣、澎湖組織「自由中國」,試圖重新奪回中國政權。有趣的地方在於,國共兩個政府都不承認對方的地位,僅視之為內戰裡的叛亂團體;內戰有單純內戰及複雜內戰,國共內戰之所以在1949年之後仍然持續,可視之為美國支持下的複雜內戰。既使後來美國改變方針,希望蔣介石棄守金門,形成「兩個中國」,蔣介石仍不答應。

我要問的是,這種情形下的台海分治,只是「複雜內戰」,亦或是前述的特殊性「分裂國家」?我由德國與韓國的案例猜測,若分裂的「暫時性」有其合理性(或合法性),首先,台、澎必需是中國的合法領土;其次,因為外力的干涉在不同程序下成立兩個國家;第三是兩個國家的狀態違反了某種規則或國際法規範,這個規範視兩個國家的現象為異常。我可以先略過第一個問題以符合大多數人的認知,在同意台澎為中國合法領土下去問第二、三項問題。

首先,美國扶持蔣介石在台、澎組織政府,其干涉的程度有多深,難以瞭解。簡言之,若台澎不是中國合法領土,則美國是給予機會;若台澎是中國合法領土,則美國只是協助防守,然而結果是,無論美國干涉蔣介石的程度如何,蔣介石均未「成立國家」,蔣介石宣稱他是1912年以來那個從未中斷的中國政府,而毛澤東則宣稱他這個在1949年所成立的人民政府乃直接繼承了1912年所成立的共和政府,成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兩個政府都宣稱他們才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他們在國際上所爭執的,不是國家承認問題,而是政府承認問題。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個中國,並沒有兩個中國,雙方仍處於內戰狀態,只是沒有交戰。

其次,假設在台、澎所組織的現在這個政府,在內部經法律程序成立一個新的國家,是否違反了某種國際法規範???

在資料取得不易的狀況下,以台灣的著作而言,對於特殊專有名詞的「分裂國家」幾乎沒有定義上的分析討論,大部分是探討如何解決分裂狀態以追求統一,換句話說,若將「分裂國家」這四個字拿掉,以「對統一進程的倡議」為題,似乎更符合這些文章。在這些文章中,也有為了將中國問題納入討論範圍,而量身打造的定義,但很可能會發生自我矛盾的狀況。例如有人認為分裂國家是「國家的分裂不管是國際安排或內戰所致,皆未經雙方人民的同意而產生。」,這項定義符合德國案例,也可以將外蒙古獨立排除出去,這表示,只要不是「人民公投」的分裂,就都算是分裂國家囉,亦或是只要是雙方人民的「意願下」產生分裂,就都不算是分裂國家。其實大部份內戰不都是人民意願下產生的嗎?只是它需要領導核心或外部資源的促發或推波助瀾而已,就這點來看,反而中國不是分裂國家了,因為某一小部份人不願意生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選擇「抵抗」的。


參考文獻

Crawford, James. (2006).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OUP.
申相振(1987),分裂國家-交叉承認模式,台北:商務。
雲程(2007),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台北:憬藝。
雲程 - 不新鮮吧!半國
貓吉拉 -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1
貓吉拉 -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2

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2

東漢帝國面對如火延燒的黃巾叛亂,漢靈帝於AD 188設置州牧,讓州牧集行政與軍事大權於一身,正式宣告軍閥割據的局面。208年赤壁之戰形成曹、孫、劉三個勢力集團,到了220年曹丕即帝位,建立魏帝國,東漢帝國正式結束,而劉備於221年在成都即帝位,延用漢為國號,剩下孫權在短暫地向魏帝國稱臣之後,於222年自立為帝,國號為吳。三國分裂的局勢,直到280年由司馬氏所建立的晉帝國所統一。若由曹丕稱帝開始算起的話,三國時代大概維持了60年的分裂局面。當然,這三個國家有著不同的國家目標,曹魏帝國以統一華夏區域為目標,蜀漢帝國自認為是繼承東漢帝國,故以消滅曹魏帝國、再興漢室為目標,而孫吳帝國則盤據江東、伺機而動。居於弱勢的蜀、吳沒有聯合起來與魏形成均衡,是造成晉帝國統一的原因。

相較之下,民國建立之後,卻不再有分裂的情形發生,只有官兵捉強盜。1912年建立中華民國共和體制,首任總統袁世凱於北京建立共和政府;1917年孫文糾合國民黨藉國會議員於廣州成立軍政府,對當時的北京合法政府而言,廣州政府乃是叛亂集團。但是這個叛亂集團最後攻下了南京,而北京的共和政府則人去樓空,1928年6月19日中華民國北京共和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通告北京各國公使派員與南京政府接洽外交,從此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就變成KMT的南京政府,昔日的叛亂集團一躍成為合法政府。

中日戰爭期間,國民政府失去首都南京,退守重慶,汪精衛在日本的協助下,於南京重新成立中華民國政府,於是一個中華民國出現了兩個政府。蔣介石乃指稱汪精衛的政府乃是日本所扶持的偽政府,也就是說,汪精衛乃是叛亂集團,雖然當時有軸心國幾個國家承認。當然,這個「偽」政府也跟著二次大戰而結束。

雖然二次大戰結束,但是由國民政府所統治的中國區域仍舊處於內戰狀態。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成立人民政府,共和國的體制沒有改變,但政府一換再換,這算是第三次了吧。國民政府最後一任總統李宗仁逃往美國,而KMT的首領蔣介石則在美國的扶持下,逃往台灣,再次成立國民黨的政府,繼承了中華民國的國號。國民黨政府認為他們是依據1947年成立的憲法所組成的政府,因此乃指控中國共產黨為叛亂集團,而於1948年制訂「動員勘亂臨時條款」,也就是要「勘共產黨之亂」是也。這個「動員勘亂臨時條款」到了1991年才被廢止,大概是不好意思再去宣稱一個統治中國99.99%領土的人民政府為叛亂集團了吧!(當然,主要還是台澎居民要求民主化的結果)

雖然流亡台北的蔣介石集團政府不再勘共產黨之亂,但是仍然拒絕承認北京政府是一個合法的政府;而成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北京人民政府,也依然將蔣介石集團視為叛亂集團。也就是說,同時有兩個政府宣稱他自己才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而對方則是叛亂集團。(有趣的是,當時KMT政府指控汪精衛政府是日本扶持的偽政府,而今天KMT政府則也被指控是美國所扶持的偽政府。

跟三國時代比較起來,三國時代同時出現三個國家,但是民國以來的中國,則只能有一個合法政府,其餘的皆是叛匪。也就是說,三國時代,在華夏區域,成立了三個國家;而在這個時代,雖然事實上有兩個政府,但雙方都不承認對方的身份。

Friday, September 11, 2009

對分裂國家的思考1

〈論語.憲問〉「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這裡陳述的是文化意識(禮樂制度)上的夷夏觀,也就是將「天下」依照開化與否來加以區分,有受到周王分封羈彌的地域,就是華夏中土,其周圍未受教化的,則是四夷;諸候分封為城邦國,而周王則為天下共主。

宋帝國司馬光在其《資治通鑑》以403 BC三家分晉象徵周王朝封建制的崩壞,為戰國時代的開始,各國相互兼併,從城邦國轉變為疆域國;若參考Charles Tilly將戰爭視為國家形成的動力來看,則戰國時期傾國家總體力量相互兼併的情形,可看成是中國區域,形成現代型式國家的雛形。許田波認為中國戰國時期各國間的戰爭,與中古歐洲的差異是,歐洲各國形成了制衡狀態,而中國則最後由秦國統一天下,連帶地,歐洲人形成了分裂的天下觀(歐洲中土),而中國則形成了統一的天下觀(華夏中土)。

但是,中國將統一視為必然的天下觀,要直到西漢帝國平定七國之亂才告完成。雖然,孟子曾說過「天下嗚乎定?定於一,不嗜殺人者一之」,但這只是孟子對諸國相爭而想象出的解決方案,同時存在的另一種方案是蘇秦的合縱策略,也就是諸國制衡,只是最後的結局是由張儀的連橫策略取得成功。從403 BC到221 BC秦國統一,中國區域的諸國分裂長達182年。秦帝國的建立短短14年,取得天下共主地位的項羽並未兼併天下,而是分封各國;既使無國家觀念的劉邦,亦曾聽從儒生儷食其的建議,要復興被秦滅亡的七國以共擊項羽,乃被張良阻止。劉邦於202 BC即帝位,並分封異姓王,雖然旋被弭平,但諸候王的勢力強大,讓皇帝坐不安心,直到154 BC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一個由皇帝集權統治的統一帝國才告完成,也就是說,帝國境內再無足以與帝國政府相抗衡的組織。

我們今天會用漢人、漢族來稱呼居於中國區域中原地區的居民,就是因為漢帝國以軍事統合華夏區域後,成功地結合了文化意識與政治意識的華夏天下觀,在文化意識上,漢人代表著居住在中土、有著已開化、禮樂蔚然、高度文明的人種,就像文藝復興後的歐洲人;在政治意識上,漢人代表著漢帝國統治下的居民的國藉,就像假如拿破倫順利地統合歐洲,則今天的歐洲將會用法國人來稱呼自己。當漢帝國在政治與文化統合整個華夏區域時,疆域內的族群差異就被掩蓋住了;那些蠻夷及其後代將在政治上與文化上被納入國家的小齒輪,而成功地轉變成漢人。

一個視統一為必然的天下觀乃告完成,既使漢帝國之後仍產生分裂時期,但分裂的各國皆視統合天下為最終目標與唯一選項,相互制衡的選項從不納入考量。也由於統合華夏區域的政治組織幾經更迭,加上面臨歐、美、日諸國入侵,華夏天下觀的視野被全球視野所打破,因此到了清帝國末來年乃開始以支那人、中國人、華人的稱呼來代替漢人。我們今天會用中國人來形容一個人的國藉,用華人來形容一個人的文化歸屬,用漢人來形容一個人的種族;然而,其實是因為有更明顯的外部差異(或外貌差異),來掩蓋住漢人內部的差異,也因此我們不會稱呼藏人、賽德克人為漢人。

參考文獻

Hui, Tin Bor. (2005). War and State Formation in Ancient China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UK: CUP. (中譯本:徐進,2009,上海世紀)
Tilly, Charles. (1990). Coercion, Capital, and European States, AD 990-1992. UK: Blackwell. (中譯本:魏洪鍾,2007,上海世紀)

E大調 - 沒有歐洲帝國,也沒有支那帝國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Friday, July 10, 2009

試論投名狀

2008年4月由台灣智庫與台灣國際法學會,邀請學者專家召開「台灣主權地位國際研討會」,會中來自韓國的李相冕博士,以「解決一中問題的主要途徑」為題發表論文,認為在一中架構下台灣仍處理內戰狀態,而聯邦制乃解決內戰的可能途徑。會場來賓及聽眾對李博士的宣讀,大都著力於反對台灣乃處於戰爭狀態這個陳述上。其實,這只是礙於中文表達的模糊所致,若是用「雙方未正式宣佈停戰」來陳述,接受者可能會多一些。然而,這並未緩和用「戰爭」這個名詞來陳述台海狀態的可能性。

說台海之間並未呈現戰爭狀態,很可能是一種鴕鳥心態、自欺欺人。台海雙方自823砲戰停戰之後,確實不再發生任何交戰(engage)情勢,但是在中國大陸一側,東南沿海數百枚飛彈確實是無差別地瞄準著台灣,這些飛彈不會選擇性地只命中您身旁那位不怕死的台獨份子;在台灣海峽這一側,軍隊與國防的假想敵就是且唯一指向中國,既使台灣當局在1991年終止「動員勘亂臨時條款」。

台澎居民對於國家定位一直不是很明確,其中又牽涉到台灣、澎湖領土主權未定所造成的複雜性。筆者以有限的學識與能力,粗淺列出目前可能的三種國家定位: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前兩種,將台灣納入中國內戰範圍,第三種則將台灣排除在中國內戰之外。如果台海並未解除戰爭狀態,則討論國家定位時,或許不應刻意避開戰爭這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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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一個中國,其主要命題是: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其附帶命題則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1928年6月19日中華民國北京共和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通告北京各國公使派員與南京政府接洽外交,從此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乃KMT的南京政府(第二共和?),然而南京政府隨即被中國共產黨擊潰,其中一部份跟隨蔣介石流亡來台,中國共產黨於1949年建立PRC,英國馬上承認其為中國合法政府(第三共和?)。當時,代表中國坐上聯合國成員位置的是身在台北的蔣介石的代表,所謂「漢賊不兩立」的意思,就是世上只能有一個中國、一個政府。從旁人的角度看,一個只擁有0.01%領土(金門、馬祖)的政府,宣稱它是中國的合法政府,而擁有99.99%領土的北京政府,卻被指為是叛亂集團,這是相當有趣的事情。

也就是說,無論是位於北京的人民政府(PRC),亦或是位於台北的國民政府(ROC),都主張這世上只有一個中國,而自己才是合法的政府,對方則是叛亂集團。合法政府與叛亂集團的最終結局,不是政府擊潰叛亂集團,就是叛亂集團取代政府;其途徑不是戰爭,就是投降,或者招安、投名狀。而表現在外交上,PRC與ROC一直以來爭的就是政府承認,因此到目前為止,世界上有23個國家承認位在台北的政府才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位在北京的人民政府是叛亂集團(雖然有點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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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所謂兩個中國,意指一個是PRC,一個是ROC,兩個中國、兩個政府。1954年金門戰爭時,美國要求蔣介石放棄金門,蔣介石以不願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為由堅持要保有金門。1971年聯合國代表權爭議時,蔣介石也是以不願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為由而令其代表退出聯合國。到了1999年7月9日ROC總統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正式提出兩岸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成為「兩國論」的張本。

兩個中國的狀態,在現代的用法就是分裂國家(divided nation)模式,分裂國家模式可能有其權利繼承上的意義。例如國家A,分裂成國家a1及國家a2,a1及a2均有繼承A之領土、財產等權利,也就是說,a1及a2平均享有繼承A的所有權利。東西德、南北韓、南北越應該就算是最典型的分裂型國家了。另外,國家名稱的使用,也可能觸犯分裂型國家,例如馬奇頓共和國建國時,希臘就抗議其使用「馬奇頓」,因為,馬奇頓共和國有否可能具有繼承希臘的權利?關於分裂型國家模式,可能需要閱讀更多資料,然而,李登輝使用分裂國家模式來成就其「兩國論」應該是明確的。但是,問題就在於台澎主權定位有所爭議,假若台澎領土尚未確定,則兩國論裡的其中一國,其享有的領土就只有金門、馬祖了。

其實分裂國家就中國古代來講是很平常的狀態,今天會認為中國是個大一統的國家,應屬於事後諸葛的「後見之明」。有如歐洲視諸國均衡為常態,中國也視大一統為常態,但是從早商以來,分裂國家的時間並不見得絕對短於大一統的時間,只是「統一中土(middle land)」已經成為中土裡所有國家的最大目標。

3
最後,一中一台,意指中國與台灣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這部份又牽涉到台灣與澎湖的主權定位有所爭議,而有不同意義。若採用台澎主權未定論,則與前兩者不同的是,台澎不再納入中國內戰範圍內,台澎在法理上應從佔領時期進入自治政府,最後建立新生國家(金馬屬中國領土,應另外解決)。若採台澎屬中論,則同樣納入中國內戰,但台澎金馬從中國領土中獨立出來,猶如美國獨立的模式,而非分裂國家模式,獨立的台灣不具備對中國的繼承權。

也就是說,以上三種國家定位,只有台澎主權未定論的一中一台論,不將台澎納入中國內戰,其他則均將台海狀態歸於內戰。在實際上,從1949年在台北組成政府的台灣當局,歷經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五位總統(台灣當局的總經理),五位的國家定位各是如何?

李登輝與陳水扁採用兩國論,其中李登輝偏向分裂國家模式,而陳水扁可能因為本身搞不太清楚,所以有時候兩國論,有時候一中一台。

蔣介石與蔣經國堅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視北京政府為叛亂集團,最終目的就是王師北歸。這種一個中國原則是KMT的一貫立場,但是馬英九的立場則十分曖昧,其曖昧之處在於,他雖然也是採用一個中國原則,但是卻不像蔣氏父子堅持台灣當局的利益,他所堅持的是「中國大一統」的利益。我不能說馬英九會採用「投名狀」策略,畢竟聰明的史家,寧願當個成功的事後諸葛,也不去作失敗的預言家。

延伸閱讀

雲程 - 李登輝總統接受「德國之聲」訪問內容(1999.07.09)
雲程 - 不新鮮吧!半國
貓吉拉 - 當馬英九碰上希拉蕊

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陶淵明狂想曲



陶淵明是我個人相當喜愛的文學家,他在中國文學史上也有一定的地位,人們耳熟能響的詩句相當多,例如「採菊東籬下」、「結廬在人境」等等,廣為引用,甚至當作商店招牌;我個人相當欣賞的「閒情賦」可說是中國最美的情詩,雖然昭明太子十分反感,也有人認為賦裡面的美人指的是天子,但我還是把它當作情詩裡的千古絕唱。

大家或多或少認識這位中國古代的名人,但其實還是有一點點誤解,誤解的地方有三點。首先,我們說陶淵明是隱逸詩人,然後將他把當時的清談連結在一起,但其實陶淵明對儒家六經王道是懷抱著遠大的理想,他會寫那些隱逸絕塵的詩賦,有某種程度是懷才不遇的抒寫。

其次,大家說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耕讀自娛,感覺好像過著顏回那種安貧生活,但其實陶淵明是資產階級地主,靠佃農的供養就足夠養活一家大小及奴僕,有時候還可以到佃農家遊玩,喝佃農釀的酒,再拿起鋤頭玩兩下,看能否刺激寫作靈感。這在現代的說法叫「樂活」或「慢活」,有錢人吃飽撐著,捐點錢就可以到靈山妙寺去打個禪七、吃頓素食,有益健康。

第三,陶淵明懷抱儒家王道理想,夢想著有朝一日能重現聖王治世,但其實陶淵明並非漢人,他是在地少數民族的谿族人。中國史學家陳寅恪讀〈魏書司馬叡傳〉,記載「中原冠帶呼江東之人皆為貉子,若狐貉類云。巴、蜀、蠻、獠、谿、俚、楚、越,鳥聲禽呼,言語不同,猴、蛇、魚、鼈,嗜欲皆異。江山遼闊,將數千里,叡羈縻而已,未能制服其民。」追查出許多人物,都是南方少數民族,包括陶淵明就是谿(溪)族,而且唐代有名的歐陽修也有南方少數民族血統,因而被譏形貌類猿。這些少數民族大抵屬於被壓迫的下階層種族,唯有藉著漢化,洗去身上野蠻的氣息與外貌,才能站上平等的地位。這在現代的說法叫「帝國殖民」或「種族融合」,假若陶淵明是黑皮膚,大概也會冠上「黑皮膚、黃面具」吧!

我們現在談的殖民主義,主要是針對17世紀以降的歐洲帝國主義與海外殖民,這個時期的殖民活動,最關鍵的特徵有二:一是膚色差異,特別是黑與白的差異,有效、清楚地一眼就可以用種族去區分出統治階層與被統治階層、壓迫者與被壓迫者;二是工業革命後,對於科技的運用,前所未有地擷取殖民地的資源。如果不論這兩項特徵,則殖民行為大抵就是強勢民族以軍事佔領被殖民地,進行拓殖、文化同化、族群融合等行動。

說起來,中國算是有史以來運用殖民最成功的團體,它的成功,有著歷史性的優勢:一是它在前現代就開始向外殖民,有著文明上的優勢;二是被殖民著沒有書寫文字,容易藉著統一的中國文字,予以文明洗禮;三是沒有嚴重的膚色差異,被殖民者容易被清洗成漢族。

開璋聖王是中國南方有名的信仰,陳元光可以說就是北方人向南方殖民的大功臣;以現代基因圖譜分析,可能南方福建、廣東一帶居民是比較偏越族,則現在這些越族後裔,便是在尊崇殖民其祖先的人為聖王(何況尚不知有多少半山協助陳元光開拓越地)。假若1802年交阯的嘉隆帝得以順利地將他的王國稱為「南越」(Nam Viet,意指南方的越地),而非「越南」(意指越地以南),則或許得以名正言順地宣稱擁有對今天福建、廣東、廣西、甚至台灣的支配權吧!

台灣就是殖民成功與否的最佳範例。日本殖民時期,膚色並無差異,日本也擁有文明的優勢(特別是識字教育),究其失敗原因:一是終戰戰敗,失去台灣、澎湖統治權;二是太晚將漢姓改成日姓、將中原祖譜改成台灣祖譜;三是來不及革除內地與島民的區分。結果,歷史走在不同方向,蔣介石成了另一位開璋聖王。

今天,我們會談論日本「殖民」台灣,只是因為它來不及殖民「成功」而已。

參考文獻

貓吉拉 - 華人世界
貓吉拉 - 地域歧視、省藉情結與民族主義
ESIR - 台灣史與基因比對呈現的「台灣人圖像」

Sunday, February 15, 2009

遺失六十年的名字

日本大正10年辛酉(西元1921年)9月23日,王清祈出生在台灣台南州虎尾郡。王清祈的生平不詳,只知道是這個務農家族裡唯一受教育,且愛好美術與繪畫的男孩。

昭和18年(西元1943年),日本在太平洋節節敗退,據說王清祈決定加入志願軍,成為陸軍軍伕。與剛出生的唯一獨生女短暫相處一個星期之後,大約在10月左右,王清祈就前往南太洋的新幾內亞(ニューギニア)了。獨生女名喚王春枝,寓意春天的枝蕊,代表著「希望」。

王清祈於昭和19年12月30日(或31日)陣亡於西新幾內亞的Yakati(ヤカチ)。目前尚不瞭解他從軍一年裡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猜測,他應該是隸屬於日本帝國陸軍,由司令官豊島房太郎中將所指揮的第二方面軍第二軍(勢 - いきおい)。昭和19年7、8月約12000名イドレ(Idore)轉進部隊開始向ヤカチ地區退卻,王清祈究竟是戰死、病死、亦或是餓死,並不清楚。

王清祈最後那一段日子是如何度過的,由元陸軍中佐飛田中廣的「ニューギニア玉砕の記」的描寫,或許可以知道一些:

昨日も、今日も、明日も、雨、雨、雨、前人未踏の原始林は雨に明け、雨に暮れ た。  そこには削り絶った岩山続き、落ち込んだら最後、胸もとまでも没する重湿地帯 があり、鉄色の腐った悪臭に満ちている。  ・・いつになったら目的地に着けるのかわからないとなると、気力は失われ、疲 労 はは倍加した。しかし、疲れはて、衰え果てても、歩くよりほかに身を救うすべ はなかった。  風に起き、豪雨の中に泥濘を歩み、湿地を這い、峻嶺をよじ登る。  その道なき道は、原始林の底に延々と続き、途中にマラリアや飢餓で斃れた将兵 の 死骸があるいは生々しく、あるいは腐乱し、あるいは白骨と化して点々と横た わっていた。  ・・ある兵は、腐りかけた戦友の傍らに伏し、そのうつろな眼を密林の梢からの ぞ き見える雨雲の動きにこらしていたが、彼はすでに両の眼や鼻のあたりにしつこ く群がる銀蝿を追い払う気力さえ失っていた。蝿は隣の腐燗した屍に群がり、ひょ い、ひょいと生きている幽霊の顔に飛び移っては、また燗れた黒紫色の屍体へ舞い 戻って遊んでいた。  ・・たまたま幾つもの隊が同じ場所で露営する時など、死臭漂う密林の暗黒に、 点々と遠慮がちな焚火が見える。それはまさに「幽霊が焚く鬼火」のように眼に 映っ た。時にその鬼火が白骨を照らし出したときは、それが今にも踊り出そうにさ え思われた。

 ・・始めの頃は誰しもこのような場所の宿営は避けていたが、やがてそれを気に してはおられなくなった。 「腐乱屍体を抱いて寝る」と云っても過言でない毎日であり、毎夜だった。  ・・八月に入ると、食糧はほとんど尽き、雑草や木の葉、芽等をむしゃむしゃ食 べるほかなくなった。豚皮製の軍靴や図嚢を焼いて炭にし、それをかじる者も出てき た。 インドネシア人兵補たちに人肉喰いが始まった。ただ一人密林を歩いていると、 殺され喰われてしまう事態になってきた。  毎日毎日が餓鬼、畜生の阿修羅地獄であり、その地獄の中でもがき続け、力尽き て斃れ、幽鬼の群れに加わって行く者が日増しに増えて行く。

 そして、将校も、兵も、台湾人軍夫も、インドネシア兵補も、何の差別もなく、 マ ラリア、栄養失調、飢餓に斃れ、腐って白骨と化し大地へ帰って行くのだった。  ・・結局は、マノクワリから一ケ月余を費やし、目的地のイドレに辿り着いたと き、当初の一万五千人の兵員は、およそ六~七千人に減ってしまった。

王清祈戰死新幾內亞的消息傳回台灣時,其獨生女才剛滿一歲,後來其妻改嫁,因此其女乃由母親代為養育。其女並未受識字教育,只知道其父於日本時代戰死海外,或許連其父的臉孔亦毫無記憶。西元1988年,王春枝從日本赤十字社得到僅有的、有關王清祈的一份文件,裡面記載著王清祈的姓名、出生及死亡日期、以及戶藉地,這是王清祈在世間23年的證明。然而直到2009年,年邁的獨生女才經由兒女的翻譯,知道其父的姓名及往生日期,拾回了遺忘六十年的名字。

參考文獻

Wikipedia - ニューギニアの戦い
インドネシア文化宮 - Bandara Dai Nippon(15)イドレ
田所寅男 - 南の国の憶い出
永江勝朗 - 地獄のベラウ地峡
飛田中廣 - ニューギニア玉砕の記

Friday, January 30, 2009

令人疑惑的國藉問題

出國自助旅行,出入境時,一定會記得填寫出入境卡,這種卡裡所需填寫的資料,其中一項便是國藉(nationality)。對絕大部份人而言,填寫國藉再簡單不過,應該沒有人不知道自己國藉為何;但是,對台灣地區的人民而言,可能會有點疑惑該如何填寫。

這不是誇大其詞,大部份都是直接使用旅行社填好的資料,其國藉大抵是填「R.O.C」。這次我跟朋友兩人自助旅行,一個填「ROC」,一個填「Taiwan」,海關人員似乎沒多大意見,一律放行。我不知是海關沒發覺,亦或是兩者沒多大差異,只是當我倆在填寫時,確實有點遲疑,究竟該如何填寫。

對台灣地區居民而言,可以填寫的選項大概有三種:ROC、Taiwan、China

填「ROC」看起來是十分正確的,因為我們拿的畢竟是中華民國(R.O.C)護照。但是,對日本而言,所謂的中華民國,已經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也就是人民的(People's)中華民國。中國只有一個,其唯一合法政府是北京當局;至於流竄到台灣的台北當局,則是其叛亂集團。因此對日本而言,萬不能接受「ROC」這種稱號,否則就變成兩個中國,或者以台北當局為唯一合法政府了。那麼今天填ROC可以通行,或許是因為便宜行事吧!

填「Taiwan」為何沒關係,很可能這已經是大部份人可以接受的稱謂,大部份人都瞭解「Taiwan」指的是哪裡。再深一層瞭解,對這些承認北京當局為合法政府的國家而言,使用「Taiwan」似乎有某種便利性、權宜性,因為不必去深究「ROC」及「Taiwan」到底是什麼地位?而直接以「Taiwan」來代表台、澎、金、馬區域,解決雙方往來的困擾。例如美國制定的「台灣關係法」。(當然,別忘記台北當局所治理的區域裡,除了台灣省,還存在著福建省,那麼福建省民是否會不喜用Taiwan這個稱謂,我就不得而知)

填「China」就比較奇怪了,我不知有沒有人是如此填的。其實就拿中華民國護照的人而言,填「China」也沒錯,因為他們認為「只有一個中國,那就是中華民國」,既然如此,那麼填「China」就直接代表「ROC」了。只是對日本而言,「China」代表的是「PRC」,所以奉勸您還是不要說自己是「中國藉」

說起來還真令人難過,向別人介紹自己的國藉,本是一件十分簡單而明確的事情,我竟然會十分困惑。是我頭腦不清呢,亦或是我的國藉本就是曖昧不明?


背包客的對話之一

海關笑著說:您好,請問一下,您填的國藉是「Taiwan」,但我看您拿的護照是「R.O.C」啊?

背包客:關於這個問題,我想,日本政府應該負部份責任。

海關好奇問:喔,願聞其詳。

背包客:1951年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時,日本只是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權利要求,並未指明將台灣、澎湖交付何人。到了1952年中日台北和約,其第十條雖然說到「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然而制訂這條的目的,是因為中華民國的領土只剩下金門、馬祖,而台灣、澎湖的居民則只好權宜地利用「視為應包括(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納入管制,而非將台灣、澎湖居民的國藉改變為中國藉。

台灣、澎湖並未轉移給中華民國,當時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後來立法院就1952年中日和約進行質詢時,有立法委員問:「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葉公超回答:「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台灣、澎湖居民並未轉移成中國藉,當簽訂台北和約時,日本國會參議院外務委員會進行審議,貴國當時的外務省亞洲局局長倭島英二面對諮詢的回覆為「第10條,主要是為了台灣以及澎湖島的居民或曾是那裡的住民,要來日本或前往其他國家時的方便而設置的...(舊金山和約生效,台灣、澎湖)一脫離我國,則向來被稱為台灣藉人民的人們,就會失去日本的國藉,而後處於國藉不明的狀態之下是很不方便的...」也就是說,我拿中華民國護照,也僅僅是方便旅行而已,何況台北和約在1972年失效,中日和平條約(特別是日中共同聲明)也並未重新安排台灣人的國藉問題。

此外,既使是台北和約真的將台灣、澎湖轉移給ROC,依照馬關條約的規定,理應有2年的期限讓台灣、澎湖住民自由選擇其國藉,但台北和約卻沒有這項規定,此乃日本政府對台、澎居民的失責。

海關冒汗地說:好吧,既使如此,但我如何知道您是原本屬於日本治理下的台灣、澎湖居民及其後裔,亦或者是中國流亡來台的人民呢?

背包客:相當簡單,我父母生於1943年,他們出生時仍屬於日本國民。甚至於,我外公加入台灣志願軍,在二次大戰為天皇戰死於南太平洋,您說,日本政府是否欠我們一本日本護照呢??或者說,日本政府至少讓我們有優先出入境的便利吧!

海關看到後面排滿等待入關的旅客,只好無奈地回答:這件事我們政府應該好好檢討,請您入境吧~


延伸閱讀

日本外務省 - 日中共同聲明
雲程 - 1972年9月29日:台灣人從Chinese變回台灣人的日子
王景弘 - 捲入中國大黑洞 絕非台灣意識
王逸峰 - 1955年英國首相Eden對於Formosa主權問題的答覆

Sunday, November 09, 2008

圍陳事件網路側寫

序曲

陳雲林預計11月3日(一)中午抵台,展開五日行程。早在10月初開始有許多網友及本土社團號召各式嗆陳行動,例如由網友發起「一個人的遊行活動」,卻被警方押走,引起網路上的討論;接著網友BillyPan貼出Kuso味十足的「抗議陳雲林的13種方法!」;10月30日由網友漢堡等人發起行動藝術團,號召網友於3-8日以愛好藝術的心,去歡迎陳雲林。另外在立法院則有台教會蔡丁貴的絕食抗議,到了11月1日送醫,由吳麗慧接手。DPP小英等則將在濟南路從3日開始展開為期四天的靜坐、守夜。

筆者並未在事件現場,身旁唯一獲取資訊的來源只有電腦網路,單單依靠網路,沒有,電視媒體,能夠得到多少遠距離的「真相」?

第一天(1103)

行動藝術團網友先沿著中山北路三段到北美館,開始行動藝術,然後走路南下到台泥附近,遭到警察暴力,於是將其經歷貼上Blog,網友Tiat轉引後,並且在微網誌傳佈開來,網路上已開始不滿警方的執法過度,並視之為準戒嚴。

同一時間,DPP則在濟南路開始靜坐。立法院台教會的靜坐也在持續。

Jessie:首日各地活動紀實(2008.11.04)

第二天(1104)

在圓山,網友回報,有人在圓山喝完咖啡,拿出攝影就被架走了;有車子插ROC國旗被攔下。近中午,人權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在圓山拍攝時被警察押至派出所;有四名住進圓山飯店DPP女議員則在正面掛出抗議大布條。

上午則有台灣國海洋之聲號召民眾上台北嗆聲。

下午,陳雲林進入晶華,國安人員將喝下午茶的謝欣霓與邱議瑩圍住。近傍晚在國賓,楊蕙如等人(與簡余晏?)揮舞ROC國旗,楊蕙如並扮成四行倉庫女童軍,結果被警察暴力推擠驅離,楊也送進馬偕急診。同時,美國人丹尼爾則在晶華面嗆陳雲林

逆轉本部在下午四點發佈兩天的「勿通匪類 導護台灣」開跑!傍晚,Freddy與友人身著理念T-shirt在中山北路逛街,被警察推撞牆。在國賓,則有逆轉本部人員被警察拖行數十公尺。網友BillyPan則建置一中一台網站,發佈最近狀況。

陳雲林進入晶華,國安人員則將喝下午茶的謝欣霓與邱議瑩圍住,兩人並遭推擠。

在街上,劍潭有一群年輕人被警察圍住並驅離;黃越綏在中山北路與民生東路當導護,也被警察驅離、踐踩而昏倒,送進馬偕醫院。中山北路旁的上揚唱片行播放台灣之歌,被迫拉下鐵門

同時,在自由廣場有千名法輪功人士靜坐抗議,DPP本部則仍在濟南路靜坐。

林世煜:回信給悲傷的朋友(2008.11.04)
獨孤木:民進黨,你們到底在幹什麼?(2008.11.04)
Jessie:第二日各地活動紀實(2008.11.05)
BillyPan:台灣的民主,正陷入20年來最大的危機中(2008.11.05)
馘首:行動藝術團逮捕事件(2008.11.08)

第三天(1105)

針對4日國家暴力,網友Portnoy首先向國際發聲;同時,國際有幾位學者也開始關注台灣當局對DPP的不當司法問題。國內司改會則將在下午召開記者會,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也有45社團連署要求馬道歉

由於晚上KMT主席吳伯雄將在晶華酒店宴請陳雲林,因此據傳有台北市議員號召民眾到晶華;王定宇將率眾到晶華嗆陳。有網友表示有親民黨黨工加入警察行列盤查民眾;也有網友回報高鐵只開到青埔站,也有傳言遊覽車不准上交流道;網友回報濟南路林森路口停了四輛遊覽車,坐滿台中上來的警察。

公民直播記者進駐老爺,用攝影機及電腦進行網路直播,並垂下布條,引起警察注意,趕來準備破門而入。

馬先生下午到西門町出席1895首映會;馬先生随扈推倒邱議瑩,馬看了一眼隨即離去?。

警力主要集中在晶華正面及中山北路,晶華後方公園則有埋伏;有民眾開始失控,追打落單的警察。胡志強宴會完離去時,被民眾包圍吐口水;台北市議員周威佑則被警棍擊中頭部,血流如注。

東森及中天報導民眾是暴民,並陳述警察可憐。警察開始由晶華正面往後退,眾人以為陳已離去,DPP王幸男與段宜康趁機在晶華lobby召開記者會。現場民眾還在,包括法輪功民眾;經過中山北路的車輛會鳴放喇叭聲抗議,而林保華則在晶華酒店前,呼籲警察與人民站在一起。

近晚上十點時,全副武裝的鎮暴警察出現了,同時圓山飯店的警察也開始動起來,有15位在圓山吃飯的人被70-80年警察圍住。據說陳雲林被困在晶華地下室,而替代役、保警也開始清理晶華前後民眾,準備讓陳離去回到圓山。十點半左右,由於晶華前後都有靜坐民眾,因此警察開始沒收大聲公,並抬走民眾,包括躺在LV巷子的年輕人,有兩名年輕女性被拖行到巷子裡,導致昏迷,全賴民眾幫忙送到馬偕醫院急診。

警察將替代役擺到第一線,後面則是鎮暴警察,將替代役往民眾推。到十一點多,馬偕又送來八位年輕女性及三位年輕人,也有一位婦人被武警打斷腿。圍陳民眾裡,看不到有人進行組織,容易被警察圍打。

快十二點時,幾乎所有SNG都離去了。電視上,TVBS大罵現場民眾是暴民,且要求小英讓陳離開晶華,KMT文傳會主委則要求小英解決晶華被圍狀況,卻不知小英根本管不到現場民眾,而現場DPP立委們也早都離開了。中山北路開來二十輛警備車,鎮暴警察排列隊伍。據聞陳雲林要求從哪邊進來,就從哪邊出去。近清晨兩點時,鎮暴警察開始強制驅離。最後陳逆向中山北路轉往南京東路離去,但葉宜津的助理則趁機向陳座車潑牛奶,並撲在引擎蓋上。

台大李明璁教授決定明天上午11點在行政院大門口前和台大學生一起靜坐抗議。台灣主權觀測網站並號召明天圍陳。

第四天(1106)

馬先生將在10點召開記者會,馬陳會提前在11點進行,很快五分鐘結束,陳隨即回到圓山,X週刊則表示陳維安是馬親自操盤。同時台大李明璁教授也與約400位台大、政大、師大學生在行政院門口靜坐並發表聲明行政院的靜坐到晚上九點左右,傳聞人數約200-500名;立法院門口台教會等本土社團靜坐仍持續。

網路上針對馬陳會提前,開始傳訊號召前往台北賓館;而DPP則只好提前圍城,按原訂之中山南路-徐州路-林森南路-仁愛路-景福門遊行,然後靜坐。但網友對DPP的場子似乎沒有興趣,只傳聞DPP沒有組織,有點混亂,下午五點半,幾場演講後就宣佈結束,DPP黨公職轉往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但仍有零星民眾留在景福門,有部分DPP民代及民眾前往圓山(某民代帶過去的?)。

另外,自主公民長老教會及玉山神學院等則在濟南路集合後,據聞準備到圓山嗆陳雲林;網路上則有號召直接到圓山,也有呼籲到行政院前加入學生行列。據說在美術館附近已有民眾和鎮暴警察對歭,另有四名前往圓山的駕駛被抓了,而北美館則有拒馬鐵絲被剪斷,一女子身圍ROC國旗衝撞警察。網友傳訊,由於警察太多,且有「不明人士」混在裡面,呼籲儘快離開。據傳小英曾親自到中山橋頭勸DPP人員及民眾離開;晚上不到九點,宣傳車及DPP公職人員都離開了,但民眾依然與警察對峙,接著就失控了...

媒抗:11月6日嗆馬圍陳行動
獨孤木:圓山的狀況已經失控(2008.11.07)

第五天(1107)

警察預計下午一點開始驅離行政院學生,學生決定若被驅離,則前往自由廣場。學生被驅離後,李明璁隨即被警察毆打,而學生也在自由廣場發起新一波學生運動...

The End & To Be Continue...

延伸閱讀:
小英:向台灣人民報告:我們為什麼不歡迎陳雲林(2008.11.03)
ESIR:圍陳事件(2008.11.07)
che35:陳匪雲林遊台灣事件(2008.11.08) <-- 動容
A Political Animal:爲什麼我也走上街頭?(2008.11.08) <--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Freddy:馬政府!這帳算在你頭上!(2008.11.10雲程轉貼)

網評者論述:
德國豬舍:也想當暴徒(2008.11.07)
torrent:抗爭者要寫自己的歷史(2008.11.07)
timojazz:暴力,衝組,被放生的人民(2008.11.08)
弱慢:民主的陰影(2008.11.09)

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誌國際援救與台灣民主發展座談會



這場座談是以彭明敏教授為案例,邀請當時援救彭教授的三位友人:Milo L. Thornberry、宗像隆一、阿部賢一,回憶當年,並邀請王景弘、張炎憲及李筱峰評論;彭明敏教授及謝聰敏夫人、魏廷朝遺孀現身致詞。

1964年9月20日台大教授彭明敏及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三人,因為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遭到警備總司令部逮捕,於1970年1月3日經香港流亡瑞典,當時俱以為是美國協助坐軍機偷渡。

當時美、中、台三地高層咸以彭明敏教授為台獨最具影響力者,因此彭明敏教授出亡瑞典,以致季辛吉、尼克森會見周恩來時,周恩來兩次都提到彭教授,怪罪是美國協助所致。其實是日本友人宗像隆一幫忙,請友人阿部賢一先到台灣(2日),然後利用阿部的日本護照,偽造成彭教授於隔日出關,阿部再以護照遭竊為由,到日本駐華領事館重新申請一本護照,經菲律賓玩三天再回到日本。由於當時海關尚未電腦化,因此無法查到阿部出關「兩次」。有趣的是,蔣政權一直到美日發表記者會,才知道彭教授已出走了。

Thornberry講了個故事,一位80歲老翁種胡桃樹,別人提醒他胡桃樹需10-20年才能長出果實,他可能無法活著吃到果實,老翁回答:「我一生中都在享用胡桃樹而沒種過胡桃樹,為什麼現在我不播種,讓其他人在我死後可以享用呢?」

阿部賢一經常出國,他舉了個阿拉伯的諺語:「說話像雲,作事像雨」,阿拉伯遍地沙漠,雲飄盪在空中,但很少下雨。只有腳踏實地去作!

王景弘談到,如果2008競選成功,該走的大概都走光了,可借失敗,那麼接下來八年,台灣意識將會受到很大的打壓。

李筱峰最近心情相當低落,他舉彭教授1996年與謝長廷競選總統為例,那一次競選失敗,彭教授就把一半募來的競選經費成立基金會,另一半大額捐款則退回,這些經費並沒有在國外轉來轉去。

張炎憲溫文地說,當時這些人如果心裡沒有一些「浪漫」與「熱情」的話,根本不可能知其不可而為之,也就不可能成功!這八年應給予歷史定位,而台灣意識其實也是在這八年才有比較明顯的成長。接下來將會面對的困境,更應該要懷抱著希望,努力去作。

主持人陳儀深談到,台灣問題沒有萬靈丹,主張已獨立的有三派,主張未獨立的也有三派,大家要一起坐下來討論,共同為台灣找出最有益的道路。

彭教授心情不錯,拿出了當年假借阿部賢一護照出關時,頭上戴的假髮,以及身上的背包。彭教授說道,民主與人權是普世價值,當時就是為了民主與人權,才會有這些外國友人的援救。

這個座談會也發表了兩本新書,一本是由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編印的《一中一台:台灣自救宣言44周年紀念文集》,一本是王景弘《強權政治與台灣:從開羅會議到舊金山和約》。很高興,能請彭教授及王先生幫我簽名。



【延伸閱讀】

彭明敏:從「自救」到「自覺」(2008.09.21)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台灣人民現在真的要自救啊!(2008.09.13)
麥盧:宗像隆幸演講譯文阿部賢一演講譯文

Saturday, September 06, 2008

人民不願面對的真相

讀小學時,班上有一位男同學,服裝整潔,行矩如儀,成績優異,是老師同學們眼中的好學生、模範生。我對這位同學的印象,就是檢查手帕手紙時,他一定隨身攜帶;我則只能跟旁邊女同學借二張手紙應付。

馬先生給我的感覺,就是那種乖乖牌、好學生,堅信老師講的都是對的。因此,我倒是相信馬先生不愛權、不愛錢,但是心中有一個堅定的信念,那就是統一中國的大業:中國民族主義。我相信馬先生謁靈時感傷垂淚,確實是出於真心的。

1
馬先生說,ROC與PRC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特別的關係。這是對的,只是沒有交代,所謂「特別」的關係,是什麼關係。

現在遷到台北的ROC政府,是孫文集團1917年於廣州所成立的,於1928年繼承北京共和政府成為中國(中華民國)的合法政府。這個國民政府後來被毛澤東集團所打敗,毛澤東集團1949年10月1日於北京成立人民政府,取代了國民政府,特待國際上承認其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從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到1949年10月,總共出現3個政府(先不算汪精衛南京政府),但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中華民國(PRC的意思是:人民的中華民國),到今天依舊如此,從未出現過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情境。

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機會,在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時已失去了。目前馬先生所領導的ROC政府,是一個在憲法體制統治整個中國,但實際上只統治台澎金馬的「政府」。全世界承認統治全中國的合法政府是位於北京的人民政府,而現實上只統治金馬的國民政府又是什麼?(當然,目前仍有23個國家承認台北的國民政府是全中國的合法政府)

台澎金馬居民不願面對的第一個真相,就是ROC這個政府,只是一個中國的「叛亂集團」,或者是「尚未被承認的政府」。因此2007年8月30日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清楚地表示:「台灣,或者說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上並不是國家(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這是因為真正的中華民國仍然存在,其政府就是北京人民政府),韋德寧接著說:「中華民國是個未有定論的議題(ROC -- Republic of China -- is an issue undecided)」

為何ROC會落到這個窘境,因為當北京的人民政府被國際承認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時,跑到台北的國民政府仍堅持一個中國,不願建立新國家,成為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因此這個ROC從1971年後,就不再被認為是一個國家了(除了那23邦交國,承認ROC是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2
當馬先生發表ROC與PRC之間是特別關係時,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補充說明「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與大陸的關係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這裡有些對,有些錯。中華民國到目前從未消失,的確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是目前其合法政府是位於北京的人民政府。至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有沒有關係?很抱歉,中華民國憲法不及於台灣、澎湖,因此兩者沒有關係。

台澎金馬居民不願面對的第二個真相,就是中國從1895年割讓台澎給日本之後,至今仍然沒有取得台澎。日本於舊金山和約放棄對台澎的所有權利要求,而盟軍麥克阿瑟則命令盟軍蔣介石元師依總命令第一號佔領台澎及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印度支那,後來印度支那成立越南,而台澎則未有明確決議。

當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署時,當時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這個條款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後來立法院就1952年中日和約進行質詢時,有立法委員問:「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葉公超回答:「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那麼台澎金馬目前「各自」是處於什麼地位呢?也就是說,我們目前仍不清楚地瞭解「何謂現狀」?這就是我們無法掌握自己未來命運的關鍵所在。

3
馬先生及其KMT對於台灣、澎湖的看法是什麼?台澎居民不願面對的第三個真相,就是馬先生及KMT集團至今仍堅持台澎就是中國的一個省,無論此中國的合法政府是誰。換句話說,即使馬先生及KMT高喊「台灣意識」,那也僅僅是愛鄉愛土的鄉土意識,而無關什麼國家意識,因為KMT心中的國家是涵蓋全中國的中華民國(ROC或PRC),而台澎僅僅是個省。

2008年5月28日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與中國總書記胡錦濤舉行「吳胡會」,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空間,吳伯雄表示,台灣朝野一致希望要有安全、尊嚴、合理的國際空間,但「台灣意識不能扭曲成台獨意識」,這不利於兩岸關係,國民黨也無法認同。再對照上文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的補充說明,就很清楚了。

4
老先生忍不住跳出來了,批評馬總統連台灣地位都搞不清楚,蘇起在1999年7月12日的記者會有較詳細的說明。可惜,或許馬先生根本很清楚,他只是拉到相反的方向去而己。

以上僅是目前為止貓吉拉對相關問題的筆記~

【延伸閱讀】

貓吉拉:美國對台灣定位的立場(2007.08.30)
王逸峰:1955年英國首相Eden對於Formosa主權問題的答覆(2008.08.08)
雲程:UN開議前論台灣地位:UN下的特別自治區(2008.09.02)
雲程:「先生」接受墨西哥「太陽報」(2008.09.03)

Thursday, June 26, 2008

我是「台灣」人

到國外自助旅行時,有個難題就是,如何向外國人介紹自己?一般各國旅客最常用的是以國藉自稱,例如美國人、日本人、新加坡人,但這時對台、澎、金、馬居民就會有點困擾。

用「台灣人」,雖說台灣只是地區名稱而非國家,但一般大都知道台灣指的是哪裡;只是我們別忘了還有澎湖人、金門人、馬祖人,並不一定樂意自稱台灣人,何況據說在台灣有一群人,若被稱為台灣人的話,其弱小的心靈會受到創傷。

用「中國人」,我們大部份居民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說是中國藉也相當合理;只是目前國際上正式的、習慣的都確定「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人民的中華民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加上目前中國在全世界的形象委實不佳,用「中國人」自稱,不合適也十分不明智。

我個人的建議是,可參考美國政府的作法。

美國於1979年1月1日宣佈「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其目的是在承認北京政府為中國合法政府之後,用來與統治台、澎、金、馬地區的統治當局維持關係。其第二條a款說明「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很清楚地顯示,美國有時候會用「台灣」來指涉CKS的「中華民國」。

因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何2007年8月30日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會說「台灣或者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上並不是國家...中華民國是個未有定論的議題(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posi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that the ROC -- Republic of China -- is an issue undecided, and it has been left undecided)」這裡所用的「台灣」,指的就是CKS的「中華民國」。

ROC實在是一個相當特殊的統治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它並非國家,但美國需要用類似國家的方式來處理它,其目的,就是在作為中美之間的緩衝區。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第四條b款很清楚提到「當美國法律中提及外國、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或與之有關之時,這些字樣應包括臺灣在內,而且這些法律應對臺灣適用(Whenev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refer or relate to foreign countries, nations, states, governments, or similar entities, such terms shall include and such laws shall apply with such respect to Taiwan)」,根據這一條,美國方能與1994月4月12日依據培利修正案(Pelly Amendment)對台灣進行貿易禁運。

這個用法,可能是依照國際法的法理進行的。

杜蘅之《國際法大綱》上冊說明:一地叛亂者,其在政治意識或組織上雖仍不足以成為合法政府的對手,他國為保障己身之利益,必要時仍可藉由明示或默示的承認方式,將其從「叛亂組織(rebel)」的法理地位,提昇至「叛亂團體(insurgent)」,俾使該組織接受國際法的約束。而以顛覆合法政府或另建新國家為目標、實力遠超前者的叛亂組織或叛亂團體,國際社會則更可斟酌事實需要,承認其為「交戰團體(belligerent)」而成為一個暫時的、不完全的國際法人。(p.115)

就此來看,毛澤東叛亂團體雖很快地打敗蔣介石的國民政府,但國際上所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仍是流亡到台北的國民政府(Chinese Taipei);直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毛澤東的人民政府成為中國合法政府,而國民政府則降級為交戰團體。到目前為止,這個與中國政府對抗的ROC交戰團體,一直未能顛覆中國合法政府,也沒另建「新」國家,它充其量只能是一個「暫時的、不完全的國際法人」,是故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用「在台灣的統治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來指稱ROC,而台灣關係法也沒有逾越國際法的規範,美國只販賣武器、協助防衛,並沒有承認ROC是一個國家。

ROC作為一個統治當局,它所統治的區域全部是別人的領土,包括中國的金門、馬祖,以及美國的台灣、澎湖。就金門、馬祖而言,ROC是中國的武裝叛亂集團、交戰團體;就台灣、澎湖而言,ROC則是代替美國管理的軍事當局。如果ROC被解散了,中美之間就會出現另一條白令海峽。

作為ROC的居民,有許多的不方便。然而一般民眾對外自稱時,比照美國用「台灣」來指稱ROC,也許是目前較為可行的方式。

Monday, June 23, 2008

CIty Tour-台北228公園



1908年(明治41年)設置「台北公園」,由於略晚於「圓山公園」,因此民眾銜稱之為「新公園」,一直到1996年(民國85年)2月28日才改稱「228公園」。公園裡的國立台灣博物館,其前身是1906年(明治39年)為紀念兒玉源太郎總督及後藤新平民政長官,發起全民一人一圓捐資建立紀念館,1908年宣佈設立「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附屬博物館」,同年10月24日南北蹤貫線鐵路全線通車,至1915年(大正四年)紀念館落成。



公園內有一隻銅馬,經網友考證,乃由台灣神社(建於1901年,明治34年)遷移過來的。公園入口處另有一對銅牛,一說是1935年(昭和10年)為紀念日本治台四十週年,由滿州國特別致贈給台灣總督中川健藏,做為慶祝的賀禮。但有網友考證認為西側那隻是旅台日商川本澤一訂製獻給台灣神社,東側那隻則遠來自北海道小樽(紀念箱館戰爭,腹面刻有大東亞共榮圈地圖),原本也是放在台灣神社,國府接收台灣後才移至台博館。



台灣博物館內正好展覽南北縱貫鐵路通車百年展,發現早在民國前4年,台灣的南北縱貫鐵路已經通車,當時在台灣是日本帝國明治41年。台灣歷史經過不同國家的統治,擁有多元族群觀、文化觀,但KMT等中國人到21世紀仍無法理解這種多樣性,喜歡玩小把戲,例如將日治時代的事物皆冠上民國XX年,或者將日本統治時代稱之為「日據」,事實上日本是依據國際法「馬關條約」合法、正式擁有台灣、澎湖主權,用「竊據」這種名詞實在不當。

反過來看,ROC又是根據那條國際法領有台灣、澎湖?指控別人「竊據」時,原來自己才是「小偷」!

【延伸閱讀】

Tony:台北.二二八公園的銅馬、銅牛、石獅
台灣舊事:銅馬─公園、衡陽路與榮町通(四)
斌斌:台北‧二二八公園‧銅馬的秘密
雲程:日本下的滿洲國與台灣
國立台灣博物館

Monday, June 16, 2008

世界第一勇

610魚釣島事件,KMT政府劉兆玄行政院長發出豪語「不惜一戰」,KMT有史以來沒這麼硬過,想必台北的馬先生,肯定是吞了一大罐威而鋼,面對真ROC三百顆飛彈的威脅,偽ROC仍有餘力單挑美日同盟,當真是世界第一勇!

一、用什麼身份對日宣戰?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真正代表中國的,乃是位於北京的「人民的」中華民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至於逃難到台灣的「蔣介石元帥的」偽中華民國(CKS's Republic of China)充其量只能算是PRC的叛亂集團,不知屆時宣戰書要如何寫?「來自台北的馬先生,要求日本國首相給個交代,否則休怪西瓜刀無眼!」

二、用什麼理由對日宣戰?日本是依照「沖繩返還協定」行使領土主權,偽ROC又是依照哪條國際和約主張領土主權呢?1945年二戰停戰之前,沖繩、台灣都是日本合法領土,不知哪一年、哪一條和約,載明釣魚台以及「台灣」的領土主權轉交至ROC手中?從沖繩領土轉移,順便檢討台灣領土地位之轉移。

我舉雙手讚成偽ROC對日宣戰,如此我們才會重新去檢討逃難到台灣的偽中華民國是什麼碗糕?1945年後的台灣又是什麼東西?

【延伸閱讀】

ricebug:把釣魚台當搖擺狗?(2008.06.12)
年糕料理館:綠卡政權之不惜一戰(2008.06.13) <-- 魚釣島是誰的?
曾韋禎:錯了就是錯了(2008.06.11) <-- 海釣船違法在先
黃昭堂:台獨聯盟聲明(2008.06.16)
酥餅:看誰在嚴詞批評馬團隊(2008.06.13)
雲程:「中國台灣」釣魚台碰撞、沈沒,與「娛樂漁業管理辦法」釣魚台事件的思考聯合號事件心得,先進國之所以先進 <-- 國際法、國際視野
雲程: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的思考(2008.06.18) <-- 必讀!
賴怡忠:對美日同盟開戰?(2008.06.14)
寒山石徑:釣魚台事件之國內法國際法傻傻分不清楚(2008.06.16)
慕容理深:思憶福克蘭戰爭(2008.06.17) <-- 精采對比,文後有詳細釣魚台blog鏈結
田中邦貴:尖閣諸島問題

【舊文回顧】

Blah Blah Blah: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台灣護漁(2005.06.19)
Sounds and Fury:民盟捍衛台灣主權?(2005.06.28)
王逸峰:再論釣魚台主權(2005.06.23) <-- 藉釣魚台以認識舊金山和約
迷幻機器:台、日、中關係裡的保釣與統獨(2005.07.01)
香港保釣論壇:全球華人知識界保釣護漁行動聲明 <-- 這份連署不知對台北的馬先生有效否?

Monday, May 26, 2008

地域歧視、省藉情結與民族主義

杜贊奇《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第四章,談到1900-1920間,中央集權制國家觀與邦聯制國家觀之間的關係;這個邦聯制國家觀,就是國民基礎教育裡提到的「聯省自治」。杜贊奇認為,邦聯主義者所強調的是,「即使不把省確立為主權政府,至少也要確立為自治政府,並以此作為建設一個現代化的邦聯政體的國家的基礎」(P.168);但是這些20世紀初的邦聯主義者,「同時也是民族主義的,只不過他們對民族主義的理解受到其省藉認同的影響」(P.170)

書中提到,省藉認同確有其歷史脈絡,例如工匠的「幫」、商人的「會館」、旅居外省者的「同鄉會」等,這種省藉認同的政治化結果,就出現辛亥革命的組織中,光復會基本上由江浙人所組成、興中會由廣東人組成、華興會由湖南人組成的現象。那麼,或許省藉認同的政治性,可能一直潛伏在常民的精神世界,只是一直被中央集權、大一統的歷史觀所壓抑住而以!?則青年毛澤東在1920年主張「我們應當努力,先以湖南共和國為目標,實施新理想,創造新生活,在瀟湘片土開闢一個新天地,為27個小共和國的首倡」(P.180),這種分離主義的論點,也就不再令人感到多麼震憾。

書中也談到陳炯明,他主張粵人治粵、閩人治閩,實施聯邦體制,得到陳獨秀的支持,但卻與孫文的中央集權制相衝突,而遭到被放逐、污名化的命運。

另外一個值得探討的觀點是,從族群的角度看。從清末梁啟超、孫文等人提倡一個同質性的中國民族主義以來,中國人、華人的說法逐漸掩蓋了多種族的事實。所謂「中國人」,判斷的標準是「國藉」,亦即持有PRC護照、身為PRC公民者,就是「中國人」;那麼「華人」呢,孫文用的是「華裔(Chinese by Blood)」這個字眼,可推斷,講的應該是漢族。「華人」意思就是,受到「漢族文化」改宗(conver)、洗禮者。

但是今天以基因研究配合歷史記述,已逐漸釐清族群漢化的脈絡,例如林媽利的基因研究,發現今天台灣的閩客族群,其實主要是大陸東南沿岸的越族,也就是南亞人種。如果把漢化(文化)因素拿掉,或許今天中國的許多區域或省份,其實種族差異可能不小。

令人格外好奇的是,這種省藉的認同之遠因、近因何在?其認同的程度究竟如何?簡單地講,這種省藉歧視、認同,在光譜上,與國家式民族主義的距離有多遠?是什麼因素阻止或強化國家式民族主義的發酵?就目前而言,同質性、統一的中國是最優勢的主張,因此省藉認同尚未發酵成分離主義;但是PRC中央政府視台獨、藏獨與疆獨為毒瘤,是因為體認到集權制一統國家的脆弱嗎?是因為察覺到地方自治的力量比想像中強大嗎?

延伸閱讀:
Richter:諷刺的地圖(2008.05.04)
年糕料理館:中國的地域歧視(2008.05.12) <-- 河南最受歧視
林媽利:從組織抗原推論閩南人及客家人所謂「台灣人」的來源
浪漫之都:各省人眼裡的中國地圖開啟中國當代地域歧視
鉑鎂鑼:心聲與忠告(2008.05.22) <-- 有名的遼寧女嗆四川震災
島嶼共和國:孫文也是美國人(2008.02.13)

Thursday, April 03, 2008

台灣囝仔公

康熙年間,北槺榔山有一位牧童,每天在山裡放牛,死後葬在此山,因為地理精華而成神,人稱囝仔公(騎牛囝仔)。而囝仔公的所在地,就是今天台南縣南鯤鯓代天府。

嘉慶年間,李、池、吳、朱、范5位王爺(五府千歲)從唐山渡海來台,於南鯤鯓沙汕建廟。據說此廟在地理風水上屬於「浮水金獅活穴」,擁有白槺榔樹、白馬鞍藤頭、烏金石三件寶物,具有防止海水倒灌、山洪的侵襲、保持水土和轉海水為淡水的功用。後來白槺榔樹被砍,烏金石、白馬鞍藤頭相繼被盜,南鯤鯓的地理風水盡遭破壞,沙汕及五府千歲即將為海水所吞沒,因此決定遷廟。

五府千歲經過卜卦,發現北槺榔山乃「虎穴」,決定遷往該地;但北槺榔山虎穴本就是囝仔公的所在地,雙方乃大戰不休,僵持不下。後來赤山嚴佛祖知道這件事,就請天上聖母和保生大帝出面協調,雙方訂下契約:1)五王代囝仔公建小廟;2)大廟來進香,小廟必有敬;3)有福同享,光大南鯤鯓香火。也就是說,此虎穴正式為五府千歲所有,因此乃蓋大廟,再於廟後方為囝仔公蓋一小廟;據說老信徒在拜完大廟,都會到小廟「順便」拜囝仔公呢。

我怎麼感覺,囝仔公被擺了一道耶~~天上聖母、保生大帝與五府千歲原本就是同一族群的,怎幾個大人合力起來欺騙不懂江湖險惡的騎牛囝仔啊!!

囝仔公可能是平埔族的信仰,而五府千歲則是漢人的信仰,文化帝國主義老早就上演了。這大概是中國統戰陰謀的神話版吧~有興趣的人或許可以研究看看。

P.S. 鯤鯓或海翁,都是指鯨魚。據說台灣海峽在當時可以看到許多鯨魚,而台江內海又稱海翁窟。台南海岸有許多沙汕,遠遠看過去就像鯨魚的背部,因此稱這些沙汕為鯤鯓。

在兒童節前夕,突然想起這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