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6, 2008

我是「台灣」人

到國外自助旅行時,有個難題就是,如何向外國人介紹自己?一般各國旅客最常用的是以國藉自稱,例如美國人、日本人、新加坡人,但這時對台、澎、金、馬居民就會有點困擾。

用「台灣人」,雖說台灣只是地區名稱而非國家,但一般大都知道台灣指的是哪裡;只是我們別忘了還有澎湖人、金門人、馬祖人,並不一定樂意自稱台灣人,何況據說在台灣有一群人,若被稱為台灣人的話,其弱小的心靈會受到創傷。

用「中國人」,我們大部份居民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說是中國藉也相當合理;只是目前國際上正式的、習慣的都確定「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人民的中華民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加上目前中國在全世界的形象委實不佳,用「中國人」自稱,不合適也十分不明智。

我個人的建議是,可參考美國政府的作法。

美國於1979年1月1日宣佈「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其目的是在承認北京政府為中國合法政府之後,用來與統治台、澎、金、馬地區的統治當局維持關係。其第二條a款說明「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很清楚地顯示,美國有時候會用「台灣」來指涉CKS的「中華民國」。

因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何2007年8月30日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會說「台灣或者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上並不是國家...中華民國是個未有定論的議題(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posi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that the ROC -- Republic of China -- is an issue undecided, and it has been left undecided)」這裡所用的「台灣」,指的就是CKS的「中華民國」。

ROC實在是一個相當特殊的統治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它並非國家,但美國需要用類似國家的方式來處理它,其目的,就是在作為中美之間的緩衝區。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第四條b款很清楚提到「當美國法律中提及外國、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或與之有關之時,這些字樣應包括臺灣在內,而且這些法律應對臺灣適用(Whenev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refer or relate to foreign countries, nations, states, governments, or similar entities, such terms shall include and such laws shall apply with such respect to Taiwan)」,根據這一條,美國方能與1994月4月12日依據培利修正案(Pelly Amendment)對台灣進行貿易禁運。

這個用法,可能是依照國際法的法理進行的。

杜蘅之《國際法大綱》上冊說明:一地叛亂者,其在政治意識或組織上雖仍不足以成為合法政府的對手,他國為保障己身之利益,必要時仍可藉由明示或默示的承認方式,將其從「叛亂組織(rebel)」的法理地位,提昇至「叛亂團體(insurgent)」,俾使該組織接受國際法的約束。而以顛覆合法政府或另建新國家為目標、實力遠超前者的叛亂組織或叛亂團體,國際社會則更可斟酌事實需要,承認其為「交戰團體(belligerent)」而成為一個暫時的、不完全的國際法人。(p.115)

就此來看,毛澤東叛亂團體雖很快地打敗蔣介石的國民政府,但國際上所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仍是流亡到台北的國民政府(Chinese Taipei);直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毛澤東的人民政府成為中國合法政府,而國民政府則降級為交戰團體。到目前為止,這個與中國政府對抗的ROC交戰團體,一直未能顛覆中國合法政府,也沒另建「新」國家,它充其量只能是一個「暫時的、不完全的國際法人」,是故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用「在台灣的統治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來指稱ROC,而台灣關係法也沒有逾越國際法的規範,美國只販賣武器、協助防衛,並沒有承認ROC是一個國家。

ROC作為一個統治當局,它所統治的區域全部是別人的領土,包括中國的金門、馬祖,以及美國的台灣、澎湖。就金門、馬祖而言,ROC是中國的武裝叛亂集團、交戰團體;就台灣、澎湖而言,ROC則是代替美國管理的軍事當局。如果ROC被解散了,中美之間就會出現另一條白令海峽。

作為ROC的居民,有許多的不方便。然而一般民眾對外自稱時,比照美國用「台灣」來指稱ROC,也許是目前較為可行的方式。

Monday, June 23, 2008

CIty Tour-台北228公園



1908年(明治41年)設置「台北公園」,由於略晚於「圓山公園」,因此民眾銜稱之為「新公園」,一直到1996年(民國85年)2月28日才改稱「228公園」。公園裡的國立台灣博物館,其前身是1906年(明治39年)為紀念兒玉源太郎總督及後藤新平民政長官,發起全民一人一圓捐資建立紀念館,1908年宣佈設立「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附屬博物館」,同年10月24日南北蹤貫線鐵路全線通車,至1915年(大正四年)紀念館落成。



公園內有一隻銅馬,經網友考證,乃由台灣神社(建於1901年,明治34年)遷移過來的。公園入口處另有一對銅牛,一說是1935年(昭和10年)為紀念日本治台四十週年,由滿州國特別致贈給台灣總督中川健藏,做為慶祝的賀禮。但有網友考證認為西側那隻是旅台日商川本澤一訂製獻給台灣神社,東側那隻則遠來自北海道小樽(紀念箱館戰爭,腹面刻有大東亞共榮圈地圖),原本也是放在台灣神社,國府接收台灣後才移至台博館。



台灣博物館內正好展覽南北縱貫鐵路通車百年展,發現早在民國前4年,台灣的南北縱貫鐵路已經通車,當時在台灣是日本帝國明治41年。台灣歷史經過不同國家的統治,擁有多元族群觀、文化觀,但KMT等中國人到21世紀仍無法理解這種多樣性,喜歡玩小把戲,例如將日治時代的事物皆冠上民國XX年,或者將日本統治時代稱之為「日據」,事實上日本是依據國際法「馬關條約」合法、正式擁有台灣、澎湖主權,用「竊據」這種名詞實在不當。

反過來看,ROC又是根據那條國際法領有台灣、澎湖?指控別人「竊據」時,原來自己才是「小偷」!

【延伸閱讀】

Tony:台北.二二八公園的銅馬、銅牛、石獅
台灣舊事:銅馬─公園、衡陽路與榮町通(四)
斌斌:台北‧二二八公園‧銅馬的秘密
雲程:日本下的滿洲國與台灣
國立台灣博物館

Monday, June 16, 2008

世界第一勇

610魚釣島事件,KMT政府劉兆玄行政院長發出豪語「不惜一戰」,KMT有史以來沒這麼硬過,想必台北的馬先生,肯定是吞了一大罐威而鋼,面對真ROC三百顆飛彈的威脅,偽ROC仍有餘力單挑美日同盟,當真是世界第一勇!

一、用什麼身份對日宣戰?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真正代表中國的,乃是位於北京的「人民的」中華民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至於逃難到台灣的「蔣介石元帥的」偽中華民國(CKS's Republic of China)充其量只能算是PRC的叛亂集團,不知屆時宣戰書要如何寫?「來自台北的馬先生,要求日本國首相給個交代,否則休怪西瓜刀無眼!」

二、用什麼理由對日宣戰?日本是依照「沖繩返還協定」行使領土主權,偽ROC又是依照哪條國際和約主張領土主權呢?1945年二戰停戰之前,沖繩、台灣都是日本合法領土,不知哪一年、哪一條和約,載明釣魚台以及「台灣」的領土主權轉交至ROC手中?從沖繩領土轉移,順便檢討台灣領土地位之轉移。

我舉雙手讚成偽ROC對日宣戰,如此我們才會重新去檢討逃難到台灣的偽中華民國是什麼碗糕?1945年後的台灣又是什麼東西?

【延伸閱讀】

ricebug:把釣魚台當搖擺狗?(2008.06.12)
年糕料理館:綠卡政權之不惜一戰(2008.06.13) <-- 魚釣島是誰的?
曾韋禎:錯了就是錯了(2008.06.11) <-- 海釣船違法在先
黃昭堂:台獨聯盟聲明(2008.06.16)
酥餅:看誰在嚴詞批評馬團隊(2008.06.13)
雲程:「中國台灣」釣魚台碰撞、沈沒,與「娛樂漁業管理辦法」釣魚台事件的思考聯合號事件心得,先進國之所以先進 <-- 國際法、國際視野
雲程: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的思考(2008.06.18) <-- 必讀!
賴怡忠:對美日同盟開戰?(2008.06.14)
寒山石徑:釣魚台事件之國內法國際法傻傻分不清楚(2008.06.16)
慕容理深:思憶福克蘭戰爭(2008.06.17) <-- 精采對比,文後有詳細釣魚台blog鏈結
田中邦貴:尖閣諸島問題

【舊文回顧】

Blah Blah Blah: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台灣護漁(2005.06.19)
Sounds and Fury:民盟捍衛台灣主權?(2005.06.28)
王逸峰:再論釣魚台主權(2005.06.23) <-- 藉釣魚台以認識舊金山和約
迷幻機器:台、日、中關係裡的保釣與統獨(2005.07.01)
香港保釣論壇:全球華人知識界保釣護漁行動聲明 <-- 這份連署不知對台北的馬先生有效否?

Thursday, June 12, 2008

黠豎子

西嶺母有好李,苦窺園者,設阱牆下,置糞穢其中。黠豎子呼類竊李,登垣,陷阱間,穢及其衣領,猶仰首于其曹,曰:「來,此有佳李。」其一人複墜,方發口,黠豎子遽掩其兩唇,呼「來!來!」不已。俄一人又墜,二子相與詬病,黠豎子曰:「假令三子者有一人不墜阱中,其笑我終無已時。」(馮夢龍《智囊全集》)

國中讀到這則故事,深以為戒,不要成為黠豎子,更不能當黠豎子的同伴。

ROC遲早要被消滅!使用「中國台北(Chinese Taipei)」,或者用「台灣」,至少ROC及Taiwan還是脫鈎;若是用「中國台灣(Chinese Taiwan)」,則等到ROC被消滅,台灣也跟著被拖下水。

中國開始定調用「中國台灣」來稱呼台、澎、金、馬,比之前用「中國台北」(意指溜到台北的中國叛亂集團)更加邁進一步,不知Mark政府治下的ROC,是否也配合定調用「中國台灣」?

沒有遠見的「遠見」倒是蠻配合,作了一份「兩會復談前,民眾怎看兩岸關係」民調,裡面說道:在只能二選一的情況下,「64.2%偏好中華台灣,19.6%則較贊成中華台北」(請參見遠見雜誌民調中心

黠豎子沒良心、惡劣,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那些蠢到為了幾顆李子,被騙到糞坑裡面的傻蛋,自作孽,不可活!倒霉的是我們這些眼睜睜被一同拖下水~

延伸閱讀:

Island Republic:光華寮刺激台灣的「官銜」想像(2007.04.04)
李明峻:光華寮判決國際法震撼(2007.03.30)
酥餅:IEEE考慮將台灣改為「台灣,中國」(2008.06.10)
雲程:中國台灣與中國大陸(2008.06.12)
雲程:馬克的兩岸政策
慕容理深:從 French X 看 「Chinese Taipei」(2008.08.02) <-- 中屬台北

Saturday, June 07, 2008

誌2008彭明敏國際法講座

台灣國際法學會每年邀請國際知名學者來台講演,名為彭明敏國際法講座。今年邀請大沼保昭教授(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教授),主講「跨文明觀點的國際法-建立一部普遍適用於全人類的國際法(A Transcivilizational Perspective on International Law: Toward an International Law Valid for All Humanity))」,現場除了彭明敏教授、李鴻禧教授、黃昭堂主席之外,並邀請到王志安教授(日本駒澤大學法學部教授)、陳荔彤教授、廖福特教授作為與談人。

大沼保昭這場講演,使用他於海牙國際法院所作的系列講演的第一場簡報,等於是他的學術研究主題的緒言。大沼教授認為,我們認知此世界的觀點,普徧上採用的是西方觀點(現代歐美),包括國際法所採用的亦是以西方歐美觀美為優先。然而地球上仍存在著非西方文明的社會,例如伊斯蘭、佛教、儒教等等,我們應該用跨文明的觀點,來針對國際法一般原則進行概念化工作。

大沼教授認為:「人類所追求的價值與道德,並不限於國族利益、資本主義的經濟利益或是現代主義下的文明利益。全球化社會所做出的決定,並非永遠依國家中心的國際觀,或是一個現代主義的、西方中心的跨國界觀點來定義。在這兩個風行的觀點外,人們還透過各種宗教的、文化的、利益的架構來觀看世界。」這就是跨文明的觀點。

當然,到目前為止,尚未有採用跨文明觀點的國際法一般原則案例,大沼教授如此承認。就我所知,在華盛頓公約(CITES)裡,將傳統醫藥納入考量,或許算是一個跨文明的作法吧~

不過,在場包括彭明敏、王世榕等人,都對所謂亞洲價值、中國掘起抱持謹慎態度。

大沼教授認為,未來會是一個多極化的世界,中國與印度將成為與美國、歐盟匹敵的強權,而亞洲的經濟力量也會超過美國及歐盟,且非西方人口將佔世界80%

就我看來,美國或歐盟,即使是強權,但至少是民主國家,其政府依舊會在民意底下輪替。而中國不折不叩是專制國家,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制約,而且沒有任何遊戲規則。假若中華帝國掘起,人口佔世界25%,歐美無視其在東亞為所欲為,則不僅是台灣的惡夢,同時也對東亞及全球造成嚴重傷害。


會後合照,彭明敏與主講大沼保昭坐中間,左為黃昭堂,右側兩位不知哪位?
後排右起蔡英文、王世榕、李鴻禧(國師站著?);黃宗樂左擁右抱,左側氣質美女不知何人?

延伸閱讀:

台灣國際法學會:2008彭明敏國際法講座(2008.06.07)

Saturday, May 31, 2008

誌2008全國NGOs環境會議

自2004年起,每年由環盟、主婦聯盟、荒野及台灣生態學會舉辨全國NGOs環境會議,這已經是第五年了,相當不容易,因此我也報名參加這場一天半的會議。

搭公車,轉捷運,再轉公車,然後走一小段路,花掉三個小時,終於到達會場。看到松山社區大學一堆警察及特勤人員,以及會場外包圍了記者與攝影機,原來新科總統馬英九先生特別現身致詞,我特別留意女記者們,結果沒看到特別漂亮的美眉。

阿扁前總統所屬DPP與社運團體有革命情誼,因此倍受來自社運團體的壓力,作了不少承諾。然而國家大事當然不只是社運所觀注的那些議題,加上弱勢執政面對KMT的焦土策略,使得阿扁前總統對社運團體的承諾一再跳票,直至下台。

與阿扁前總統不同的是,馬總統對社運團體並不感到壓力,KMT能再度執政,靠的是本身力量的再收編,其實大可不必理會這些社運團體。但是馬總統能親臨現場,並講演蠻「綠」的內容,顯示馬總統對形象不遺餘力。

讓我們回過頭來看議程:開場五個簡報,講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接著分成不同主題的場次,談綠色交通、非核家園、棲地保育、水患治理、水資源、公益信託、垃圾問題、立法遊說與環境訴訟八場。

環境NGOs能自動自發連續五年舉行全國性環境會議,相當不容易,但是仍有許多可待改進的地方。

一、會議屬性定位不明。會議的屬性可以有很多種,主要是提供平台,讓全國環境型NGOs共聚一堂,以1)討論彼此正在推動或研究的議題;2)佈告彼此領域的最新進度;3)串連目前正在推動的運動;4)藉會議以進行政策遊說等等。然而,由於參與的團體依然不夠全面,時間太過匆促,因此看起來只是把核心團體目前較觀注的議題拿出來作簡報而已,不夠全面,也不知會議目的何在。

二、會議組織無法定錨。據側面瞭解,這個會議並沒有固定的「場所」,也就是說,並沒有一個「資料存放處」,或者一個固定的「執行處」,因此能量難以累積;而且,會議的過去成果與未來目標也難以設定。

三、場邊活動浪費掉。除了簡報場次,加上環境資訊協會最擅長的票選活動,太過單調。會場外仍有相當大的空間,應該可以擺海報、擺攤等。不過,據側面瞭解,工作會議有討論過,由於人手不足,因此各團體不擺攤。但是依會議手冊記載,各單位參與人員有41名,人手其實是足夠的~

由於一聽完開場的五個有關氣候變遷的簡報,我就準備開溜了,因此我個人的觀點算是相當片面的。為何我一聽完開場就想溜,因為這五個簡報讓我有點枯坐乏味,其實只要播放高爾的「不願面對的真相」就可以了,搞不好還更精彩。NGOs大抵仍停留在宣示立場的階段,看不到NGOs的資源與權力(power)。

建議,NGOs應該要培養舉辨會議的能力,包括大型會議、研討會、工作坊等,研討會或工作坊應該經驗較為充足,因為申請計畫中這兩項是最容易寫的,但大型會議可能較缺乏。大型會議的重要性在於建立組織、串連網絡,而非立場宣示。其中以組織、制度的建立最為重要,才能將資源累積起來。

題外話,繼馬總統之後,新任環保署長沈士宏也發表了一些看法,針對CO2減量時程,他說他也同意,但仍需經過立法院的協商。有趣的是,馬總統於選前辯論,就承諾CO2減量要有時程,而且也說過讓KMT完全執政。現在馬英九先生當選了,KMT在立法院也佔3/4絕對多數,真正完全執政了,則沈署長必需要兌現馬總統的選前承諾,CO2減量時程(含可評量的指標)便是他的工作職責任,而且立法院也不再是問題才對。

題外話之二,有人談到京都機制,裡面有碳排放交易,結果有大老說:環保團體不應講市場機制~~環保團體這麼清高,不講市場,則自身生存都有問題了,如何去解決環境弱勢者的問題?例如最近因四川震災,有人就認為慈濟的行動造成磁吸,使其他團體的捐款受到影響。

Friday, May 30, 2008

One



紀念台灣第11度叩關WHO失敗。

同樣是One,一個是One Love,一個是One China...哎!還是聽歌罷~

Is it getting better
Or do you feel the same
Will it make it easier on you now
You got someone to blame
You say...

One love
One life
When it's one need
In the night
One love
We get to share it
Leaves you baby if you
Don't care for it

Did I disappoint you
Or leave a bad taste in your mouth
You act like you never had love
And you want me to go without
Well it's...

Too late
Tonight
To drag the past out into the light
We're on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get to
Carry each other
Carry each other
One...

Have you come here for forgiveness
Have you come to raise the dead
Have you come here to play Jesus
To the lepers in your head

Did I ask too much
More than a lot
You gave me nothing
Now it's all I got
We're on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ll we
Hurt each other
Then we do it again
You say
Love is a temple
Love a higher law
Love is a temple
Love the higher law
You ask me to enter
But then you make me crawl
And I can't be holding on
To what you got
When all you got is hurt

One love
One blood
One life
You got to do what you should
One life
With each other
Sisters
Brothers
One lif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get to
Carry each other
Carry each other

One...life

One

延伸閱讀:
陳穎:中華民國第11度叩關WHO 再遭世衛大會封殺

Thursday, May 29, 2008

台灣在IHDP及一個中國

全球環境變遷人文面向國際計畫(International Human Dimensions Programm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IHDP)是由UNESCO底下的國際科學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ce, ICSU)及國際社會科學會(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Council, ISSC)在1960年創設,可說是全球最大的、有關氣候變遷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計畫,其計畫主要圍繞在三項主要目標:
1. 尖端研究(cutting edge research)
2. 量能發展與國際科學網絡(capacity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networking)
3. 科學與政策之互動作用(Science policy interaction)

IHDP也是使用國家型式來建立國際研究網絡,分為國家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NC)及國家聯絡處(National Contact Point, NCP)兩種層級。以2005年公佈的名單,可知道PRC用的名稱是「China (NC) "Chinese National Committee for IHDP, CNC-IHDP"」,譯成中文就是「中國(NC),IHDP中國國家委員會」;而台灣-也就是ROC-用的名稱是「China: The Academy of Sciences located in Taipei, China "Committee for IHDP in Taipei, China"」,譯成中文就是「中國(位於中國台北中央研究院),台北IHDP委員會」

PRC的IHDP NC成立於2004年8月(科技部新聞),而位於中國台北的聯絡處(甚至不是NCP)則早在1994年就參與IHDP計畫。

會對這件事感到興趣,是因為之前找資料,看到IHDP贊助經費(Funding)圖,裡面中國台北(China Taipei)竟然也可以佔一個小角。剛好最近IHDP網站全面更新,結果變成這樣:

2003年IHDP經費來源圖


2006-2007年IHDP經費來源圖,中國台北不見了


網頁上講得很清楚:「Additionally in 2003, IHDP received national contributions from Austria, China Taipei, Finland, France, the Netherlands, Norway, Sweden and Switzerland. For 2004, Spain has also announced a national contribution to the Secretariat.」,也就是說,2003年中國台北捐了一筆錢給IHDP,而2004年成立的中國國家委員會還來不及捐錢。

當然,我得到的訊息相當有限,不能作過多聯想,畢竟學術是學術,政治是政治!我們不應泛政治化啊~另外,IHDP作為地球系統科學夥伴(Earth System Science Parthnership, ESSP)的一員,其他夥伴像IGBP情形也一樣,但用的分別是China (Beijing)及China (Taipei),可能ROC在IGBP的研究群比較活躍吧~

Monday, May 26, 2008

地域歧視、省藉情結與民族主義

杜贊奇《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第四章,談到1900-1920間,中央集權制國家觀與邦聯制國家觀之間的關係;這個邦聯制國家觀,就是國民基礎教育裡提到的「聯省自治」。杜贊奇認為,邦聯主義者所強調的是,「即使不把省確立為主權政府,至少也要確立為自治政府,並以此作為建設一個現代化的邦聯政體的國家的基礎」(P.168);但是這些20世紀初的邦聯主義者,「同時也是民族主義的,只不過他們對民族主義的理解受到其省藉認同的影響」(P.170)

書中提到,省藉認同確有其歷史脈絡,例如工匠的「幫」、商人的「會館」、旅居外省者的「同鄉會」等,這種省藉認同的政治化結果,就出現辛亥革命的組織中,光復會基本上由江浙人所組成、興中會由廣東人組成、華興會由湖南人組成的現象。那麼,或許省藉認同的政治性,可能一直潛伏在常民的精神世界,只是一直被中央集權、大一統的歷史觀所壓抑住而以!?則青年毛澤東在1920年主張「我們應當努力,先以湖南共和國為目標,實施新理想,創造新生活,在瀟湘片土開闢一個新天地,為27個小共和國的首倡」(P.180),這種分離主義的論點,也就不再令人感到多麼震憾。

書中也談到陳炯明,他主張粵人治粵、閩人治閩,實施聯邦體制,得到陳獨秀的支持,但卻與孫文的中央集權制相衝突,而遭到被放逐、污名化的命運。

另外一個值得探討的觀點是,從族群的角度看。從清末梁啟超、孫文等人提倡一個同質性的中國民族主義以來,中國人、華人的說法逐漸掩蓋了多種族的事實。所謂「中國人」,判斷的標準是「國藉」,亦即持有PRC護照、身為PRC公民者,就是「中國人」;那麼「華人」呢,孫文用的是「華裔(Chinese by Blood)」這個字眼,可推斷,講的應該是漢族。「華人」意思就是,受到「漢族文化」改宗(conver)、洗禮者。

但是今天以基因研究配合歷史記述,已逐漸釐清族群漢化的脈絡,例如林媽利的基因研究,發現今天台灣的閩客族群,其實主要是大陸東南沿岸的越族,也就是南亞人種。如果把漢化(文化)因素拿掉,或許今天中國的許多區域或省份,其實種族差異可能不小。

令人格外好奇的是,這種省藉的認同之遠因、近因何在?其認同的程度究竟如何?簡單地講,這種省藉歧視、認同,在光譜上,與國家式民族主義的距離有多遠?是什麼因素阻止或強化國家式民族主義的發酵?就目前而言,同質性、統一的中國是最優勢的主張,因此省藉認同尚未發酵成分離主義;但是PRC中央政府視台獨、藏獨與疆獨為毒瘤,是因為體認到集權制一統國家的脆弱嗎?是因為察覺到地方自治的力量比想像中強大嗎?

延伸閱讀:
Richter:諷刺的地圖(2008.05.04)
年糕料理館:中國的地域歧視(2008.05.12) <-- 河南最受歧視
林媽利:從組織抗原推論閩南人及客家人所謂「台灣人」的來源
浪漫之都:各省人眼裡的中國地圖開啟中國當代地域歧視
鉑鎂鑼:心聲與忠告(2008.05.22) <-- 有名的遼寧女嗆四川震災
島嶼共和國:孫文也是美國人(2008.02.13)

Wednesday, May 21, 2008

民主是最好的武器

人,可以忍辱偷生,可以活在沒有公理、沒有正義之下-一般來說,人生也只有這一條路可走-可是,如若沒有希望,那就真是活不成了(霍布斯邦《盜匪》P.62)


從320馬英九先生當選ROC總統以來,已經有兩位社會人士自焚,一位是為了言論自由,一位是為了弱勢族群。想來,馬政府對於這兩件議題是不可能有什麼作為,也沒有興趣關心,因此,似乎只能靠民間自己去努力。

台灣有沒有對抗PRC與KMT的武器?答案是有的,只有兩樣東西:民主人權。這也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唯有堅持現代社會的價值,包括法治、制度、平等、正義、自由等等,才是台灣對抗KMT、PRC、甚至美國的唯一武器。

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調,言論自由亦即表達自己的想法,而不會受到威脅或心懷恐懼。在台灣,已經可以當街談論統獨、罵總統,而不用擔心受到脅迫,這代表台灣的民主已經達到一種高度。而普選與公投,是人民直接意志的表現,也是言論自由的表現之一,台灣人民一旦習慣這種自由,就很難去接受間接又間接的民主方式,此則跟香港大有不同。(台灣人,是不大可能如金庸所言,躺下來享受被強姦的滋味)

加拿大是個有趣的例子,那麼多人嚮往的國度,也有分離主義,而且加拿大政府還公開讓魁北克進行公投。相較之下,何以中國這麼害怕藏獨、疆獨及台獨,甚至以暴力相迫?

對弱勢族群的照顧,是現代國家應具備的任務,以台藉老兵的議題而言,他們是被漠視的一群邊綠人:他們在日本帝國時期,被當作受殖者予以徵兵;到了戰後,原來的敵國成了母國,又被以受殖者身份派去打中國內戰;CKS政權之後,解了甲,卻無田可歸。

與逃難來台的CKS老兵不同的是,他們沒有榮民身份、不能享有黨國給的福利,沒有18%...

海洋之聲臺長廖述炘自焚
妙子:哀傷的靈魂請安息(2008.04.02)
年糕料理館:悼念戰友傑克 誌廖述炘自焚(2008.04.02)

台藉老兵許昭榮自焚
Ajin:懷念有氣魄的台灣老將昭榮前輩
Fortis Est Veritas:我的族群記憶:我的阿媽是「皇民」(2008.05.22)
Judie35:終戰六十年紀念相關事件(2005.08.15)
陳凱劭:台灣老兵許昭榮高雄旗津自焚身亡(2008.05.21)

樂生院民黃再輝跳淡水河自殺身亡(2008.07.09)

延伸閱讀:
肥醫生:港殤

Tuesday, May 20, 2008

讀福澤諭吉自傳

福澤諭吉的父親福澤百助是豐前中津奧平藩的武士,是位漢儒,特別崇尚京都古義學派的伊藤東涯,治家嚴僅,因此福澤諭吉從小也接受了純粹的漢學。但是福澤諭吉並不沈迷於漢學,而且對當時幕府的門閥制度與保守風氣相當反感。福澤諭吉跟隨長兄到長崎,主要是為了離開保守的中津藩,但是一接觸到西學,眼界大開,因此除了學習荷蘭文,也接著學習英文,引進許多原文書,在遊歷歐美之後,乃主張要開放門戶、引進歐美文明,並且在1885年(明治18年)於《時事新報》發表「脫亞論」。

一、脫亞論
「脫亞論」有許多爭議。陳思雲就「脫亞論」出現的背景來看,他認為當時日、韓、中都面臨歐美文明的入侵,有識之士就提出「興亞論」,包括勝海舟、植木枝盛、大井憲太郎、樽井藤吉等,而中國也有類似概念,例如梁啟超「亞粹主義」、章太炎「亞洲和親主義」孫文「大亞洲主義」、李大釗「新亞細亞主義」等。因此福澤諭吉乃提出「脫亞論」以對抗之,他認為:
國內無論朝野,一切都採用西洋近代文明,不僅要脫去日本的陳規舊習,而且還要在整個亞細亞洲中開創出一個新的格局。其關鍵所在,唯「脫亞」二字。


所謂「脫亞論」精義如此而已,就類似民初文化論戰裡的胡適等所提出的「全盤西化」,後來李敖也主張「全面西化」;與日本相反,在中國則是「中體西用」取得優勢。

有許多人針對福澤諭吉的「脫亞論」進行分析,甚至誇張地認為「脫亞(入歐)論」造成日本帝國侵略亞洲各國。其實福澤諭吉並非某專才學者,他只不過是憑個人能力,創辨慶應義塾以推廣歐美文明而已,對「脫亞」或「全面西化」並沒有多麼高深的思辯或理論基礎。反而因為如此,傻傻地努力學習歐美文明,才讓日本能夠在培里叩關(1853)不到五十年內,擠身世界強國之列。

二、去華入歐
我們必需重新檢視「脫亞論」裡的「亞洲」究指何事。中華文化(也就是漢文化,或儒教文化)在當時是亞洲的優勢文明,向四方臨國傳播,日本也在孝德天皇大化元年(645年)進行大化革新(漢化),因此一直到19世紀,對日本而言,整個亞洲文化就等於漢文化(漢學、儒教),此可見於福澤諭吉自傳中,一再強調要揚棄漢學、儒學可證。因此與其說是「脫亞」,不如說是「脫華」、「去華」。但是我們今天來看,反而可以從日本的生活之中去猜想古老的漢文化;古老的漢文化與現代西方文化和諧地在日常生活中體現。

台灣近十年來推動「本土化」,結果被KMT污名化為「去中國化」。從福澤諭吉的「脫亞論」及其歷史脈絡來看,一個浸習長久的文化習慣是不可能一刀兩斷的,但卻可以轉變、提昇,端看眼界是否寬廣?格局是否開放?無論是「去中國化」或「再中國化」,都是故步自封。

三、亞洲主義
我並不瞭解亞洲主義,想來應該就是「興亞論」之類的主張。「興亞論」是聯合亞洲各國一起對抗歐美,但是等其中一國特別強盛時,就出現類似「大東亞共同圈」這種亞洲版的門羅主義。日本的「大東亞共同圈」在二次大戰後落幕,但日本依然成為亞洲各國忌憚的對象。但我們一直遺忘中國在民初也有類似「興亞論」的主張,例如孫文的「大亞洲主義」,而中國也終於成為東亞軍事強權,那麼中國就不會步二十世紀初日本帝國的後塵嗎?

延伸閱讀:

阿森:福澤諭吉的脫亞論(2007.12.30)
摩術師手記:東西文明對話間的台灣(2005.07.26)
島嶼共和國:亞洲主義筆記(2007.05.20)

Thursday, May 15, 2008

中國汶川大地震

5月12日下午中國四川省汶川發生規模7.9的大地震。

從(不)公平的角度看,當人類社會發生環境災害時,社會的組成所受到的衝擊是有所差異的,其中以窮人、弱勢族群、婦孺受到的傷害最為嚴重。就發展中國家的窮人而言,有許多是依靠生態資源討生活,當不永續的竭澤而漁、破壞生態環境,則不僅得不到日常維生所需,也容易受到脆弱環境的反撲,變成環境災民、環境難民。

就這次四川汶川震災而言,我們看到了經濟發展的果實,未能公平地分享給所有人民,特別是弱勢族群。例如地震中倒了許多學校,但政府機關只傳出一棟大樓有災情,才發現學校都是偷工減料、不堪一擊,也就是俗稱的「豆腐渣」建築法,救災者從倒塌的教室裡發現堆滿了孩童屍體,令人鼻酸(令人崩潰的豆腐渣)。

再回頭看這次地震震央,是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東南角的汶川。阿壩以觀光旅遊聞名,單世界自然遺產就有九寨溝、黃龍及卧龍大貓熊保護區,僅2003年的觀光就收入21億人民幣。就人口組成而言,阿壩自治州的藏族52.3%、漢族26.6%、羌族17.7%、回族3.2%,但汶川則是漢族46%、羌族34%、藏族18.6%、回族1.3%。汶川東邊的北川是最嚴重的區域,一夕間夷為平地(消失的縣城-北川縣),這個北川縣指的應該就是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據說已有7000名百姓罹難,北川中學倒塌,造成1000多名師生被活埋。就照片來看,具相當程度都市化,推測人口組成應類似汶川,以漢族居多。

我們無法得知,這次震災裡,各族群的分佈及其生命財產損失的嚴重程度;但是政治敏感似乎已經發酵,日媒就認為,由於拉薩藏族示威運動,造成中央政府的顧忌,因而婉距了各國的救援行動(川區藏人多,中國顧忌),一直到15日中午,中國政府才首次同意日本救援隊進入災區,但已經過了黃金72小時。(另外,也可能牽涉到核武,請參見雲程

目前尚有許多災區沒有消息,也無法進入,我們所看到的網路資料,大抵是交通可及的地方,例如都江堰、北川。缺乏資料地推想,經濟開發區域的衝擊應該相當大,尤其是開發區裡面的弱勢族群,至於偏遠少數民族聚落,可能就兇多吉少、自求多福。當然,若能運用GIS,將經濟開發、生命財產損失、族群分佈套疊在一起,應該可以得出不少結果。

二、就政府量能(capacity)而言,中國天災人禍時有耳聞,理當累積不少經驗,並且建置了許多因應制度,包括防災應變體系、標準化作業程序、組織動員系統等,也就是政府危機處理能力的建置,因此中國政府的救災量能應該相當充足才對。不知是因為對本身救援應變系統的自信,亦或是政治考量,中國政府並未於第一時間讓具有經驗與專業的外國救援隊伍進行協助,包括台灣的救援隊伍。(黃金時間已過,國際救援准行

政治考量的說法有其可信度,以921地震、SARS及WHO的經驗,中國政府漠視台澎金馬居民的生命,堅持北京政府說了才算,至於受到生命威脅的人民,則「誰理你們啊!」對台灣如此,對其人民亦是如此。(人道?

令人遺憾的是,天災與人禍,通常以人禍傷害最令人不平,如果政府制度未能落實民主化、透明化、問責化,則人民還是得持續受苦下去。例如非洲的旱災與饑荒,許多善意的捐贈後來都變成政府豪宅與軍需來源。

事實上,沒有系統地盲目捐獻,也很容易造成災民分配不均,甚至浪費救援物質,這是921震災的經驗。

三、就環境災害(Natural hazard)來講,隨著全球環境變遷(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影響人類安全、社會安全的事件會愈來愈多。從人類社會的角度來看,國際最重要的研究社群IHDP旗下,有個環境變遷與人類安全研究計畫(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and Human Security, GECHS),訂定五項最重要的議題:1)環境與人類安全的概念與理論;2)環境變遷、資源使用與人類安全;3)人口、環境與人類安全;4)環境壓力與人類安全的區域模型;5)環境安全的制度與政策發展。其中,特別要考量脆弱(vulnerability)、回復(resilience)、適應(adaptation),以及治理(governance)等議題。

中國學術界近幾年來全力參與IHDP研究計畫,科學院農業政策中心的王金霞博士也成為GECHS科學委員會的成員。再過幾年,關於環境變遷與人類安全的相關研究,或許台灣學術界就得向中國取經呢!

延伸閱讀:

IHDP:GECHS
中國網:國新辨阿壩背景吹風會(2008.04.03) < -- 針對3/16由格爾登寺僧人帶領的群眾運動,召開國際記者會
百度: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Wist:四川大地震,震到台灣FunP(2008.05.14) <--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王明珂:一個羌族研究者對汶川大地震的關懷(2008.05.)
年糕料理館:專業擺拍作秀,造假救災報導(2008.05.16) <-- Sorry, 我笑了~
茄苳樹窠:與緬甸和中國的災民同憂(2008.05.14) <-- 在台灣的我們,可以如何行動?
雲程:四川大地震(2008.05.12);地震、綿陽與核武(2008.05.16)
慕容理深:「人道關懷」之差別心(2008.05.16) <-- 人道與差別心

Tuesday, May 13, 2008

生物多樣性「資源」

在一場跨領域對話中,有理工背景教授提到,他對於「生物多樣性資源」這個詞很好奇,在他理解中,「生物多樣性」代表的意思就是去保護、不受干擾,但是「資源」的意思代表的就是使用,因此兩個名詞放在一起很奇怪。

我們都知道,生物多樣性一般的定義就是:基因、物種、生態系的多樣性,或者再加上地景多樣性,而在環境主義者的傳播之下,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於是基本認知。但是對於生物多樣性的管理,卻有許多方式,以UNESCO的定義,對於生物多樣性的管理取徑至少有兩種:保護(Protection)與保育(Conservation)。

保護的意思是,在自然界中,劃出一塊區域,限制或控制人類的行為,以保護此區域的生物多樣性。

保育的意思是,對自然資源的存續與使用進行管理,使其不僅可滿足此世代人類的福祉,也不妨害下一代對此資源的需求。就此而言,保育可以說等同於明智使用(wise use)或永續利用(sustainable use)。

就1971年國際濕地公約(Ramsar Convention)來講,其條文明訂:the Contracting Parties "shall formulate and implement their planning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wetlands included in the List, and as far as possible the wise use of wetlands in their territory". (Article 3.1)

就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CBD)來講,其第一條就明訂:The objectives of this Convention, to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elevant provisions, are the conservation of biological diversity, the sustainable use of its components and the fair and equitable sharing of the benefits arising out of the utilization of genetic resources...(Article 1)

在國際環境協商裡,保育與明智使用一直被強調著,因此,1992年世界高峰會上簽署CBD,對某些環境主義者而言,是一項大失敗,因為原本目的是要「保護」生物多樣性、管理基因的使用與生物安全,最後卻變成:1)生物多樣性成為國家資源;2)基因的使用讓生物多樣性成為高科技議題;3)如何去使用生物多樣性資源。的確,就目前的趨勢而言,CBD最熱門的議題就是:基因資源的取得與利益分享。

保育(conservation)確實有一點妥協的意味,IUCN於1980年出版了世界保育策略(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裡面談到永續發展的基楚:「the overall aim of achiev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conservation of living resources.」並且強調保育策略的三項目標:1)essential ecological processes and life-support systems must be maintained;2)genetic diversity must be preserved;3)any use of species or ecosystems must be sustainable。

如何去調配其的權重,就需要政治協商了。就國內而言:1)跨領域的對話相當重要,因為人類社會系統與環境系統交織的相當複雜,缺乏科際整合,無法釐清、解決許多問題,這常常需要團隊合作才有辨法達成;2)名詞的釐清相當重要,特別是針對NGOs,經常憑著一股熱情,混用各種名詞,或者望文生義,而不瞭解許多西方的名詞或理論,是有其社會與文化脈絡;3)環境議題的解決,是需要政治協商的,不要以為「環境」也可以不沾鍋。

Saturday, May 10, 2008

EZLN

The voice that arms itself to be heard.
The face that hides itself to be seen.
The name that hides itself to be named.




繼Che Guevara之後,副總司令馬可士(subcomandante Marcos)成為左派遊擊隊的新希望,「左派時尚界」的新巨星。



1992年美、加、墨三國簽署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於1994年1月1日生效的同時,位於墨西哥東南角的Chiapas省原住民,正式成立Zapatista民族自由軍(Zapatista National Liberation Army, Ejercito Zapatista de Liberacion Nacional, EZLN),有趣的是,EZLN並不主張自墨西哥獨立出來,而是要求自治。

由於導火線是NAFTA,所以EZLN只有經濟問題嗎?由於是原住民社區所發起的武裝運動,所以是族群問題嗎?

我個人一直很好奇的問題是:自由民主運動,與殖民解放運動之間,界線何在?或者說,自治運動與獨立運動之間的界線何在?

延申閱讀:
吳音寧:蒙面叢林
阿潑:chiapas啟示2

Sunday, April 27, 2008

犬類雜談

到附近麵店吃晚餐,遇到一隻流浪狗在我身邊徘徊,此犬體型頗為壯碩,相貌忠厚老實。這時走來一位婦女,懷中抱著一隻小西施,西施一看到這隻大型流浪狗,立即猛吠,狀欲嗜之而後快。婦人對著小西施說:「大狗狗會咬你喔~」,然後抱著小西施對著這隻大流浪狗說:「咬他!咬他!」。這隻流浪狗不知是被小西施嚇到,或者是畏懼婦人,因此逃之夭夭。古有明訓:此乃「狗仗人勢」耳。我因此又想到幾則與「犬」有關的故事,乃列之於後。


學生時代,在校外租屋,同學每天都相約到附近自助餐吃午餐,每次下樓時,一樓都栓著一隻中型土狗,這隻土狗一看到我們幾個窮學生,必定張牙裂嘴猛吠,同樣狀欲嗜之而後快。我們當然也只能對著這隻被栓住的狗說:「咬不到,咬不到」

有一天,下樓時沒看到這隻看門狗。走到自助餐附近,卻看到他朝我們走來,而且興奮地猛搖尾巴,連我們吃飯時,也一直巴在旁邊不肯離去,渴望我們丟幾塊肉骨頭。我頭上突然亮起一顆燈炮:是了!此乃「喪家之犬」耳!不由地讚嘆古人形容之貼切。


狗其實真是人類的最佳益友,就中國古代而言,狗就擔任打獵、捕鼠、食物三大功能。

《呂氏春秋.士容論》:齊有善相狗者,其鄰假以買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曰:「是良狗也。」其鄰畜之數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則桎之。」其鄰桎其後足,狗乃取鼠。

這則故事明確告訴我們,上等良犬是用來打獵抓獐麋豕鹿的,次等的犬則是用來抓老鼠。然狗對人來講,都是正面的評價。三國時諸葛亮、諸葛瑾、諸葛誕三人,被稱為「蜀得其龍,吳得其虎,魏得其狗」,皆為美譽。

至於拿狗來當食物,所謂:「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殺狗的名人裡,就有聶政、高漸離、樊噌等人。那個時候殺狗當然不是為了準備奧運,而是為了美食耳。


有人以動物農莊來形容政治界與社會現況,十分寫實。觀察這幾年台灣社會,何嘗不是上演著「人仗狗勢」、「喪家犬」等戲碼;只要您不被當人看,即使貴為總統,依然要被「棒打落水狗」矣。您看鷹犬爪牙四處捕獵,喪家、落水者仆地祈饒、沒命奔逃,何處得仗義之屠狗輩?

Sunday, April 20, 2008

華人世界

晚上看新聞時,發現兩則新聞。一則是「華人怒吼」,針對CNN時事論壇裡,Jack Cafferty評論「我認為他們這五十年來基本上同樣是那群暴力流氓(I think they're basically the same bunch of goons and thugs they've been for the last 50 years.)」,因此全世界「華人」紛紛向CNN發動示威。另一則是DPP檢討大會,管碧玲向媒體表示,「有與會學者提出,台灣對國家認同問題已有相當成績,建議不要再對國家認同問題敵我矛盾,國際上應以台灣是華人世界唯一的民主政權作論述」(中央社,2008.04.19),也就是重新定義台灣。我個人有一個小小疑問,何謂「華人世界」?

新加坡算不算「華人世界」?據說新加坡國內除了「華人」,還有馬來西亞人、印度人等他族裔公民,那麼這些人在新加坡這個「華人世界」裡算是什麼?

台灣算不算「華人世界」?據說台灣的原住民各族,屬於南島語系,這些人在台灣這個「華人世界」裡算是什麼?而陸續會加入的新移民(一般所說的外藉新娘)也必需變成華人?

全世界各國國內有許多「唐人街(China Town)」,這些社區算不算「華人世界」?那麼他們跟他們所效忠的國家算是什麼關係?

「華人世界」裡的「華人」,定義的標準是血緣?語言?文化?可是不僅是新加坡、台灣,甚至「華人世界」裡的龍頭老大-中國,他們內部都是多種族、多語言、多文化的,那麼為何要用「華人世界」?而不用國藉來稱呼?以美國來說,無論是希拉蕊或歐巴馬,都是說自己是美國(藉)人,而不會說美國是「撒克遜社會」或「亞利安世界」。

基本上,「華人世界」指的就是「漢人世界」。「華人世界」這種說法,在我看來,就等同於納粹的「亞利安人」,是一種「種族主義」式的民族主義,也就是將其他少數族裔「融合」到「漢族」裡面,而非各族群和諧共處。

我們好不容易進步到用地域來稱呼:台灣、金門、馬祖、澎湖,而今天又要退回到用種族主義來稱呼?


上課時,有原住民引孫大川教授的說法,表示一般將台灣分為四大族群是錯的,原住民有許多族群,怎能一概歸為一族;而且,在原住民的看法裡,閩南、客家及外省人,根本都是漢人。

我的想法是,閩南與客家也不一定就是漢人啊,搞不好某些閩南與客家,在基因上還比較接近原住民(平埔族)


Benedict Anderson曾經講到一個故事,他在耶魯教授民族主義時,請班上每個同學陳述他們的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其中有三位同學,就臉孔與膚色而言,在他看來就是中國人(Chinese),可是這三位同學的答案,讓Benedict及班上其他同學大為吃驚。

第一位同學是來自美國西岸的美國人,他明確地說他是中國人(Chinese),即使他在美國出生,且從未到過中國。

第二位靜靜地說,他試著成為台灣人(trying to be Taiwanese)。他來自於1949年追隨CKS來到台灣的KMT的家庭,但是在台灣出生,因此他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Chinese)。

第三位則很生氣地說,我是新加坡人(Singaporean)!我受夠了美國人總認為我是中國人(Chinese),我並不是!

Benedict Anderson說,結果只有那位美國人是中國人。

我好奇的是,Chinese可以譯為中國人,是否也常被譯為華人?

Saturday, April 19, 2008

誌台灣主權地位國際研討會

由台灣智庫與台灣國際法學會合辨「台灣主權地位國際研討會」,分別就國際法、歷史及國際政治三個角度,檢視台灣地位爭議。

Keynote Speech
李鴻禧主持,請到前UN人權委員會主席安藤仁介。安藤並未就其專長發表意見,而是從國際法、歷史及國際政治拋出一些議題。他除了依據政大陳文賢教授所提供的書藉來簡介台灣主權地位的歷史之外,大致講到了以下幾點:

1. 開羅宣言講到台澎問題時,用「偷竊」兩字,但日本是與中國(清帝國)正式簽約取得台澎的。SFPT日本放棄對台澎的權利要求,但未言及交給誰接管。

2. 國際法上對國家的四項定義,前三項講的是國內事務,第四項講的是國際事務,也就是獨立不受干涉地行使外交。

3. 蔣介石播遷到台澎金馬,金馬原本就是中國領土,那麼對台澎而言,算不算是侵略行為?228事件台灣人被殺害,以及實施戒嚴,對台灣人是不公平的。

4. 1972中日聯合聲明裡,日本承認(recognize)PRC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僅瞭解(acknowledge)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對於後者,讓周恩來大為不快。(案:1972年周恩來之所以不快,因為他知道「承認」跟「瞭解」的差異,以及台灣的主權並不屬於中國;因此1972年的PRC應該也清楚西方國家的遊戲規則,所以將蔣介石逐出UN,並非運氣,而是實力)

5. 安藤最後提到住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他先問,所謂「住民」,指的是哪一群人?然後安藤舉了許多個例子,包括剛果的Katanga、奈及利亞的Biafra、福克蘭群島、巴基斯坦與孟加拉、塞爾維亞與科索沃等。他強調,外部自決(ex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必需某國內部存在明顯壓迫,外國勢力才會介入,否則不會成功。例如西巴基斯坦壓迫東巴基斯坦時,印度介入,乃成立孟加拉;塞爾維亞壓迫科索沃,UN乃介入。

安藤在最後的圓桌討論時簡短指出:住民自決分外部自決權跟內部自決權。外部自決是從某個國家分離出來,以剛果共和國而言,他從比利時獨立出來時,已經用過一次了,剛果已經成為國家(nation state),因此南部的Katanga訴緒外部自決時,若UN介入,便是干涉內政,是故Katanga必需使用內部自決。安藤建議台灣應該訴諸內部自決權,而非外部自決。(案:why?外部自決只能用一次,但台灣還未用過啊?是因為混入了CKS難民的關係嗎?)

安藤在圓桌討論時也重申,國際人權宣言主張,專制與民主的差別就在於選擇的權利,當國家沒有顧及人民的選擇權,則人民有權選擇不要這個國家。

開放討論時,有聽眾援引安藤本人的著作,請問CKS依麥克阿瑟命令佔領台灣之程序問題。有白人回應,CKS若在中國大陸就被擊潰,則美國勢必進駐台澎,則中共將會以帝國殖民為由而攻打台灣。因此由CKS政權駐台,反而避免了這個戰爭危機。(案:則CKS政權亦只是US擺在前面的魁儡囉!另外,因為有CKS,故戰爭發生在金門)

安藤則回應: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都有將台澎交還中國的「意圖」,只是SFPT沒有實行;無論如何,CKS已經進駐台灣了,而且同盟國也都沒有制止。現在講台灣,講的是地理名稱;台灣受到中國壓迫,也是有好處,人民才會努力去找到自我。台灣的解決方案,必需要有國際的參與,而且不能有損國際間的和諧。

Session I. Perspectives of International Law
黃昭堂主持,講者為李相冕、Thomas Grant,與談人為姜皇池、廖福特。

李相冕認為,要有停戰態勢,才會有停戰協議,目前仍然看不出來台海之間有停戰態勢,因此台海之間還是處於內戰狀態。戰爭狀態也有好處,人民才會去堅持雙方的位置。台灣必需承認中國很大,大小國的談判,大國會訴諸政治,小國必需訴諸法律。

Thomas Grant認為台灣面對的問題是:1)台灣本身對自己的定位目前仍相當膜糊;2)PRC在國際上不斷宣稱擁有台灣主權;3)國際社會並未明確地拒絕PRC的宣稱。亞銀的方式是「一國兩席」,也就是China以及Taipei, China,這種方式讓台灣也得以參與國際組織,但也必需付出代價(案:Chinese Taiper意指「中屬台北」,而非內銷用的「中華台北」)。就自決權而言,EU議會用的字句是people in Taiwan,而非people of Taiwan,避免了民族自決的解釋;但台灣被日本殖民了50年,可否擁有外部自決權?另外,國際上認為台灣海峽,是一條「國際界線」。(案:Grant一直不瞭解,為何ROC是流亡政府?)

有人問到,獨立宣言有固定的型式與程序嗎?陳水扁總統以台灣之名申請加入UN以及昨天的新聞稿不算嗎?答案是肯定的,至少必需經過國會(或公投)的程序。

Session II.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黃宗樂主持,講者為淺田正彥、蕭欣義,與談人為陳文賢、邱垂亮。

淺田正彥表示,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都有將台澎交還中國的「意圖」,只是SFPT沒有實行。關於台灣加入UN議題,淺田認為,由於許多國際組織的姿格是必需具備UN會員身份,因此加入UN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加入其他國際組織,而非僅僅為了主權地位。

邱垂亮表示,在法理上,台灣的主權尚未確定,但是台灣自1996年以來歷經數次民主選擇,包括四次總統大選,這也是一種主權的表示;另外,應該以人民為主體,除了國家主權,也有人民主權,台灣主權應該屬於居住於此的人民。

蕭欣義則援引歷史資料,證明台灣自古不屬於中國。

Session III.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Perspectives
蕭新煌主持,講者為Stephen Yates、Paul Monk,與談人為賴怡忠、羅致政。

Stephen Yates表示美國是多元政治,民眾、企業、議員等等,都會根據不同的資訊與利益,而決定他們對台灣主權地位的判斷。

Paul Monk則認為,應該試著從中國的角度去瞭解中國。除了訴諸法律、道德之外,還要找出自己的戰略位置,例如民主自由。

End
台灣主權(甚至ROC地位)是相當重要的議題,就像一個人應該去確定我的身份、我是誰,但是準總統及其團隊全程缺席。其次,整個聽下來的感覺,台灣派出來的講者,有比較弱一些。我覺得,1)應該秉持學習的態度,讓有深厚學養與實務經驗的外國學者來「上課」,然後台灣方面的學者問問題,可能收獲會比較多一些;2)應該有side event,或小型round table,針對前一場內容進行討論。

P.S. 會議規則以中文及英文為正式語言,但除了黃昭堂、沈建德全程用台語之外,其他都是用英文。另外,林佳龍主持風範表現的可圈可點。

延伸閱讀:
雲程:佔領法的專家:安藤仁介(2008.04.16)

Thursday, April 10, 2008

The Mist



改編自美國恐怖驚悚大師Stephen King的著名小說,故事描寫一場大風雪令小鎮電子中斷,鎮民湧至鎮上超級市場購買生活必需品,接著則是有人發現濃霧中有奇怪的生物...在恐懼與猜疑中,人性、信任與文明體系逐漸崩潰。

這本小說/電影與文學名著《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相當類似,講的是人類純真與文明的墮落。

據說,原著小說在車子駛向迷霧就結束了,我個人也覺得後面那個自殺的橋段,有點畫蛇添足。

Amanda: I can’t accept that. People are basically good, decent. My god, David, we’re a civilized society.

David: Sure, as long as the machines are working and you can dial 911. But you take those things away, you throw people in the dark, you scare the shit out of them. No more rules, you’ll see how primitive they get.


在恐懼之中,大家只能在神婆那裡求得慰藉,並且用暴力來求得一絲希望。

從這部片子,我們還可以深思,原著作者似乎是在表達,西方社會的文明是如此先進,但是其實他們的社會體系仍然十分脆弱,可能因為莫名的恐懼就崩解了。反過來看,那麼我們的社會呢??我們似乎連最基本的社會秩序、價值體系都尚未建立吧!

另外,有兩個場面剛好又可以作個比較:

阿兵哥被當作祭品,大家暴力相向,發洩心裡的恐懼,並且用刀連刺幾刀之後,把阿兵哥丟到屋外,試圖作為怪物的祭品,期望怪物不會再進來攻擊大家。

另一段則是當男主角要帶著幾個人衝出屋外時,被神婆逮著了,神婆指揮大家要捉住這幾個叛徒,甚至指名要捉住男主角的小孩及保護小孩的Amanda。就在這急迫的當兒,男主角這邊有人開了二槍,將神婆擊斃。有趣的地方就在這個時候,神婆那邊有女人高喊:murder!!

為了化解無名的恐懼而殺人,是不算殺人的!!

這個時候,我竟然想到歹命的阿扁總統~~

延申閱讀:

網絡暴民:回到矇昧野蠻 - 霧地異煞(2008.03.05)
貓吉拉:中國年看港片「丐世英雄」(2008.02.13)
野侍の陣:風雲中觀自在(2008.01.14)

Thursday, April 03, 2008

台灣囝仔公

康熙年間,北槺榔山有一位牧童,每天在山裡放牛,死後葬在此山,因為地理精華而成神,人稱囝仔公(騎牛囝仔)。而囝仔公的所在地,就是今天台南縣南鯤鯓代天府。

嘉慶年間,李、池、吳、朱、范5位王爺(五府千歲)從唐山渡海來台,於南鯤鯓沙汕建廟。據說此廟在地理風水上屬於「浮水金獅活穴」,擁有白槺榔樹、白馬鞍藤頭、烏金石三件寶物,具有防止海水倒灌、山洪的侵襲、保持水土和轉海水為淡水的功用。後來白槺榔樹被砍,烏金石、白馬鞍藤頭相繼被盜,南鯤鯓的地理風水盡遭破壞,沙汕及五府千歲即將為海水所吞沒,因此決定遷廟。

五府千歲經過卜卦,發現北槺榔山乃「虎穴」,決定遷往該地;但北槺榔山虎穴本就是囝仔公的所在地,雙方乃大戰不休,僵持不下。後來赤山嚴佛祖知道這件事,就請天上聖母和保生大帝出面協調,雙方訂下契約:1)五王代囝仔公建小廟;2)大廟來進香,小廟必有敬;3)有福同享,光大南鯤鯓香火。也就是說,此虎穴正式為五府千歲所有,因此乃蓋大廟,再於廟後方為囝仔公蓋一小廟;據說老信徒在拜完大廟,都會到小廟「順便」拜囝仔公呢。

我怎麼感覺,囝仔公被擺了一道耶~~天上聖母、保生大帝與五府千歲原本就是同一族群的,怎幾個大人合力起來欺騙不懂江湖險惡的騎牛囝仔啊!!

囝仔公可能是平埔族的信仰,而五府千歲則是漢人的信仰,文化帝國主義老早就上演了。這大概是中國統戰陰謀的神話版吧~有興趣的人或許可以研究看看。

P.S. 鯤鯓或海翁,都是指鯨魚。據說台灣海峽在當時可以看到許多鯨魚,而台江內海又稱海翁窟。台南海岸有許多沙汕,遠遠看過去就像鯨魚的背部,因此稱這些沙汕為鯤鯓。

在兒童節前夕,突然想起這個故事。

Friday, March 28, 2008

常民所認知的共有財 2

平常散步走的一條小徑,有一處空地,高於地面約1.5m,面積應該有一百多坪吧,鄉民在上面種些菜、曬衣服。由於生長著許多野草、野花,景致算是不錯,尤其是下雨時聲聲蛙鳴,雨後則蝴蝶四處飛舞,有如世外桃源。



有一天,怪手開進來了,立了個牌子,說是要蓋公園。沒有幾天,就挖掉一個大缺角,不知載走了多少土方。

以我的認知,這麼小的空地,適合作成口袋公園,只要鋪個木屑及碎石子當路徑,上面種些本土種樹木,以及開花引碟的植物,應該相當漂亮了。而在一開始規劃時,就呼朋引伴,讓社區居民一起來討論如何管理、維護這個口袋公園。

正在這麼想時,剛才旁邊走來幾位居民,約三十出頭歲吧,對這個工地議論紛紛,好像在討論這是公地或私地。我跟他們說,「這是要作公園,但是不該把土方挖走。」他們則說,「作什麼公園,應該蓋停車場。」

原來,相較起來,在我眼裡不及格的地方政府及建商,算是不錯的了!難怪有人會說「把你們當人看」、「要教育你們」,這算是很客氣的修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