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8, 2008

常民所認知的共有財 2

平常散步走的一條小徑,有一處空地,高於地面約1.5m,面積應該有一百多坪吧,鄉民在上面種些菜、曬衣服。由於生長著許多野草、野花,景致算是不錯,尤其是下雨時聲聲蛙鳴,雨後則蝴蝶四處飛舞,有如世外桃源。



有一天,怪手開進來了,立了個牌子,說是要蓋公園。沒有幾天,就挖掉一個大缺角,不知載走了多少土方。

以我的認知,這麼小的空地,適合作成口袋公園,只要鋪個木屑及碎石子當路徑,上面種些本土種樹木,以及開花引碟的植物,應該相當漂亮了。而在一開始規劃時,就呼朋引伴,讓社區居民一起來討論如何管理、維護這個口袋公園。

正在這麼想時,剛才旁邊走來幾位居民,約三十出頭歲吧,對這個工地議論紛紛,好像在討論這是公地或私地。我跟他們說,「這是要作公園,但是不該把土方挖走。」他們則說,「作什麼公園,應該蓋停車場。」

原來,相較起來,在我眼裡不及格的地方政府及建商,算是不錯的了!難怪有人會說「把你們當人看」、「要教育你們」,這算是很客氣的修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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