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馬居民有一個朗朗上口的詞彙,就是「維持現狀」,然而何謂「現狀」?您問十個人,可能會得出十一個答案,也就是我們並非那麼清楚「現狀」的定義,或者尚未有一個對「現狀」具有共識的定義。
以目前的國際情勢而言,所謂現狀,就是:
1. PRC的管理權力不及於台、澎、金、馬;而ROC的管理區域也僅限於台、澎、金、馬。
2. PRC在國際上不斷地打壓ROC,使得ROC的邦交國、外交場域不斷地限縮,最後將可能成為國際孤兒。
3. PRC不斷加強軍事力量,並已配備300顆飛彈瞄準台、澎、金、馬,且PRC不放棄已武力終結ROC的選項。
其中的1是靜態的,而2及3則是動態的。因此所謂「現狀」,就是有兩個個體A及B,而A持續地騷擾、壓迫與恐嚇B;也因此所謂「維持現狀」,就是B相當滿足於被A騷擾、壓迫與恐嚇。其態度可能不一定是「滿足」或「享受」,但至少是「不排斥」或「願意」。
若以目前台、澎、金、馬而言,則所謂現狀,就是:
1. ROC(或大家口中的台灣)不是個「國家」。
2. 台灣(及澎湖)不是China的一個省。
就1而言,ROC不是個國家,因為聯合國2758號決議,已經宣告中國內戰裡兩個政府之爭,是由PRC代表中國,因此ROC乃成為流亡政府,其所統治的區域包括屬於中國的金門、馬祖,以及(視情況可能有爭議、也可能無爭議的)台灣、澎湖。
就2而言,是指1951年所簽訂的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只放棄台灣、澎湖的主權,但沒有言明由誰取得主權,而當時的情況是蔣介石元師奉麥克阿瑟「總命令第1號」至台灣接受日本投降,亦即台灣乃成為(誰的)軍事佔領區;因為尚未有任何有關領土主權轉移的協定,是故台灣不是China的一個省。
因此所謂「現狀」,就是ROC暫時流亡到台灣,而台灣也不具有國際上平等的身份。至於所謂「維持現狀」,也就不贅述了。
二
當然,居住在台、澎、金、馬地區的民眾中,也有某些人並不干於維持現狀,因此急呼台灣要獨立、建國,也就是希望在領土主權問題上得到最終處置,讓台灣獲得國際上承認的平等身份與位置。這樣的理想與期待,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就算是遠嫁他鄉的外藉新娘,也總是希望能得到新國藉,以爭取其應得的權利與地位。
有趣的地方就在於,那麼ROC怎麼辨?忠於ROC的臣民,就沒有人不干於維持現狀,而期待ROC也能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還是ROC的臣民,並不在乎ROC的存續與地位?就ROC及其臣民而言,只有兩種選擇:
1. ROC接受PRC的招安,自己解散,金門與馬祖回歸中國統治;而台灣及澎湖則(與誰)簽署協定解決主權歸屬。
2. ROC以新的名稱建立新國家(不得使用「中國」或「中華」等有疑慮的名稱),(與誰)協商並簽署協定決定新國家的主權領土範圍。
就1而言,等同於「終極統一」,即使KMT心理這麼希望,也不敢明講。就2而言,那跟台獨有何差異呢?若是為了台、澎、金、馬居民的利益而去進行比較,則台獨與ROC建立新國家,竟然具有相同的利益與目標。若就這個觀點來看,則DPP或台獨參與ROC選舉(包括總統大選及國會議員選舉),可能具有戰略上的考量,也就是由具本土意識者「和平」奪取ROC政權,再以第2選項建立新國家。因此,若說DPP與KMT之間的選舉之爭,是為「和平」內戰,亦不為過了,因為那是不同政府爭取統治權、代表權之爭。
同樣地,我們難以瞭解作為ROC長期主導者(甚至主體)的KMT,其領導階層的想法為何?觀其以近乎朝貢的姿態前往PRC,或者無條件接受貓熊等動作,等於是不在乎ROC的地位與存續,難道他們選擇的是第1選項?以KMT出賣中國的歷史而言,這倒不是第一次。相對地,由於台灣與ROC的命運如此緊密地連結在一起,DPP需要去維護ROC以對抗PRC,則DPP反而成為ROC的守門員了!
以上乃近期的讀書心得,期待能讀到更多不一樣觀點的書或資料。
參考文獻:
雲程(2007),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台北:憬藝。
戴天昭(2002),台灣國際政治史。台北: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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