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舉辦2008預言台灣未來環境議題座談,討論明年台灣可能面對的十個議題。環境資訊協會連續7年進行這項重要工作,相當不容易,也很有遠見。看守世界(Worldwatch)每年均會進行全球環境現況的總檢討,藉以作為未來因應之道的基礎資料。台灣各部門並未進行類似的檢討工作,連一向走在政府前面的NGOs也並未將之視作重要工作,無論是愛鳥的、愛濕地的、愛鯨豚的等等,好像不會在年終進行整年度的回顧與檢討,那麼將如何去擬定來年的工作進度呢?
環境資訊協會進行這項預測,激勵與宣傳的性質比較重,因為這是缺少總檢討的預測。但是,要進行全國總檢討,不是一個協會可以負擔的起的,除非整合不同團體,召開類似永續發展論壇,否則以台灣NGOs的能力與資源,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環境資訊協會有這個遠見與擔當,是相當值得鼓勵的。
座談會每人只能發言十分鐘,因此社交辭令比較多,少數例如李子倫親自到過FCCC巴里島會議現場,講起話來格外生動;而吳東傑以NGO身份,發言中肯而實在,相當不容易,足見他在領域內下了不少功夫,令人佩服。
有人問到,台灣並未加入聯合國,為何要在乎FCCC?可惜與談人回答的不甚理想,還拿出「環境無關政治」、「環境全球化」之類空泛的說辭,令人相當失望。除非是生態藝術、生態文學,否則環境議題的協商,依然得透過政治行為,予以形成政策或規範,方能解決。
以FCCC來說,它是國際環境法(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並非全球環境法(Global Environmental Law),是由世界各國的代表組成,聚在一起協商處理國際性的環境問題,明確說起來,這就是一個國際外交場合,也只有國家代表有表決權,那麼這不是政治是什麼?事實上,我不相信台灣這些熱心人士,真的有進到會場,他們頂多是在外面的廣場找人討論,或許連較正式的攤位都擺不起來呢!既使是用NGOs的名義申請以觀察員身份進去,也是高難度,它不是需向中國報備,或者假借第三國(美國或日本)成為觀察員,否則便是用國際NGOs的身份,而這還可能遭到中國的杯葛。那麼,這不是政治是什麼?
各國正式代表在這裡討論FCCC諸項議題,並非只注重所謂「環境」議題,或者以一種近乎宗教感召的態度來面對,大部份還是必需保障本國的權益,這是他作為一個國家代表的義務與職責(因此我不讚同NGOs取得觀察員以上的身份);事實上,所有國際法的規範,最終還是必需在內國法上予以落實,沒有各個國家的配合,這個公約什麼都不是,因此才會這麼注重國際協商。講明白一點,這些都還是國際現實,不是政治是什麼?
因此,何妨直接講出來,以台灣妾身不明的地位,面對國際環境協商,就是只能盡義務,而不能享權利。台灣自願盡FCCC所規定的工作,但是能夠得到來自國際的協助嗎?但若我們不作,卻又容易遭到指責(特別是國際性的NGOs),因為台灣經濟發展相當發達,有能力負擔這些責任。消極一點講,這些國際環境公約所規範的,許多還是有利於國家長遠的發展。以台灣整體永續發展來看,可以把這些國際規範當作借鏡或參考文獻來看,以進行國家發展的規劃指導原則,對台灣也沒有多大傷害。再進一步看,假若國際環境公約的目標,開始在與貿易相關的組織中落實,例如歐盟的貿易指令,或者WTO的規定,那麼台灣還是得早作準備。
以我一個外行人,都能夠看出環境不一定離得開政治,那麼這些教授應該更能為台灣找出更有利的路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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