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9, 2007

高橋哲哉講座

偶然之中參加這場位於交通大學台忠月涵堂的講座,由來自日本東京大學的高橋哲哉(たかはし てつや)教授講演「靖國神社的兩難:東京大審?天皇?」。關於高橋哲哉的介紹,可參考「高橋哲哉教授訪台」(by 愛是冒險 2007.8.30);這場講座由交大社文所朱元鴻主持,與談人為中研院台史所吳叡人、淡江未來所蘇哲安。

高橋教授認為東京大審確實存在許多問題,例如731部隊進行人體實驗,由於美軍需要其醫學資料,因此沒有審判;美軍使用原子彈,造成長崎、廣島無數平民死傷,也沒進行審判,因此說東京大審是勝利者的審判亦無不可。尤其身為日軍最高統帥的昭和天皇也沒有進行審判,其實當時包括英國、蘇聯、中國皆要求對天皇進行審判,高橋教授認為美軍需要藉天皇制以穩定其對日本的控制,並且防堵東亞可能高漲的共產主義,因此排除眾議,免除天皇受審。因此天皇相當感謝麥克阿瑟,而且拿琉球作為交換,讓美軍得以長期在琉球註守大量軍隊。東京大審將罪責全部歸結於甲級戰犯,對天皇來說是相當有利的。

但是靖國神社冒然將這14位甲級戰犯入祀,因此天皇乃表示從此不會再到靖國神社進行參拜。對靖國神社而言,靖國神社乃天皇的神社,如果天皇不來參拜,實在尷尬;但是靖國神社又認為,一旦入祀,即已成神,不能再移出,因此不僅這14位戰犯不會被移出,連殖民地韓國及台灣供奉進來的人也不能移靈。不過,最重要的理由是,靖國神社認為東京大審是「戰勝者的審判」,而加以反對,這就與天皇的立場相衝突了。

日本戰後有一些右翼保守派持反對東京大審的立場,而參拜靖國神社;並非主張修改憲法第九條,將自衛隊改成國家軍隊。高橋教授認為,這是相當危險的動作,因為靖國神社、國家軍隊、加上愛國教育,將會使得軍國主義再次復辟,而且也違反憲法政教分離與日本非武裝化的原則。

高橋教授也主張,靖國神社應該維持宗教法人,而不應國有化;靖國神社也應遵照有意願移靈的家屬的心願。

演講大抵如此,高橋教授在北京歷史系也有相同的演講,請參見:又是一片天「高橋哲哉講座:東京審判與戰後日本」(2007.9.25),裡面有較完整的記錄。

有趣的是,參加這場北京大學歷史系講座的聽眾中,有人便問道:「沖繩在1879年被日本吞併前一直是中國的藩屬國,1972年美國卻歸還給日本,我認為這不太合理,您的看法?」高橋老師回應:「至於沖繩,我認為應該尊重沖繩人現在自己的意志。」

吳叡人認為高橋教授所進行的不僅僅是日本對戰爭的反省,而且是對民族主義運動建立國家的過程中,所造成種種血腥暴力的反省,並且認為這種反省不應只是日本一個國家需要進行,整個東北亞都應該進行這樣一個反省、檢討的工作。

無論高橋教授是否有如吳叡人所言,針對整個日本民族國家建立過程進行批判,但僅僅是這麼一項針對自己國家戰後責任的批判與檢討,就讓我深感敬佩。

其實不僅日本需要進行諸如此類的檢討,難道歐美民族國家的建立過程就不沾血腥嗎?尤其是中國民族主義運動所造成的血腥暴力,例如對西北回族的種族屠殺,或者對圖博藏族的壓迫,恐怕較之當年的日軍或有過之而無不及。而竊據台灣的國民黨,包括228事件、白色恐怖,難道不應該進行檢討與批判嗎?

我認為,中國人(包括在台中國人)一旦看到如高橋教授這樣進行自我批判的人,僅僅是見獵心喜而已,可以利用來大肆對日本批鬥一番,並藉機拉抬國家民族主義的聲勢,而無法以資借鏡。對我而言,於其擔心日本或美國在東北亞的勢力,我更擔憂中國的霸權掘起,那會是個大災難。

Friday, December 28, 2007

幸福的片刻時光

吃完午餐,走一小段路到對街7-11去拿博客來的聶魯達詩集。

沿著山腳產業道路走回去,才中午十二點半,就再向山邊走。過了橋,正好看到一條小徑蜿蜒向上,我就在小徑土堤旁坐了下來,曬曬太陽,也順便翻閱這本書。

坐在草地上,聞得到青草以及土壤的香味,偶爾幾隻不知名的蝴蝶翩翩飛舞,也有一隻蚱蜢跳過腳邊。在陽光的吹撫下,開始有點對聶魯達漫不經心,雖然他的情詩是如何動人。接著土堤一排小石牆裡,突然傳來細細的蛙鳴...我怎麼覺得,這真是令人感到幸福的片刻時光。

下午一點半,我又得走回去趕作業,然而方才的片刻時光,卻讓人不由得想要感謝,要感謝什麼呢?我卻說不上來。

想一想,或許每個人多少都有幸福的片刻,或者幸福的事物,只是一下子就由身後飛逝,來不及去品嘗,也來不及去感謝,而只留下種種的不滿足。如果我們能多欣賞周遭美好的事物,多品嘗每個幸福的片刻,多去感謝微不足道的小小滿足,或許這世間也沒想像中那麼壞。

Wednesday, December 26, 2007

環境與政治 4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舉辦2008預言台灣未來環境議題座談,討論明年台灣可能面對的十個議題。環境資訊協會連續7年進行這項重要工作,相當不容易,也很有遠見。看守世界(Worldwatch)每年均會進行全球環境現況的總檢討,藉以作為未來因應之道的基礎資料。台灣各部門並未進行類似的檢討工作,連一向走在政府前面的NGOs也並未將之視作重要工作,無論是愛鳥的、愛濕地的、愛鯨豚的等等,好像不會在年終進行整年度的回顧與檢討,那麼將如何去擬定來年的工作進度呢?

環境資訊協會進行這項預測,激勵與宣傳的性質比較重,因為這是缺少總檢討的預測。但是,要進行全國總檢討,不是一個協會可以負擔的起的,除非整合不同團體,召開類似永續發展論壇,否則以台灣NGOs的能力與資源,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環境資訊協會有這個遠見與擔當,是相當值得鼓勵的。

座談會每人只能發言十分鐘,因此社交辭令比較多,少數例如李子倫親自到過FCCC巴里島會議現場,講起話來格外生動;而吳東傑以NGO身份,發言中肯而實在,相當不容易,足見他在領域內下了不少功夫,令人佩服。

有人問到,台灣並未加入聯合國,為何要在乎FCCC?可惜與談人回答的不甚理想,還拿出「環境無關政治」、「環境全球化」之類空泛的說辭,令人相當失望。除非是生態藝術、生態文學,否則環境議題的協商,依然得透過政治行為,予以形成政策或規範,方能解決。

以FCCC來說,它是國際環境法(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並非全球環境法(Global Environmental Law),是由世界各國的代表組成,聚在一起協商處理國際性的環境問題,明確說起來,這就是一個國際外交場合,也只有國家代表有表決權,那麼這不是政治是什麼?事實上,我不相信台灣這些熱心人士,真的有進到會場,他們頂多是在外面的廣場找人討論,或許連較正式的攤位都擺不起來呢!既使是用NGOs的名義申請以觀察員身份進去,也是高難度,它不是需向中國報備,或者假借第三國(美國或日本)成為觀察員,否則便是用國際NGOs的身份,而這還可能遭到中國的杯葛。那麼,這不是政治是什麼?

各國正式代表在這裡討論FCCC諸項議題,並非只注重所謂「環境」議題,或者以一種近乎宗教感召的態度來面對,大部份還是必需保障本國的權益,這是他作為一個國家代表的義務與職責(因此我不讚同NGOs取得觀察員以上的身份);事實上,所有國際法的規範,最終還是必需在內國法上予以落實,沒有各個國家的配合,這個公約什麼都不是,因此才會這麼注重國際協商。講明白一點,這些都還是國際現實,不是政治是什麼?

因此,何妨直接講出來,以台灣妾身不明的地位,面對國際環境協商,就是只能盡義務,而不能享權利。台灣自願盡FCCC所規定的工作,但是能夠得到來自國際的協助嗎?但若我們不作,卻又容易遭到指責(特別是國際性的NGOs),因為台灣經濟發展相當發達,有能力負擔這些責任。消極一點講,這些國際環境公約所規範的,許多還是有利於國家長遠的發展。以台灣整體永續發展來看,可以把這些國際規範當作借鏡或參考文獻來看,以進行國家發展的規劃指導原則,對台灣也沒有多大傷害。再進一步看,假若國際環境公約的目標,開始在與貿易相關的組織中落實,例如歐盟的貿易指令,或者WTO的規定,那麼台灣還是得早作準備。

以我一個外行人,都能夠看出環境不一定離得開政治,那麼這些教授應該更能為台灣找出更有利的路才對吧!

Friday, December 21, 2007

關鍵字:撕裂族群

政府預算今天有幾筆被泛藍修理,其中一項相當有趣,就是最容易被炒作的228事件: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提案主張凍結「二二八和平基金」三億元,經表決後確定凍結。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批評,國民黨和馬英九所謂照顧二二八家屬的說法「攏係假!」洪秀柱則說,這筆預算用意不明,可能被用來製造族群對立與分化,有凍結必要。...(自由時報2007.12.21

首先,一個國家要正常運作,行政、立法、司法之間必需互相協調尊重,動不動拿錢來要脅,是相當無恥的行徑,難怪台灣這八年會原地打轉。其次,「製造族群對立與分化」是個關鍵字,拿這個詞來搪塞也不是新鮮事。林炳炎《保衛大台灣的美援》提到國民黨初據台時,將已民營化的水泥公司,改成公營,其理由是「為外省人留些飯碗」:
在嚴演存的《早年之台灣》頁66有:其時某經濟首長,私函尹仲容,希望此計畫公營,理由是「為外省人留些飯碗」...(P.270)

孤證不成立,有趣的地方在1956/2/25美援會會議記錄,談到美援對小型民營工業貸款審核辦法,讓當時由國防部空降的經濟部長江杓相當不滿:
江杓說:本人在擔任工業委員會召集人以後,才知道有小工業貸款事情...本人感覺貸款辦法不大妥當,曾問起美方為何將這款項交與商業銀行貸款,而不交政府辦理。他們的理由是:1.我們的國家缺少對於發展小工業有興趣而放款的商業銀行。2.當地銀行熟悉當地情形,同時商業銀行在貸款中要陪放20%血本有關,故在審核時比工業委員會的審核要嚴密。
本人站在工業委員會召集人的立場,認為上面講的理由實在欠通:
...2.美方認為工業委員會是由大陸來的人所主持的,審核小工業貸款時,不免要偏袒大陸方面人士。其實工業委員會審查案件,是以計畫為對象,絕無省藉之分。美國人硬要把我們分成大陸人士與台灣人士,實在跡近挑撥...(P272)

意思是說,我可以作,但你不能講,你講了就是「撕裂族群」。所以,「撕裂族群」就是一個關鍵字,當A指控B的說法或行為是「撕裂族群」的時候,就表示A確實作了B所言的行為。

這種案例不勝枚舉,友站曾揭露:
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在市議會提出質詢時指出,北市至少有兩個眷村的居民可以不使用專用垃圾袋而且還隨地亂丟垃圾,違反垃圾不落地。影片照片鐵證如山。令人完全無法接受的是郝龍斌竟然以「挑撥族群」反控揭發特權的市議員...(酥餅的BLOG)


將「撕裂族群」發揮光大者,要數趙少康,在煽動「省藉情結」上不遺餘力。從此,省藉情結、撕裂族群就成為民進黨的罩門,因為獨立運動最容易被視作分離主義。事實上,蔣經國容許民進黨組黨,並且以李登輝為接班人,而李登輝的國民黨本土化,提拔黃大洲等本省藉國民黨員,目的就是在淡化台灣即存的族群不平等、不正義;從另個角度看,也是淡化彼此的仇恨、降低衝突風險,以間接保障少部份外省藉的利益。

但是郁慕明、趙少康等人卻無法體會蔣經國的心情,而頻頻操作族群議題,在這種情形下,一開始當然會讓民進黨吃啞巴虧,但是卻也讓不同的資料開始浮上枱面,大家會開始去還原何謂省藉情結?其歷史淵源何在?就像台灣入聯公投引發台灣及中華民國地位之論戰;另一方面,民進黨也可以大方提出省藉議題(雖然我認為這是不智的)。在這種情形下,複數的外省族群不免要蒙上污名。

延申閱讀

吳惠林:以「不肖子定理」 看1998年底的台北市長選戰

Saturday, December 15, 2007

環保、貿易與台灣的處境

下午跑去聽看守台灣的讀書會,主要是報告看守世界(Worldwatch)出版的「2006世界現況(State of the World 2006)」,第八章「調和貿易和永續發展」。當中有一段話相當有趣:
以CITES為例,若只是簽署國彼此之間藉由貿易管制來保障瀕危物,根本不需要被拿出來討論,因為這是基於公約成員的共識而授權的措施。也就是說,不可能有一個CITES簽署國,跳出來指控另外一個簽署國對它的制裁違反了WTO所賦予它的權利。所以說,問題的重點在於,那些不屬於CITES成員的國家,如果被限制販售瀕危物種給該公約簽署國,它們是否可以抗議其自由貿易權遭受侵犯?

這段話似乎與台灣的情況相符,台灣不是CITES締約國,卻是WTO的締約國。台灣在1992-1994年因為犀牛角事件,慘遭美國以培利修正案貿易制裁,如果當時的貿易制裁是發生在今天,台灣可否在WTO裡進行爭端解決?

台灣當時所面臨的處境,David Favre於1987年就曾提到,台灣並非(且無法成為)締約國,但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統轄權也無法及於台灣。因此當台灣發生犀牛角事件時,向中國抗議是無效的,也不可能叫台灣的官方代表到會場協商,所以只好借助民間團體TRAFFIC的協助,讓SWAN代替政府以觀察員身份到CITES參與協商。這種假借NGOs以參與國際組織的行為,可能(應該)事先得到中國的同意,因此1994年華盛頓公約第九次大會召開,其秘書長 Izgrev Toplov 特別警告,不應「製造不必要的政治問題…這種問題如不予避免,就有可能發生類似蒙特婁公約決議禁止台灣公民參與該國際組織活動的情形。」(經濟日報,1994.11.12)

2007年9月台灣代表團以NGO名義到日內瓦欲參加巴塞爾公約會議,「卻被聯合國安全部門以「內規變更 」為由,拒絕台灣代表團報到」(大紀元,2007.09.11)好吧!那麼就讓台灣不遵守公約規定,等到要貿易制裁時,再到WTO去爭端解決,如此一來,是否這些國際環保組織就會開始去體諒台灣的艱難處境?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首先,在國際社會中,台灣不是一個國家的狀況,並非世界各國的錯,而是台灣自已的問題;台灣不能加入國際社會,但還是得遵守國際社會的行為規範,否則在這麼困難的環境中,還要如何與他國交往。

其次,台灣曾宣示,台灣雖非締約國,但自願遵守國際公約的規定。這種片面宣示,似乎已經構成法律效用,在「禁反言原則」下,不得違反當時的宣示。這部份我也不瞭解,只是剛好看到相關文獻有提到這種情形。

反正,台灣的情況,就是他媽的什麼都不是啦!加上外有中國,內有台支,實在倒霉透了。

Thursday, December 06, 2007

大中至不正

聽聞教育部將拆除中正紀念堂的大中至正牌匾,我原本想找時間去拍照留念,想不到教育部今天就開始行動,只好寫些文字以留存歷史見證。

教育部預計早上九時就開始進行封館拆牌工程,但由於現場有許多「護牌」民眾,使得教育部遲遲無法進行封館。雙方對峙之下,更發生某立委助選員彭盛露和建國聯盟人士疑似發生口角,情緒失控踩油門向前衝撞對方的宣傳車,最後撞倒一群在旁採訪的攝影記者,造成嚴重傷害(中廣)。我認為,將中正紀念堂予以改名、拆牌,作法程序上有欠周詳,心態殊為可議;而為了保護中正紀念堂,乃將之訂為古蹟,甚至進行護牌運動,乃至釀成流血事件,實在愚蠢、可惡且可憐。

中正紀念堂其實不必要去動它,因為全世界可能很難找到第二座為獨裁者所建立的紀念堂。今天想去遊覽毛澤東、史達林、希特勒等人的紀念建築物,應該相當困難,若是以「全世界唯一獨裁者紀念堂」作號召,應該可以吸引不少觀光客。

其次,當蔣臭頭的銅像被一一斥除,連中正紀念堂都改名了,那麼國民黨作惡多端的證據就無法被隨時指摘,因此建議將中正紀念堂的使用,變成國民黨禍(中)國禍台陳列館,當全世界的遊客來中正紀念堂觀光時,順便瞭解到國民黨是如何造成近代中國及台灣的大災難。

而且,假若改成台灣民主紀念堂及自由廣場,結果蔣臭頭還他‧馬的坐在裡面,這豈不是極為矛盾且荒繆的一件事嗎?

中正紀念堂事件,關鍵點並不在台灣民族主義、中國民族主義、新住民的歷史記憶、既存的歷史事實等等不相干的議題,真正要解決的是「蔣介石是否配得上一座紀念堂」,十年前學生們可以從各種不同的資料去破除蔣介石神話(包括五本李敖的《蔣介石研究》),要打倒中正廟,為何十年後反而去罵民進黨置換兩座招牌?


2007.03.01 行政院長蘇貞昌暗示應該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2日府院初步結論,決議中正紀念堂改名台灣民主紀念館...(中公報自由時報
2007.03.05 台北市文化局引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將把中正紀念堂列為暫訂古蹟(ETtoday
2007.11.06 文建會將中正紀念堂列為國定古蹟,主管機關乃為教育部
2007.12.06 教育部進行封館拆牌工程...


不過,我還有機會,因為還有一個建築物叫「國父紀念館」,可孫大砲他即非國父、亦沒啥好紀念的,在台灣有這麼一個建築物實在莫名其妙。(參見:孫文賣國

延申閱讀:

BBC:那天,與蔣友柏談蔣家

Sunday, December 02, 2007

1
好友 Willam 今天結婚。Willam 是位相當善良、能幹的老師,總是能發自內地為他人著想。我每次看到他班上學生天真的笑容,就知道他是多麼用心地在照顧這群小孩,尤其是在台灣今天教師良莠不齊的情況下,格外難得。這麼一位處處為他人著想、為小孩子帶來笑容的人,我總是希望也有一位能為他著想、給他帶來笑容的人陪在身邊。這麼好的人,難道不正是要過著美好的生活嗎!(我很清楚,史遷在史記伯夷叔齊列傳曾說過善者不一定善終的世事,但是若一旦聽到有認識的朋友遭受到任何的折難,那真的會讓人傷心的幾乎淚下。)

多麼美好的一天,Willam 結婚了。我曾見過美嬌娘幾面,知道她也是位單純、善良的人。相信在兩人同心地經營下,這個新生的小家庭,會是永遠充滿著笑容。

2
說到家,想起不久前參加一場研討會,由生態關懷者協會秘書長陳慈美簡報時,看到他簡報中的一段話,相當感動:

Make Taiwan a place children and their children will be pround to call "Home".


有那麼一個願景,有一天,我們的小孩,以及他們的小孩,都能嬌傲地稱呼「台灣」是我們的家。這麼一塊美好的土地,這麼一群善良的人群,難道不應該成為一個美好的家嗎?

Avishai Margalit 在《以賽亞.伯林的遺產》這場研討會中認為,有三種感情激發了民族主義,那就是渴望歸屬、嚮往家園以及感到羞辱:

...按照伯林的說法,是什麼樣的情感激發了民族主義呢?欲求歸屬是一個強烈的動機,無論是歸屬於一個家庭、一個氏族、一個部落還是(在我們的時代裡)一個民族。你欲求歸屬不是借助你的作為,而是由於你之所是。...在伯林的思想中,歸屬與家園感連在一起。實際上,伯林採用了 Robert Frost 的定義:「家園是那樣一個地方,當你到那裡,他們必須接納你。我本該稱其為某個你不必配得上它才能擁有的事物。」...除此之外,伯林還提到了第三種:羞辱,在民族蒙恥的意義上的羞辱。...(P.136-137)


歸屬感是心靈的,歸屬於一個群體;家園感則是領域的,有一個令我感到自由自在的地方;而羞辱則是一種催化劑,刺激對前兩者更強烈的渴求。經過千年的漂流,猶太人終於找到一塊屬於自己的家園,那就是巴勒斯坦。

猶太人得到了家,但是巴勒斯坦人卻失去了家。詩人 Mourid Barghouti 寫了一本描述他重回到巴勒斯坦的書-《回家》,他把那種百感交集的情緒,用很平順、柔和的語調,像溪水一般潺潺地流進讀者的心裡,但是故事裡一次又一次不斷出現的悲劇,如何能讓讀者不為之感傷呢?

猶太人需要家,巴勒斯坦人也需要家,那麼台灣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