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我散步的時候就發現,那地區的山坡蠻多種植竹林,心裡不太明白,為何不種果樹?難道竹子的產植比較高?或者有其租稅、耕作成本等其他問題?我片面的想法裡,種竹子的好處是:1)竹子本身是建材;2)有竹筍可當食物,加上今天的經驗,難道種竹子,是因為3)讓環境看不出來被耕種(開發)了。若上述1及2是屬於經濟與生產的問題,則第3可能就比較屬於社會層面的問題了。
最近看到徐美玲教授的一篇文章〈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地區之土地利用潛力分析─邊坡穩定與淤砂生產的觀點〉,裡面講到:就坡度而言,以45到60度的山坡地發生崩塌地的機率最大;當林地轉成農墾地與竹林地時,邊坡穩定變動最為劇烈,其中由針業林或闊葉林轉成竹林者,其穩定邊坡的面積比率自75%降至50%;由針闊葉混合林轉成竹林地者,自75%降至25%。
常民對共有財的認知,是佔便宜、不用白不用的想法吧,但是其行為不僅危及環境生態,也可能影響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再舉一個例子,可表現常民們對共有財的看法:路旁的狹小空地,大約2-3坪左右,也可以進行精耕細作。英日等國能夠推動國民環境信託,不僅是法制健全、有組織團體在促成,重要的是,其國民對共有財或公共財的認知,一定跟我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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