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10, 2006

環境與政治 2

貓熊的另一面

熊為何能夠引起這麼多風風雨雨,這透露出一些訊息:

可能我們對於所謂「環境議題」,一直認知為「等於生態問題」。但是我們現實面對的是,環境議題包括的是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及生態等面向的問題,我們可以專心處理其中一個面向,但無法忽略其他面向。

也可能是我們習慣於忽略環境議題中的法制面向。法制提供我們處理議題的行為規範,在法制訂定下來之後,就是「拴釋」與「執法」的問題。但是對於法制,我們習慣於便宜行事。

簡單講,環境議題的處理,或許可以相當簡化成三個階段:生態、經濟等諸面向的討論、形成法制、執法。

就第一階段而言,有很大的討論空間,這是正常的。對保育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最後的貓熊
http://www.bookzone.com.tw/Publish/book.asp?bookno=gb046

就第三階段的執法而言,如果農委會「依法處理」,貓熊應該不可能來台,除非申請者拿得到符合 CITES 規格的文件,但這是不可能的。因此簡單講,接受貓熊贈與的始作甬者不是太笨,就是私心太重。

我對於第一階段的討論不是很瞭解,但據我對第三階段的粗淺瞭解,貓熊問題根本不需這麼多口水,會有這麼多口水,表示可能我們並不瞭解法制,或者我們根本自我(國家)定位混亂。

因此,若您著重生態與經濟面向的話,或許以上可以提供您一些不同的思考方向(簡單地說,既使貓熊與企鵝的生態條件一樣,但其他面向的條件並不一定一樣);若您著重的是法制面向的話,您可能要看一些有關 CITES 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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