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澎居民的族群區分,一般是分作四大族群:閩、客、外省人、原住民。有卑南族血統的學者孫大川認為,四大族群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原住民裡不止一族,相對而言,閩、客、外省三者對原住民來說,都是漢人。孫大川的見解並非創見,其實一般人都同意現在所謂的閩、客,是幾百年前從中國渡海來到台灣墾殖的漢人的後代,而現在所謂的外省人,是1949國共內戰失敗,從中國逃難來台的,閩客與外省兩者僅僅是來台時間上的差異,因此三者都是漢人,這是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第一種想定,也就是:閩客也是漢人。
一國政府在其領土進行人口普查或編戶齊民時,通常是依照其種族分類概念及國家統治需求去進行的。richter在一篇名為「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裡,敍述清帝國政府與日本帝國政府對台灣居民的兩種定義方式,文中說道:「清國對於臺灣的人群分類係根據祖先來源地,區分福建與廣東,但不區分鶴佬與客家。換言 之,來自福建的客家人算福建人,來自廣東的鶴佬人算廣東人。日本人統治臺灣後,打算繼續沿用清國的分類架構。然而,日本人誤以為福建人講鶴佬話、廣東人講客家話,因此利用語言來定義福建人與廣東人。從此,兩套交錯的分類架構,就這樣被混用而幾乎變成重疊了。」簡單地說,清帝國的定義是依據祖先來源地(省藉),而日本帝國的定義則是依據語言(文化)。也就是說,當時日本政府認為講鶴佬話及客家話是兩個不同的種族,但日本既然以語言區分了齊一化的「民」,又何必多了一層省藉的標籤?一種可能是,當時習慣以區域來為種族訂名,而不是用語言。
近年來,對台灣人口組成的看法,在民間興起了第二種想定,認為現在所謂的閩、客,並非北方漢人,而是平埔族百越人。沈建德認為,從明鄭到清帝國移交台澎給日本帝國之間,台灣居民大抵是原住民(包括平埔族),漢人則寥寥無幾。沈建德與蕭泰雄都主張,台灣現在所謂閩客族群,之所以自認其祖先來自中國,並持族譜以為證,乃清帝國時期族群融合的結果。簡言之,前述第一種想定的原因,乃在於清帝國的同化政策,也就是實施漢化教育、改姓氏、造族譜,將「番」齊一化為國家體制下的「民」,可稱之為「漢民化」是也(可相較於日本帝國的「皇民化」)。
若依第二種想定,回頭再來看日本1905年對台灣的人口普查,則其採用語言為分類方式是有其道理,也就是用文化特徵來區分被漢化了的平埔族。人類學者伊能嘉矩曾主張平埔族應該按照:1)完全漢化;2)土俗漢化但仍有言語;3)部分土俗,仍有言語;4)保存原狀,未漢化四種類型來區分(伊能嘉矩,1899),日本帝國政府可能會針對完全漢化或部份漢化的平埔族,依照其慣用語言為閩或客,而分別編入福建或廣東。這個假設要成立,則必需先證明日本治台時,就清楚地瞭解到台灣居民就是平埔族,而且能夠分辯平埔族與漢人的差別;而且若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則日本帝國政府不直接採用語言為分類,而格外延伸為省藉,其用意何在。(1956年台灣戰後首次人口普查,亦延用日本的作法)
二
依照最新基因圖譜的鑑定研究,第一種想定裡認為現在的所謂閩南與客家都是漢人的說法,可能必需被淘汰了。台灣學者林媽利依據基因組成,認為台灣人母系血緣裡,有47%屬於福爾摩沙南島原住民及東南亞島嶼的族群,48%屬於亞洲大陸,其中的亞洲大陸血緣大部分是華南越人。當然,所謂華南越人的後代這種說法並非無可挑剔,因為依照現今跨國基因圖譜研究,人類移動是從非洲開始向外擴展,晚亞洲人於三萬年前到達今天的中南半島,然後開始由南向北移動,到達華北。今天台灣人裡的所謂越族血緣,究竟是三萬年前到達台灣的先民所留下的血緣?亦或是三百年前由華南渡南來台的越族所留下的血緣?(就好像,人類究竟是動物園裡猴子的後代?亦或是與猴子共享同一個演化樹上的祖先?)
延伸閱讀
richter - 對於閩客關係的幾個誤解 (一)
E大調 - 姓漢名閩客的平埔越人
李輝、金力 - 重建東亞人類的族譜
沈建德 - 蔡英文不知道的事
林媽利 - 從組織抗原推論閩南人及客家人,所謂「台灣人」的來源
貓吉拉 - 陶淵明狂想曲
蕭泰雄 - 為臺灣現住人口統計冊說文解字之漢譯戶口調查記述報文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Monday, December 14, 2009
對新聞的誤解的趣事
從雲程那裡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以色列議會一讀通過一項有關公投的決議。這則新聞的中譯相當難懂,乍看之下,似乎是要在以色列佔領地(戈蘭高地及約旦河西岸)進行公投,以決定是否放棄這些佔領地。雲程認為,此舉將造成國際法與國內法的衝突,詳細請參見: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我腦中想到什列斯威(Schleswig)的案例,覺得以色列議會應該是想通過一項法律,要求將來任何有關試圖解決「佔領地領土地位變遷問題」的和平條約,都要加上公投條款。
1863年第二次什列斯威戰爭時,普魯士取得什列斯威(維也納條約);1866年普奧戰爭簽訂布拉格和約,賦與北什列斯威公投的權利,以決定是要留在普魯士或回歸丹麥,但普魯士一直沒有施行。直到一次大戰結束,1920年北什列斯威公投回歸丹麥(75%),中什列斯威則維持在德國(80%)。跟普魯士是依據維也納條約取得什列斯威相比較,以色列對那些土地仍處於佔領時期,因而聯合國一再強調不允許通過戰爭以取得領土。以色列議會通過在和平條約 (peace deal)中加入公投條款,很可能是讓新佔領的土地取得合法性,因為和平條約所附帶的公投,自然是由國際委員會來執行;當然,以色列可能看準這些新佔領土地已經有屯墾區,公投不一定輸。
因此,會產生爭議的,首先是選民的資格如何判別。這些領土是以色列於1967年六日戰爭中奪取的,70年代以色列陸續進行屯墾,到了2009年11月,僅約旦河西岸就移入約28萬以色列人,而東耶陸撒冷則約19萬人。對巴勒斯坦人或約旦人而言,這47萬人是跟隨佔領軍而來的,沒有權力決定約旦河西岸的領土地位改變;但對屯墾區的以色列人而言,在這片土地已住了約30年,有些甚至已經有第二代了,不能否認他們也有決定這片土地改變地位的權力。
第二個爭議是,面對極端的宗教與種族衝突,既使排除前項困難,在公投之後,會產生的結果之一可能是人民遣回甚至是殺害。以旦澤的案例而言,二次大戰後旦澤依波茨坦會議交給波蘭,其中約12萬德國人便被遣送回德國。
二
假如要針對台灣、澎湖進行領土地位改變的公投(例如獨立、回歸日本、或交給中國),那麼執行單位可能是由美、日、中組成委員會,而聯合國等則組成觀察團,但爭議就在於:1)選民的資格;2)是否有遣送條款。
就如同以色列在佔領地進行屯墾一樣,1945年蔣介石元帥的軍隊佔領台澎,並組成軍政府,一直到現在,台澎並沒有從佔領地改變任何地位(台澎目前是佔領地?亦或是什麼?)。1949從中國舉遷而來的這些軍民,可以說是流亡難民,也可以說是屯墾部隊;但是,另一方面而言,經過六十年,有些屯墾居民已經產生第三代了,他們難道不能決定台澎的土地歸屬?
若結果是獨立或回歸日本,那就不必擔心遣送條款。需要擔心的反而是,交給中國後,很可能會發生清算行動。民主國家跟專制國家的差別之一,就在於人道原則。
三
以上的設想,是立基在錯誤的新聞判讀上。以色列這則公投新聞的正確意思是,任何和平條約一旦牽涉到佔領地之歸屬改變,則此和平條約需在以色列經過全民公投,以決定簽或不簽。
延伸閱讀
wiki - Free City of Danzig
wiki - Israeli settlement
wiki - Schleswig-Holstein
Aluf Benn - Netanyahu tying his own hands with Golan bill
雲程 - 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我腦中想到什列斯威(Schleswig)的案例,覺得以色列議會應該是想通過一項法律,要求將來任何有關試圖解決「佔領地領土地位變遷問題」的和平條約,都要加上公投條款。
1863年第二次什列斯威戰爭時,普魯士取得什列斯威(維也納條約);1866年普奧戰爭簽訂布拉格和約,賦與北什列斯威公投的權利,以決定是要留在普魯士或回歸丹麥,但普魯士一直沒有施行。直到一次大戰結束,1920年北什列斯威公投回歸丹麥(75%),中什列斯威則維持在德國(80%)。跟普魯士是依據維也納條約取得什列斯威相比較,以色列對那些土地仍處於佔領時期,因而聯合國一再強調不允許通過戰爭以取得領土。以色列議會通過在和平條約 (peace deal)中加入公投條款,很可能是讓新佔領的土地取得合法性,因為和平條約所附帶的公投,自然是由國際委員會來執行;當然,以色列可能看準這些新佔領土地已經有屯墾區,公投不一定輸。
因此,會產生爭議的,首先是選民的資格如何判別。這些領土是以色列於1967年六日戰爭中奪取的,70年代以色列陸續進行屯墾,到了2009年11月,僅約旦河西岸就移入約28萬以色列人,而東耶陸撒冷則約19萬人。對巴勒斯坦人或約旦人而言,這47萬人是跟隨佔領軍而來的,沒有權力決定約旦河西岸的領土地位改變;但對屯墾區的以色列人而言,在這片土地已住了約30年,有些甚至已經有第二代了,不能否認他們也有決定這片土地改變地位的權力。
第二個爭議是,面對極端的宗教與種族衝突,既使排除前項困難,在公投之後,會產生的結果之一可能是人民遣回甚至是殺害。以旦澤的案例而言,二次大戰後旦澤依波茨坦會議交給波蘭,其中約12萬德國人便被遣送回德國。
二
假如要針對台灣、澎湖進行領土地位改變的公投(例如獨立、回歸日本、或交給中國),那麼執行單位可能是由美、日、中組成委員會,而聯合國等則組成觀察團,但爭議就在於:1)選民的資格;2)是否有遣送條款。
就如同以色列在佔領地進行屯墾一樣,1945年蔣介石元帥的軍隊佔領台澎,並組成軍政府,一直到現在,台澎並沒有從佔領地改變任何地位(台澎目前是佔領地?亦或是什麼?)。1949從中國舉遷而來的這些軍民,可以說是流亡難民,也可以說是屯墾部隊;但是,另一方面而言,經過六十年,有些屯墾居民已經產生第三代了,他們難道不能決定台澎的土地歸屬?
若結果是獨立或回歸日本,那就不必擔心遣送條款。需要擔心的反而是,交給中國後,很可能會發生清算行動。民主國家跟專制國家的差別之一,就在於人道原則。
三
以上的設想,是立基在錯誤的新聞判讀上。以色列這則公投新聞的正確意思是,任何和平條約一旦牽涉到佔領地之歸屬改變,則此和平條約需在以色列經過全民公投,以決定簽或不簽。
延伸閱讀
wiki - Free City of Danz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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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uf Benn - Netanyahu tying his own hands with Golan bill
雲程 - 以色列公投還領土。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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