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05, 2009

當馬英九碰上希拉蕊

6月2日晚上在薩爾瓦多總統國宴上,美國國務卿希拉蕊(Hillary Clinton)主動跟馬英九打招呼,馬英九稱呼希拉蕊為「克林頓太太」而非國務卿,並以「我是台灣的總統」自我介紹。這是自1979年美國與ROC斷交以來,第二次高層會面,在2003年巴拿馬百年國慶,當時的ROC外交部長陳唐山遇到時任美國國務卿鮑威爾,陳主動致意並自我介紹是「台灣的外交部長」,接著鮑威爾與ROC總統陳水扁「不期而遇」並相互握手致意,但不清楚其談話內容。

在2003年的會面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嚴正表示「中國的立場十分明確,即堅決反對美國與台灣之間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隔天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艾瑞里針對握手事件澄清「我們對台灣的政策沒有改變,我們仍然堅持一個中國政策」

至於2009年的會面,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記者提問,表示「希望美方慎重、妥善處理涉台問題,避免出現任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情況」。至於媒體上則定調為「禮貌性寒喧」,而不像2003年握手事件那般大加撻伐。

PRC與ROC在國際外交的爭執,是競爭政府承認,也就是競爭「誰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雙方秉持的都是「一中原則」,也就是「我PRC/ROC才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就巴拿馬與薩爾瓦多而言,這兩個國家所承認的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乃是ROC,因此陳水扁與馬英九對此兩國皆可自稱為ROC總統。

1979年美國承認PRC為中國雖一合法政府,因此ROC對美方而言將變成「不被承認的政府」或者是「中國政府的交戰團體」,乃廢止與ROC的共同防禦條約,而制訂台灣關係法,因而ROC對美國而言只是「台灣當局」;依據1978年中美817公報,美國重申無意採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之政策,因此台美交往需要一些技巧。

2003與2009台美接觸,都有出現台灣兩個字,但為何結果截然不同?因為DPP政府視「台灣」兩字為具有國家意涵,所謂「台灣的外交部長」可以片面解釋為「台灣共和國」的外交部長,而非「台灣當局」的外交部長,因此不僅中國要跳出來嚴加聲明,連美國也要立即澄清。

至於馬英九的「我是台灣的總統」,既非ROC也非台灣共和國,而是「台灣當局」的總統。但是為了維持ROC人民的自尊,因此才又宣稱「正式」的國名是ROC;那何時才會「正式」?面對23個邦交國時自然就正式囉!雖然到時不一定用得上。(薩爾瓦多外交部新聞公報三次用台灣共和國(Republic of Taiwan)稱呼台灣,並稱呼馬英九為台灣總統(President of Taiwan),意即既使這23個邦交國,亦清楚ROC是走不下去的)

馬英九稱呼國務卿希拉蕊為「克林頓太太」,是無心之過?亦或刻意為之?既使是「非正式」場合,雙方似乎還沒有熟捻到用家庭派對的方式寒喧。馬英九的表態,引來了不懂國際禮儀的責難,可謂忍辱負重啊。

我畢竟不是陳水扁與馬英九,因此也無法真正瞭解此兩位心中所想,但是依據美國及中國的反應來看,可以猜測就美國及中國而言,陳水扁必定是兩國論,而馬英九則合乎一中原則;陳水扁必不合乎美國及中國的利益,而馬英九則合乎美國及中國的利益

另外,馬英九務實外交的意涵是,不再與PRC競爭政府承認,這是值得鼓勵的,因為ROC本是明日黃花,金錢外交本是死路一條,比較實質的應該是建立交流協會或經貿辨事處,拓展雙方的經濟、文化、社會等交流。但問題就在於,當殘破不勘的ROC被揭露其垂死面紗時,是出現「中國台灣特別行政區」亦或「台灣共和國」呢?

這只是大膽假設出來的推論,讀者看過就算了。我個人的想法是,ROC早晚要被終結,固守著ROC只是死路一條,因為最終結果,不是中國消滅其叛亂團體ROC順便吃下台澎,便是台澎終結ROC建立獨立自主的國家,兩者擇一。機會在誰手上,就看誰早作規劃。

參考文獻

BBC中文 - 陳水扁與鮑威爾握手交談
BBC中文 - 馬英九與希拉里非正式接觸
Foreign Policy - Taiwanese president calls Clinton 'Mrs.,' not 'Secretary'
雲程 - 譚慎格評齋藤的「台灣地位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