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30, 2009

令人疑惑的國藉問題

出國自助旅行,出入境時,一定會記得填寫出入境卡,這種卡裡所需填寫的資料,其中一項便是國藉(nationality)。對絕大部份人而言,填寫國藉再簡單不過,應該沒有人不知道自己國藉為何;但是,對台灣地區的人民而言,可能會有點疑惑該如何填寫。

這不是誇大其詞,大部份都是直接使用旅行社填好的資料,其國藉大抵是填「R.O.C」。這次我跟朋友兩人自助旅行,一個填「ROC」,一個填「Taiwan」,海關人員似乎沒多大意見,一律放行。我不知是海關沒發覺,亦或是兩者沒多大差異,只是當我倆在填寫時,確實有點遲疑,究竟該如何填寫。

對台灣地區居民而言,可以填寫的選項大概有三種:ROC、Taiwan、China

填「ROC」看起來是十分正確的,因為我們拿的畢竟是中華民國(R.O.C)護照。但是,對日本而言,所謂的中華民國,已經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也就是人民的(People's)中華民國。中國只有一個,其唯一合法政府是北京當局;至於流竄到台灣的台北當局,則是其叛亂集團。因此對日本而言,萬不能接受「ROC」這種稱號,否則就變成兩個中國,或者以台北當局為唯一合法政府了。那麼今天填ROC可以通行,或許是因為便宜行事吧!

填「Taiwan」為何沒關係,很可能這已經是大部份人可以接受的稱謂,大部份人都瞭解「Taiwan」指的是哪裡。再深一層瞭解,對這些承認北京當局為合法政府的國家而言,使用「Taiwan」似乎有某種便利性、權宜性,因為不必去深究「ROC」及「Taiwan」到底是什麼地位?而直接以「Taiwan」來代表台、澎、金、馬區域,解決雙方往來的困擾。例如美國制定的「台灣關係法」。(當然,別忘記台北當局所治理的區域裡,除了台灣省,還存在著福建省,那麼福建省民是否會不喜用Taiwan這個稱謂,我就不得而知)

填「China」就比較奇怪了,我不知有沒有人是如此填的。其實就拿中華民國護照的人而言,填「China」也沒錯,因為他們認為「只有一個中國,那就是中華民國」,既然如此,那麼填「China」就直接代表「ROC」了。只是對日本而言,「China」代表的是「PRC」,所以奉勸您還是不要說自己是「中國藉」

說起來還真令人難過,向別人介紹自己的國藉,本是一件十分簡單而明確的事情,我竟然會十分困惑。是我頭腦不清呢,亦或是我的國藉本就是曖昧不明?


背包客的對話之一

海關笑著說:您好,請問一下,您填的國藉是「Taiwan」,但我看您拿的護照是「R.O.C」啊?

背包客:關於這個問題,我想,日本政府應該負部份責任。

海關好奇問:喔,願聞其詳。

背包客:1951年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時,日本只是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權利要求,並未指明將台灣、澎湖交付何人。到了1952年中日台北和約,其第十條雖然說到「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然而制訂這條的目的,是因為中華民國的領土只剩下金門、馬祖,而台灣、澎湖的居民則只好權宜地利用「視為應包括(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納入管制,而非將台灣、澎湖居民的國藉改變為中國藉。

台灣、澎湖並未轉移給中華民國,當時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後來立法院就1952年中日和約進行質詢時,有立法委員問:「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葉公超回答:「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台灣、澎湖居民並未轉移成中國藉,當簽訂台北和約時,日本國會參議院外務委員會進行審議,貴國當時的外務省亞洲局局長倭島英二面對諮詢的回覆為「第10條,主要是為了台灣以及澎湖島的居民或曾是那裡的住民,要來日本或前往其他國家時的方便而設置的...(舊金山和約生效,台灣、澎湖)一脫離我國,則向來被稱為台灣藉人民的人們,就會失去日本的國藉,而後處於國藉不明的狀態之下是很不方便的...」也就是說,我拿中華民國護照,也僅僅是方便旅行而已,何況台北和約在1972年失效,中日和平條約(特別是日中共同聲明)也並未重新安排台灣人的國藉問題。

此外,既使是台北和約真的將台灣、澎湖轉移給ROC,依照馬關條約的規定,理應有2年的期限讓台灣、澎湖住民自由選擇其國藉,但台北和約卻沒有這項規定,此乃日本政府對台、澎居民的失責。

海關冒汗地說:好吧,既使如此,但我如何知道您是原本屬於日本治理下的台灣、澎湖居民及其後裔,亦或者是中國流亡來台的人民呢?

背包客:相當簡單,我父母生於1943年,他們出生時仍屬於日本國民。甚至於,我外公加入台灣志願軍,在二次大戰為天皇戰死於南太平洋,您說,日本政府是否欠我們一本日本護照呢??或者說,日本政府至少讓我們有優先出入境的便利吧!

海關看到後面排滿等待入關的旅客,只好無奈地回答:這件事我們政府應該好好檢討,請您入境吧~


延伸閱讀

日本外務省 - 日中共同聲明
雲程 - 1972年9月29日:台灣人從Chinese變回台灣人的日子
王景弘 - 捲入中國大黑洞 絕非台灣意識
王逸峰 - 1955年英國首相Eden對於Formosa主權問題的答覆

Monday, January 12, 2009

預約百年後的大樹



在東京吉祥寺街道看到這麼一面牌子,上面寫著這棵樹到了「22世紀會是一棵大樹」,真是一面耐人尋味的牌子。後來陸續在幾棟民宅也發現這樣的牌子,有的甚至為了保存樹木而將圍牆打洞。

這個概念很簡單,卻很少人能領悟。無論是千年神木,或者百年大樹,都是從一株小苗開始長起;沒有這株幼苗,或者長成一人高的小樹,就沒有將來可以遮蔭的大樹。武藏野吉祥寺的這個作法,就是預約22世紀的大樹,若順利的話,到了22世紀,吉祥寺至少會有510棵百年老樹了。

那麼我們能否更進一步,為社區預約百年後的森林公園?在台灣任何一個社區,自主發動規劃一片或一串公園,從小樹苗開始種,預約二百年後,它將在23世紀成為百年森林公園。

其實,古蹟跟樹木都是有生命的,樹要從苗開始長起,古蹟也是從建造那一刻起,經過時光的淬鍊,才會變成百年古蹟;沒有建築物一生下來就是古蹟。一般人,甚至是學者專家,也免不了落入「年代」的迷思,就像中古市場裡的古玩攤,只懂得依據年代為變成「死物」的古董標價。他們不懂,建築物或樹木的價值,不在於年齡,而在於它們對這個社區或城市的意義。反過來看,只想蓋「維持十年」的建築物,那麼這座城市就永遠不可能「養育」一座百年古蹟。


我們再進一步看,樹木它除了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之外,要預約百年後的大樹或森林,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重點在於「種樹的人不一定享受得到」。

曾聽Milo L. Thornberry講過這樣的故事,一位80歲老翁種胡桃樹,別人提醒他胡桃樹需10-20年才能長出果實,他可能無法活著吃到果實,老翁回答:「我一生中都在享用胡桃樹而沒種過胡桃樹,為什麼現在我不播種,讓其他人在我死後可以享用呢?」


在什麼樣的情境下,我們會講出「為後代子孫」這樣的話?最簡單的答案之一,就是「家園」

我在花蓮聽過一個故事,在花蓮出生的內地人,於1945年後被迫引揚回日本內地,等到垂老之際,重回他所生長的老家,看到小時候那棵陪伴一起長大的樹還活著時,忍不住抱著老樹痛哭。一個老人,抱著一棵老樹痛哭的畫面,令人動容感傷。

看過一個口述歷史,跟著CKJ流亡來台的老兵,住在臨時搭建的眷村裡,一、二十年過去了,門窗壞了,盆景好幾盆,老兵感到痛苦,要不要修門窗呢?要不要種樹呢?是否我一種樹,就表示我想要永遠住下來,不再回去故土了?

家園就是那樣一個地方,雖然你只能在那裡住上頂多六、七十年,但你卻會想像你的子孫將會在那裡永續繁衍下去,而那裡的一草一木,也將會永續留存下去。



延伸閱讀

武藏野市 - 保存樹木の指定について

Tuesday, January 06, 2009

貓是流浪者的家人



東京上野恩賜公園裡有不少流浪者,也有不少流浪貓。有趣的是,流浪貓看到行人會躲開,卻會開心地快步跑到流浪者身邊。我猜,當流浪者領到便當,或者尋到食物時,一定是分享給這些貓咪,甚至與貓咪共同睡在一個被窩。當流浪者在草地或椅子曬太陽時,貓咪也跟著曬太陽。

流浪者沒有家人,流浪者的家人是流浪者,以及貓咪們。

貓咪就像暖爐,冬天時讓貓咪鑽進睡袋,溫暖顫抖的身軀。

貓咪就像旭日的陽光,讓孤單的身影裡,不再有寂寞的靈魂。

流浪者揹起全部家當,他需要的是一座公園,以及貓咪們。


流浪者的對話之一

U: 初次見面,您好。過去從未見過您,您也是住上野嗎?

A: 我住淺草,剛過來看一下有沒有適合待的地方。

U: 淺草不錯啊,吃的東西多,又不冷,怎會搬過來呢?

A: 跟我一起住的ねこじゃん去旅行了。我等他一天,又等他一個星期,然後等他一個月了...最後才醒悟,他獨自去旅行了。可我沒有了他,日子要怎麼過下去呢?一直以來就聽說上野這裡有不少ねこじゃん,因此過來看看。

U: 唉!沒有ねこじゃん,您應該很傷心吧!...看,我的ねこじゃん來了。如果您願意,以後,他也是您的家人了。